癱瘓人員在監獄中怎麼工作?

劉寧忠哥們趁年輕奮鬥吧


監獄對癱瘓的犯人如何處理和安排,主要還是根據這個犯人的癱瘓程度決定。


癱瘓分為部分癱瘓和全部癱瘓。

如果犯人部分癱瘓,但達不到生活不能自理的程度,以傷殘犯對待,也就是不用你乾重活,分配一些你能承受的活給你做,做好做不好都會有刑減,不像普通犯人為了減刑拼死拼活的,而且在飲食上也有特殊的照顧,對於部分嚴重點的傷殘犯,也會有安排其他犯人進行照顧。

如果犯人為全癱或者其他生活不能自理的,監獄會通知其親屬申請保外就醫,而且會很快得到通過,畢竟這種犯人在監獄沒有任何作用,但監獄要花費大量的經歷去保障其生命安全,如果這類犯人在監獄死亡,監獄需要承擔責任。

如果這類犯人沒有親屬,或者其親屬沒人願意接回去,那隻能監獄自己承擔。一般做法是送進特定監獄,安排普通犯人進行照顧。

這類人的吃飯、洗澡、端屎端尿等,都由指定的普通犯人負責,當然這類活屬於特殊工種,因此,很容易獲得減刑,這類活很多想減刑的犯人都會搶著做的,沒有關係,還不一定能做得了,畢竟不需要累死累活,還容易減刑。

監獄也會定時派醫生檢查身體病情。

這類犯人死後,會通知家屬領屍,沒人領的,火化後,葬在指定的地方。


一般來說,如果你有病,不至於癱瘓,只要你有三高,那在監獄你就爽太多了,沒病的,只要你不想減刑,也不會太難過。沒病,又想減刑的,那就努力幹吧。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癱瘓人員在監獄中一般不會工作,他們都失去自理能力,不可能在進行勞動。

對於這類人員,如果經鑑定符合保外就醫條件的,可以經過審批辦理保外就醫手續,如果符合保外就醫條件,但是親屬不同意辦理保外就醫的,仍會收押在監獄,由監獄提供醫療和陪護。

另外,根據現行法律規定,以下幾種情況,即使符合保外就醫條件,也不得辦理保外就醫:

罪惡民憤很大,受害人及其家屬不諒解,群眾不同意的;

在服刑期間,改造表現一貫較差的;

為逃避懲罰在獄內自傷自殘的。

另外,保外就醫的審批,對累犯、慣犯、反革命犯的保外就醫,從嚴控制;對婦女、老年人、未成年人適當從寬。


淮北日月升


看了幾個友友的評論。我和你們的想法不同,若有偏頗,請見諒。

這個命題是《癱瘓人員在獄中怎麼工作》。哈哈,很人性化。沒有說癱瘓的犯人,也沒有說改造,而說成工作。贊。

切入正題。

癱瘓人員在獄中,這就說明法院已經根據癱瘓人員的癱瘓程度(包括是否能生活自理)予以監內服刑。服刑人員在監獄裡要對自己所犯罪行買單!監獄對服刑人員以改造和教育為主。基本手段是勞動改造!改造服刑人員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

當然,這癱瘓的服刑人員也要進行勞動改造!監獄會根據他(她)的具體情況,安排適當強度勞動!總而言之,不能因為是癱瘓人員,就逃避勞動改造,逃避法律制裁。


董平


這種情況屬於生活不能自理,如果沒有特別情況監獄不接收或者應當決定應當監外執行。


娟子在北京的日常生活


這種情況屬於生活不能自理,如果沒有特別情況監獄不接收或者應當決定應當監外執行。


十一9875


這種情況屬於生活不能自理,如果沒有特別情況監獄不接收或者應當決定監外執行。


80後左撇子


根據法律規定,對於全身癱瘓的人犯了重罪,根據罪犯本人的身體情況,由執行機關進行身體檢查,對於符合監外執行條件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暫予監外執行的情形消失後,罪犯刑期未滿的或出現法定情形的,應當及時收監。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 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

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診斷並開具證明文件。

在交付執行前,暫予監外執行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決定;在交付執行後,暫予監外執行由監獄或者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

第二百五十七條 對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收監:

(一)發現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有關暫予監外執行監督管理規定的;

(三)暫予監外執行的情形消失後,罪犯刑期未滿的。

對於人民法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應當予以收監的,由人民法院作出決定,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

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通過賄賂等非法手段被暫予監外執行的,在監外執行的期間不計入執行刑期。罪犯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脫逃的,脫逃的期間不計入執行刑期。

罪犯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死亡的,執行機關應當及時通知監獄或者看守所。


楓哥看世界


曾經作為外協進入過監獄,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會安排同監獄的犯人負責打飯,背行,上廁所,但是每天是必須出工的,不能做事的,也必須躺在車間,身體不舒服的可以申請就醫,監區長簽字就行,保外就醫,監獄長簽字


得舍之間1


對於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罪犯,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對於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機關執行,執行機關應當對其嚴格管理監督,基層組織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單位協助進行監督。根據上述法律規定,你們家屬可以申請當地中級人民法院辦理監外執行。


飛鴻的日常


這種情況屬於生活不能自理,如果沒有特別情況監獄不接收或者應當決定監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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