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法律如何助力中小企業走出困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社會法室主任郭林茂支招

《中國人大》全媒體記者3月6日北京報道:近期因為疫情的影響,一些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面臨很多現實的困難。對於幫助這些中小企業走出困境,我國的中小企業促進法有沒有針對性規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社會法室主任郭林茂介紹說,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一些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生產經營目前面臨許多現實的困難。最近,中央有關部門出臺了不少支持企業恢復生產經營的政策,很多地方也因地制宜,出臺了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具體辦法。各方面都在為企業恢復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提供幫助和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2017年修訂頒佈的中小企業促進法,以問題為導向,根據中小企業發展面臨的困難,著眼激發中小企業創業創新活力,保障中小企業健康成長,提升中小企業發展總體質量,著力推動政府簡政放權和經濟轉型升級,營造公平市場環境,促進實體經濟健康發展,作了以下有針對性的規定:

一是財政支持。針對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管理不規範、使用重點不突出、支持力度不夠等問題,中小企業促進法規定,中央財政應當安排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國家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並可以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向小型微型企業傾斜,資金管理使用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

二是稅收優惠。針對中小企業稅收負擔重的問題,中小企業促進法規定,國家實行有利於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按照規定實行緩徵、減徵、免徵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措施,簡化稅收徵管程序,減輕小型微型企業稅收負擔。此外,還對高校畢業生、失業人員等群體創辦小型微型企業的稅收優惠作了規定。

三是融資促進。針對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中小企業促進法規定,金融機構應當發揮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高效、公平地服務中小企業;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金融機構開展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應當制定差異化監管政策,採取合理提高小型微型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等措施,引導金融機構增加小型微型企業融資規模和比重,提高金融服務水平;地區性中小銀行應當積極為其所在地的小型微型企業提供金融服務,促進實體經濟發展。此外,還對中小企業股權融資、擔保融資作了具體規定。

四是減輕負擔。針對減輕中小企業負擔問題,中小企業促進法規定,國家對小型微型企業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減免等優惠政策,減輕小型微型企業負擔;任何單位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向中小企業收取費用,不得實施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罰款,不得向中小企業攤派財物;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不得對中小企業實施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檢查,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中小企業參加考核、評比、表彰、培訓等活動。

他說,針對中小企業發展面臨的其他困難,中小企業促進法還從完善中小企業促進工作管理體制和創業扶持、創新支持、市場開拓、服務措施、權益保護和監督檢查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

郭林茂告訴記者,習近平總書記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指出,要繼續研究出臺階段性、有針對性的減稅降費政策,加大對一些行業復工復產的支持力度,幫助中小微企業渡過難關。總書記的講話為幫助中小企業進一步恢復生產經營指明瞭方向。中小企業數量佔我國企業總數90%以上、提供80%以上城鎮就業崗位、完成70%以上發明專利、創造60%以上國內生產總值、為國家提供50%以上稅收,在增加就業、促進經濟增長、科技創新和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當前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各有關方面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用好用足中小企業促進法的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積極促進中小企業儘快恢復正常生產經營,確保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順利實現。

編校:楊菲菲、侯朝宣、王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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