緹縈救父,是中國開始由嚴刑峻法,過渡到約法省刑的時期

在西漢初期,國家尊崇黃老之術,喜歡清靜無為的治國思想,秦朝由於嚴刑峻法。導致百姓苦秦久矣,百姓實在活不下去了,就推翻了暴秦,等到漢朝建立一些法律仍然沿用秦朝。到了漢文帝時期,因為一個案子讓他有了改革國家刑法的想法。

緹縈救父,是中國開始由嚴刑峻法,過渡到約法省刑的時期

有個叫淳于意的讀書人,他住在臨淄城裡。曾經跟陽慶學醫,把黃帝、扁鵲脈書瞭解的一清二楚,由於喜歡醫術,經常給別人治病。他曾官拜太倉令,因為生性淡泊,不習慣與官場的人來往,不久便辭官歸隱了,隱退以後依然給別人看病。

有一次有個商人的娘子病重,請淳于意醫治,結果不幸病重死掉了。人生老病死也很正常,這個商人心情惡劣,也很不講理,說他醫療事故誤診錯治了病。因此就告到官府,當時的官吏就判淳于意肉刑,肉刑就是臉上刺字或割鼻子或剁腳。因為淳于意做過官,所以地方官員無權自己處置,就要把他押解到長安去受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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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于意有五個女兒,但是沒兒子,所以被押解到長安去的時候,看著自己這些女兒們唉聲嘆氣。自己沒兒子,遇到急難一個有用的都沒有,女兒們就低著頭傷心的哭,只有小女兒緹縈又悲又氣。為什麼父親說女兒沒用,所以他就提出來。我陪您一起上長安,一路上我也好照顧你,家裡人再三勸阻他一個女兒家不要出遠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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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緹縈非要去長安,緹縈到了長安,就託人寫了一封奏章,到了宮門口就遞給了守門的人。當時可能沒那麼多講究,只有有品級的官員才能上奏章,皇上就接到了緹縈的奏章。皇上知道是一個小姑娘上書,就比較重視,自己是前太倉令淳于意的女兒。我父親做官的時候,齊地的人都說他很清廉。

現在他犯了罪被判處肉刑,我不但為自己父親難過,也為所有受肉型的人傷心,一個人被砍了腳就成殘廢,割了鼻子就失去容貌,以後就不能上街了。以後想改過自新,也沒辦法了,所以我情願給官府沒收為奴婢替父親贖罪,讓他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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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刑在奴隸制時期就有數千年之久,當漢文帝在看到緹縈的上書後,決定廢除這種殘酷的刑罰。文帝看到緹縈這封奏章非常憐憫和同情緹縈的孝心,所以就下達了詔書,說詩經裡面說開明寬厚的君主是愛護百姓的父母。現在人們有了過錯,還沒有加以教育就處以刑罰,即使有人想改變行為向善,但是也無路可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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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肉型非常的殘酷,切斷人的肢體摧殘人的皮肉,使人終生無法生育,這是不合道德的。也不符合為民父母的本意,所以認為應該廢除肉刑,用別的刑罰去代替他。另外應該規定犯罪人的罪名輕重,只要不從服刑的地方潛逃,服刑到一定年數可以釋放,希望有司制定相關的法律去改正。

所以文帝和大臣們商議就擬定了一個辦法,把肉行改為打板子,根據罪名的輕重來決定打板子的多少。雖然人被打傷了皮肉,但是修養好了跟正常人一樣,這跟剁腳和臉上刺字就減輕肉體的處罰。所以皇上正式下令廢除了肉刑。一般的罪犯勞改到一定年限就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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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個緹縈不但救了自己的父親,也給以後犯法之人減輕了刑罰,以後歷朝歷代都依據文帝時期刑罰去修改和制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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