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佛陀不殺生,老子不濫殺無辜,孔子既殺動物又殺人
眾所周知,佛陀是慈善的代名詞,佛陀珍愛一切生命,反對傷害各類眾生。佛陀說的“十惡”,首惡就是“殺生”;佛陀說的“十善”,首善就是“不殺生”。
老子認為,除罪大惡極者可抓來殺掉〔“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通常情況下應該讓人們自然死亡〔“常有司殺者殺”〕。這裡的“殺”指死亡,“司殺者”指專管死亡的自然規律,由自然規律主宰殺生,即讓人自然死亡。如果代替自然規律殺人,致人死亡,可以說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頭,很少有不傷自己手的。他的原話是:“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斫〔zhuó〕,希有不傷其手者矣。” 言下之意,濫殺無辜,必有惡報。
孔子則不然,他不忌諱殺生,他覺得不僅動物可殺,有些人都是必須殺掉的。他的弟子們記載的他的殺生行為,都是當作美行供後人效仿的。他們認為,孔子的這些殺生行為,有的體現了他的仁慈,有的體現了他的忠君,有的體現了他有大智慧,值得謳歌,應該流芳千古,成為萬世楷模。
如:為了證明孔子仁慈,記載他:“子釣而不綱,弋不射宿。” 就是說:孔子釣魚時,只用一個鉤的釣杆而不用多鉤的魚竿;射鳥時,只射正在飛行的鳥,不射歸巢的鳥。你看多麼仁慈!換句話說,入室殺生、入窩殺生、入巢殺生是不仁慈的,要等他們出來了,在光天化日之下再殺死它們則是仁慈的。用某種兇器殺生是仁慈的,用另一種兇器則是不仁慈的。
這種“殺生仁慈觀”演變到當今世界,更有意思——發動戰爭殺生,可以用飛機大炮,不要用化學武器,因為用化學武器不人道。也就是說,用飛機大炮殺人的戰爭是人道的,用化學武器殺人的戰爭是不人道的。這是什麼邏輯?是人類的文明進步嗎?不!這是雪漠說的全人類的墮落和集體無意識!你就是不用任何兇器而故意置人於死地,同樣是不人道的!
孔子還認為,冒犯了君主的老百姓,都該殺掉。史書謳歌說,當他覺得優倡侏儒為景公表演,是迷惑君主時,當機立斷、斬釘截鐵地喝道:“匹夫而熒惑諸侯者,罪當誅!”於是,這些靠音樂、歌舞、演出雜戲為生的矮小匹夫們,就被拖出去一一誅殺,據史書記載,個個被砍得“手足異處”。
最有名的是他一當上魯國大司寇,就誅殺搶了他生源的少正卯。各種書籍都認為,孔子殺少正卯體現了他的大智慧,值得謳歌而爭相傳播。如自稱“中華傳世名著經典文庫”的《智囊· 智囊補》,將其列為最高智慧——上智。原文如下:
上智部 孔子得理誅少正卯
少正卯與孔子同時。孔子之門三盈三虛。孔子為大司寇,戮之於兩觀臺下。子貢進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夫子誅之,得無失乎?”孔子曰:“人有惡者五,而盜竊不與焉:一曰心達而險,二曰行闢而堅,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醜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此,則不免於君子之誅,而少正卯兼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以不誅也。”
譯成白話就是——少正卯與孔子同時辦學,孔子的學生多次滿堂,又多次被少正卯的講學吸引而走空。孔子一當上魯國管司法的大司寇,就把他殺死在朝廷門前的兩座觀臺之下。孔子的門生子貢進見說:“少正卯是魯國的名人,您把他殺掉,對國家不是一種損失嗎?”孔子說:“人有五種大惡,而盜竊還不在內:一是內心通達而陰險,二是行為怪癖又頑固,三是說話虛偽又善辯,四是記人隱私又宣揚,五是隨順錯誤又堂皇。這五者中,只要有一條,就難免君子的誅殺,而少正卯兼而有之,他是小人中的梟雄,不可以不殺。”
你看看,按照孔子說的這幾條殺人的理由,天下不知有多少人要被他這樣的君子們殺掉。如果誰不懂得什麼叫“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看看孔子殺少正卯的理由,就什麼都明白了。大文學家蘇軾說這是“無罪而誅”;尊孔大家梁啟超也不得不承認,孔大聖人這種以權定罪,殺掉比自己能力強的人,是“一個汙行”。但有人將“無度不丈夫”改為“無毒不丈夫”,號召想成真君子、想當大丈夫的人,要向孔子學習,否則,中國的“萬世師表”就不是孔子,而是少正卯了。
可見,孔子所說的“仁義”、“仁慈”、“仁德”、“仁政”,都是有分別的,都是有條件的,即便國君權貴們比他說的君子應該殺掉的五種人惡劣一百倍,他也會對他們施仁義、仁慈、仁德、仁政,而不會也不敢殺掉他們的。他不像佛陀那樣,愛所有的人,愛一切眾生。從孔子殺少正卯的行為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他只愛顏回那樣擁護他、敬仰他的人,因為他的三千多門生被少正卯吸引過去成為空門時,“唯顏回不去”。對他不利的人,他不僅不愛,還得殺掉才行,他因此成了萬世師表。
後來歷朝歷代的文字獄、言論罪,都能從孔子誅少正卯這裡找到理論依據和行動榜樣。他的這種排除異己的殺生行為,確實成了千古不朽的典範,世人都能活學活用,有的甚至無師自通。學得最早、影響最大的要數秦始皇,他在孔子死後的66年,就是孔子殺少正卯的第82年,即公元前213年,為了排除異己,上演了名留千古的殺生悲劇——坑殺了460多“皆誦孔子”的儒生。可以說,這是孔子殺少正卯所得的最大回報。
sioni2\u0001�\u00121
閱讀更多 老報人CY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