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拐賣46個兒童,她坐了幾年牢?人販子,有娃必防

陳蓮香,2年內拐賣了46個兒童,過程中還致使2位兒童失去了生命。害得46個家庭差點家破人亡、痛不欲生的她,應該被判多久?

很多人說,判多久都毫不為過!我個人也覺得,對這樣的人,終身監禁也是應該的。

但是,事實上的判決是:2011年6月22日,陳蓮香以拐賣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一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若是這樣也就罷了,但是,她先是被減刑,2016年又被假釋,實際坐牢的時間也就5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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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國家對於拐賣兒童的量刑是這樣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相關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說實話,真希望國家能夠加大量刑,讓不法分子能夠聞法止步,這樣也會少一些人間悲劇。

但別忘了,有一句話糙理不糙的話:蒼蠅不叮無縫的蛋。究其根本原因,我們自己要先用點心,多長几個腦子,提高警惕性!

外出時務必要照看好孩子

下圖是發生在上海火車站的一個真實場景:人販子在眾目睽睽之下,在親媽的眼皮之下,推著嬰兒車,抱著孩子就走。人販子邊走邊說:跟媽媽走。這一切的發生就在幾秒鐘內,若不是寶寶媽媽反應快,又是一個人間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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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還發生過多起類似於爸爸玩手機時,媽媽試衣服時,夫妻倆在外面吵架時,老人家在公共衛生間上廁所時孩子走丟的案例。

家長們一定要謹記,帶孩子們外出時,務必視線要牢牢的盯住孩子。對於年齡比較小的孩子,或者當處於人員密集區時,更要或抱或牽手,看好自己的孩子。

不可否認,即使再三告誡自己,看盯住孩子,但人總有一不小心鬆懈的時候。建議在人員密集地,家長們可以使用防走失繩、防走失書包等防走失設備。除此之外,還有一些類似於GPS定位的徽章,把它別到不易被人販子發掘的衣服的不顯眼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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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內也要隨時保持警惕性

長沙開福區福元路美利新世界小區,就曾發生過這樣的真實案例。一位騎著共享單車的男子,想哄走2名女童,失敗後又把目光盯在了在外逗留的一名6歲男孩童童(化名)身上。

他跟童童搭訕:叔叔帶你出去玩吧。童童問:帶我去哪裡玩呀?男子說,去停車場玩。他還捂住了男孩的嘴巴,關鍵時刻,麻將館的李老闆恰好開門看到,見他行為異常,大吼一聲:你怎麼能捂小孩子的嘴?男孩哇哇大哭,媽媽回過神來,嫌疑男子騎車就跑。

人販子子的魔爪已經伸向了小區,家長們不要以為是自己小區就放鬆警惕,不要以為是自己小區就安全了,務必不要留孩子一人在外玩耍!

在小區裡,當遇到陌生人跟你主動搭訕,問東問西,故意討好,給孩子吃糖果,看似和藹的誇孩子長的漂亮,伸手要報孩子等等行為時,務必保持高度警惕或者立即帶孩子遠離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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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孩子安全教育

寶寶所在的幼兒園,曾經進行過類似的模擬練習。其他班級的老師扮演陌生的叔叔阿姨,給寶寶說:“你媽媽讓我來接你”,“我們一起去找媽媽吧”,“叔叔帶你去玩”等場景,十之八九都可以把孩子帶走。孩子安全意識的缺乏可見一斑,我們一定要加強孩子的安全意識教育。

我們要告訴孩子:不和陌生人搭話,堅決不與陌生人同行;不要接受任何陌生人的糖果、衣物等物品;不要給陌生人開門;告訴孩子媽媽不會讓任何人去接你放學,如果會也會提前跟你溝通;還可以設置好安全口令,只有你們兩個人知道的口令,接不上來的陌生人不能相信;警惕找你幫忙的大人,告訴他去找其他大人幫忙;不與陌生人談自己家的情況;隨時要記得自家的地址和電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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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家長們在家裡可以跟孩子一起,排練以上各種情景劇。與孩子一起探討:這個人想幹什麼?能相信他嗎?你會怎麼做?反覆強化孩子的安全意識。

另外,給大家普及一個小常識。有些人販子,會通過上圖的方式,假借網絡送養、領養的名義進行兒童拐賣。所有非“官方”的收養及領養都是違法的。如果有相關的收養、領養的需求,請務必通過正規渠道進行,以防成為人販子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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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們一起思考一個問題:為什麼會存在拐賣兒童的行為?因為有買方的存在!如果我們從根本杜絕了買方市場的存在,也就不會存在拐賣兒童的行為了。呼籲各方力量,一起努力,還大家一個美滿天倫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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