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板橋斷案——(契約案)

鄭板橋斷案——(契約案)

據說,鄭板橋到濰縣做縣令,第二天就有一個案子,一位財主拉著農夫來到縣大堂,讓縣老爺判農夫的三畝好地歸他耕種。鄭板橋問他們是怎麼回事,財主搶先說:“去年三月五日,農夫因為沒有錢買種子向我借了三塊大洋,按約定今年的三月五日以前必須還我,若不還我,他的三畝好地就歸我耕種了。”

財主得意地說:“我有契約在此。”並呈給了鄭板橋。

“晚一天也不行嗎?”鄭板橋接過契約問財主。

財主十分堅定地說:“晚一個小時也不可以!要不,我們還立契約做什麼?”

鄭板橋把契約看了一遍,上面寫道:“我因無錢買種子,向財主借大洋三塊,明年三月五日之前必須付還,如三月五日之前未還,其家三畝好地將由財主耕種。雙方特立此據為證。三月五日。”下面是雙方按下的手印。

農夫戰兢兢地對法官說:“我並不是不還財主的錢。我三月三日去財主家還錢,他家的門鎖著沒有人,四日再去他家還是沒有人在家,三月五日我又去他家,他家只有一個家丁在,說財主走人家去了,明天才能回來,家丁不敢收錢,說契約在財主手裡,今天一大早我正要再去還錢,剛出門,財主就硬把我拉來見縣老爺您了。”

鄭板橋問農夫:“這契約是真的嗎?”

“是真的。”農夫真誠地說:“財主既然難纏,我也不想給縣太爺大人找麻煩,我願意還給財主兩倍的錢,六塊大洋。”

“多麼誠實善良的一位農夫呀。”鄭板橋又問財主,“只要你不種農夫的三畝地,他願意付給兩倍的錢,也就是六塊大洋,你願意嗎?這可是勝過高利貸呀。”

“不行!”財主斷然拒絕,“我只想按契約上寫的做。更希望縣官大老爺公正判決。”

“得饒人處且饒人,”鄭板橋勸道:“三畝地對有千畝良田的你來說,只不過是九牛一毛,而對農夫來講就是他一家人的依靠,是他的命根子,什麼事都可以好商量嘛。”

“沒有商量的。”財主狠狠“哼”一聲,威逼鄭板橋說:“如果縣長大人不按契約上判斷話,我將上告到您上司濟南府那裡,甚至告到京城裡去,那時您別怪我不給縣長大人面子。”

鄭板橋想了想說:“你們都聽著,本大人現在判決如下:准予財主耕種農夫的三畝地。”逐在契約上寫了判詞加蓋了縣政府官印。

農夫一聽縣老爺的判決大哭起來:“這叫我們一家人今後怎麼過呀?”

鄭板橋對農夫說:“沒辦法,本大人也只能按契約上判。你就開一些荒地或做點小生意養家餬口吧,如果實在沒錢,我可以借給你一點,不過,明年一定得連本帶利還給我。”

財主拿到了判詞,高興得立即令家丁去耕種農夫的三畝土地。

時間過得好快,轉眼到了第二年的農忙季節。財主因有錢向地裡施肥,農夫那三畝地裡的莊子稼長得齊刷刷的穗大粒飽。樂得財主合不上嘴,立即令長工磨鐮收割,並準備親自開鐮。但財主剛拿起鐮刀,縣衙派來兩名差役傳話,不准他收割,說是農夫已經將他告下了,讓財主立即去見縣太爺。

財主一聽,氣憤憤地拿了寫有縣長判詞和加蓋著縣政府官印的契約去見縣太爺。大堂上財主看到農夫站在一旁,惡狠狠地瞪了他幾眼。鄭板橋問財主:“農夫告你要強行收割他家三畝地裡的莊稼,有這麼一回事嗎?”

財主理直氣壯地回答說:“縣長大人,您怎麼忘記啦,農夫的那三畝地,大人您去年就判給我了,我當然有權利收割啦。”

“胡說!”鄭板橋一拍驚堂木道:“這裡是縣政府大堂,不是侃場,藐視本官是要判罪的。”

財主忙呈上契約:“縣長大人看看這個就知道啦。”

誰知鄭板橋看了契約後怒斥財主道:“大膽財主,你竟敢戲弄本官,該當何罪!”並將契約擲給財主。

財主從地上撿起契約,冷笑道:“縣長大人,您的話我怎麼聽不懂?這契約上的判詞難道不是您親筆寫的?這官印難道也不是您蓋上的?”

鄭板橋斜了一眼財主說:“沒錯,判詞是我親筆寫的,大印也是我親手蓋上的,但是,本老爺只判准予你耕種農夫的那三畝地,並沒有讓你收割那三畝地裡的莊稼。這一點,你難道沒有看明白?”鄭板橋又道:“你要是還不明白,本老爺給你解釋一遍,那就是:只准耕種,不準收割!”

財主聽了,忙展開契約,只見判詞寫的只有六個字:“准予財主耕種。”

財主一下子昏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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