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志」芙蓉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胡迪辉小记

古往今来,不少文人墨客都喜欢把女性比喻为花,更有把女性誉为爱的使者,美的化身,而似乎这正是对现今女法官的特有美丽的诠释,亦如屈原笔下的“香草美人”,让人肃然起敬。

「人物志」芙蓉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胡迪辉小记

胡迪辉,一个拥有独特气质与美丽的女法官,她的刚毅渗透着温柔,她的正气洋溢着善良,她的微笑充满着谦和,她的关爱包含着深情。她用铿锵的话语讲述着法治与和谐,她用公正的裁判惩恶扬善,她用纤纤细语或悦耳动听的旋律传达着文明社会的法治关怀,亦刚亦柔间谱写动人而美丽的篇章。

「人物志」芙蓉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胡迪辉小记

从小勤奋好学,聪慧成熟的胡迪辉,相比同龄人自有格外想法,那就是为国家法治事业奉献自己。以前,“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的宣言写在书本,长大后,宣言成了头顶的国徽,落下的回响。1986年从湖南省政法学院(现湖南师大)法律专业毕业后,在长沙市西区(现岳麓区)法院经济庭工作。

越努力越幸运,是这个时代对每个人的嘉奖。自1986年进入岳麓区(原西区)人民法院工作,因工作努力,从书记员到助理审批员再到审判员只用了三年时间,1990年调至长沙市东区(现芙蓉区)法院工作,曾在经济庭(现民二庭)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工作,先后担任过副庭长、审判长、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等职务,在经济庭、民二庭工作时间长达20年。

工作期间,她时刻牢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根本宗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默默践行着一名人民法官的誓言,履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承诺,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为共和国法制的春天,努力绽放着自己的美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着人民法官的光荣职责,用自己真诚的付出,换取着化解矛盾后的欣慰,消除纠纷的释然,赢得了一方的和谐与安宁。

辛勤的劳动和不懈的追求,换来了崇高的荣誉,在芙蓉区人民法院工作期间,获得过办案能手、三八红旗手、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并当选为芙蓉区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和第二届党代会的代表,一直担任着芙蓉区妇女联合会的执委至退休。200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高级法官称号;2018年获得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荣誉天平奖章。

「人物志」芙蓉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胡迪辉小记

现如今,胡迪辉作为芙蓉律师事务所的高级顾问,在芙蓉法律诊所这个平台上,尤其在疫情期间,会诊了数百位来访咨询者的“疑难杂症”。正如奥黛丽·赫本所说:“女人的美丽一定从她的眼睛中找到,因为那是通往她的心灵深处的窗口‘爱’居住的地方”。即使光阴无情,但胡迪辉心底为民而忧的正义始终如一,永远坚守在为民排忧解难的第一线。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