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吃饭不给钱,用身体“买单”,一次换5顿宵夜,男子欣然同意

女子吃饭不给钱,用身体“买单”,一次换5顿宵夜,男子欣然同意

买东西赊账是比较常见的事,或忘记带钱了,或经济拮据没有太多钱了,但该买的东西总要去买,就像吃的食物,人一顿不吃饭,就会饿的心发慌,我们也听过,吃饭赊账的事,通常叫做打白条,先把肚子填饱,解决饥饿问题,过后再把欠的饭钱给商家。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平常大家都是用我们通用的货币—人民币做交易的,赊了多少就给多少,钱换了商品,商品满足了我们的需求。但大家听说过用身体换商品的事情吗?日前在云南文山就发生了这样一件“奇葩”的几乎闻所未闻的事件。

近日云南文山公安局接到民众报警,称在云南文山某小区民宅内有人非法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刻赶往现场调查,果然发现一对男女在出租屋内进行非法活动,民警立即将二人抓获,带回所里审查。

女子吃饭不给钱,用身体“买单”,一次换5顿宵夜,男子欣然同意

据女子交待,她姓梁,房子是她租来的,她是外地来文山打工的务工人员,工作的工资并不高,刚够基本的开销,因为家贫,有时候需要她救济,所以经济状况一直很拮据,但没有想过通过非法途径来获取利益,那天的想法确实很意外。那天她肚子饿,于是出去买宵夜吃,但到了地方之后才发现身上并没有多少钱,可为了填饱肚子,总要想个办法,于是心生一念,用自己的“身体”当做砝码来换取宵夜吃,意外的是对方竟然很快同意了,于是二人一起来到梁某住的出租屋内进行“交易”。

男子姓朱,据朱某交待称,他之前并不认识梁某,也从未遇到类似的事情,当时店里客人不多,梁某点了些宵夜,他正在准备,不一会就见梁某走到他身边,问他“做不做?”,朱某听后楞了半天才反应过来,原来梁某是想用自己的“身体”来“买单”。朱某见机会难得,几乎不假思索的便同意了,于是两人一起去了出租屋。

女子吃饭不给钱,用身体“买单”,一次换5顿宵夜,男子欣然同意

据了解,两人约定的价格是100元,梁某要求100元给5次宵夜,朱某觉得并不吃亏,且还占了便宜,于是非常痛快的答应了。可是没想到,被公安局的民警抓了个正着。

目前,二人已经被云山公安机关带回所里接受调查并处罚。梁某的房东因为没有核实梁某的身份信息,以及没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而被罚款500元,而梁某和朱某也分别被处罚行政拘留5日。

女子吃饭不给钱,用身体“买单”,一次换5顿宵夜,男子欣然同意

小编觉得,一个人有手有脚,身体正常,年富力强,不管学历多高,都需要走正大光明的路途,用自己的血汗,创造和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所以对于梁某的作法,小编觉得是非常不妥的,既败坏了社会风气,也损坏了自己的良知,这种行为是不为人称道的,希望梁某以后好自为之,通过正大光明的途径来生活。对于朱某,显然是动了贪婪之心,贪了芝麻却丢了西瓜,损失是无法挽回的,相信这一次之后,朱某也长了教训,以后不会这么容易被诱惑。小编警言,人生在世,还是要堂堂正正的做人,踏踏实实的做事,因为人在做天在看,偷偷摸摸的事是做不得的,老老实实做人,才会收获真正的幸福。

亲爱的小伙伴,对此你们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