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家裡給你辦婚禮花了10萬元”“唉,還不如幫我們還房貸”

愛面子,是中國人的通病。

老話說“死要面子活受罪”,意思就是自己明明沒有這麼大的本事,卻硬要往臉上貼金,讓別人好好羨慕一把。

說白了,這一切都是虛榮心作祟,生活好不好不重要,面子上能過得去才算真好。

只不過有時候,這種愛面子的行為,也會影響家庭和諧,畢竟對於每個人來說,家庭才是最重要的,如果犧牲家庭利益,去博外人的面子,勢必引起家庭糾紛。

最近,有讀者來跟我抱怨,說自己已經再三強調不想辦婚禮,公婆非得不準,寧願花10萬元辦個華而不實的婚禮,都不願意將錢給小兩口幫忙減輕生活壓力。

“兒媳,家裡給你辦婚禮花了10萬元”“唉,還不如幫我們還房貸”

讀者劉卿自訂婚後就不太開心,她對未來公婆埋怨頗多,原因在於覺得公婆太好面子,導致家庭氛圍日漸緊張。

劉卿與男友確定結婚後,多次強調不想辦婚姻,一是因為如今婚姻形式無趣,千婚一面都是同樣的流程。

二是白白花錢,請人熱鬧一場不如將錢花在正地方,比如幫助他們還房貸車貸。

可是公婆不願意,自從聽說劉卿不願辦婚禮後,就苦口婆心:“怎麼能不辦,不辦婚禮街坊鄰里怎麼看咱家,會戳咱脊樑骨!

劉卿的男友反駁:“咱自己辦不辦婚禮,管別人什麼事,現在都流行旅遊結婚。”

婆婆不以為然:“別人都辦就你不辦,連個熱鬧也沒有,面子上過不去。

劉卿左思右想,也沒明白為什麼自己的婚禮能跟長輩的面子掛鉤,難道結婚不是自己的終身大事,應該由兩個新人全權負責嗎?為什麼要聽公婆安排。

“兒媳,家裡給你辦婚禮花了10萬元”“唉,還不如幫我們還房貸”

其實,有不少年輕人也曾提出“不辦婚禮”的想法。

知乎網友這樣講述自己的故事,她沒有辦婚禮,原因很簡單。

在參加了無數親朋好友的婚禮後,感覺自己穿著戲服在臺上被司儀當猴耍非常尷尬。

辦婚禮就相當於擺拍,站在舞臺中央受人觀賞,然後強行煽情,事後想起來或許沒有美好,只有徒增尷尬而已。

更別論,一場婚禮花費不菲,雖說有些禮錢能收回來,如不光辦酒席,不辦婚禮,將錢省下來過日子豈不是更好?

我曾經看過許多年輕人關於不想辦婚禮的理由,其中除了省錢,更多是不在意外在的形式,畢竟相比於擺拍煽情,發自內心的愉悅則更加真實。

旅行結婚也很有意義,起碼能夠遠離嘈雜,安安靜靜享受愛情帶來的美妙,總比花錢買尷尬要好的多。

“兒媳,家裡給你辦婚禮花了10萬元”“唉,還不如幫我們還房貸”

其實劉卿也是這樣想的,自己跟男友本來就不富裕,男友工作剛剛穩定,月薪並不多。

每月除了日常開支,還要交房貸車貸,辦個結婚典禮花錢不說,重要的是不是自己心目中的婚禮,光想就產生抵抗情緒。

但是胳膊擰不過大腿,小兩口最後還是按照公婆要求辦了婚禮。

結婚當日,劉卿去了男友老家,婚禮確實張燈結綵,熱鬧非凡,來客也多,並不寒酸。

而且公婆也請了表演隊來表演,唱歌、跳舞好不熱鬧。

劉卿本來想,辦這樣的傳統婚禮,除了沒有新意之外,也沒什麼不好的,但是她聽到公婆一番話,就坐不住了。

婆婆對她炫耀:“兒媳,你知道嘛,你這婚禮咱家花了十萬,可真有面子。

劉卿聽到之後第一反應不是欣喜,不是感恩,而是心疼,她心疼這十萬塊就聽了個響兒,而自己跟丈夫往後還要繼續還房貸,過拮据的日子。

世人都說,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難。如今婆家裡不是沒有條件幫她,而是有條件選擇不幫,她無論如何也不能理解。

劉卿勉強說道:“唉,這筆錢還不如留給我們還房貸,我們買房子貸了三十多萬呢。”

婆婆聽聞,也沒說話,只覺得太掃興,數著手裡的禮錢,轉頭進了裡屋。

“兒媳,家裡給你辦婚禮花了10萬元”“唉,還不如幫我們還房貸”

關於愛面子,電影《夏洛特煩惱》中有這樣一節片段。

夏洛穿著西裝革履參加秋雅的婚禮,馬冬梅前來尋他,埋怨他不給家裡操心,自己每天給別人拔罐,尋思能攢錢換輛摩托車省省勁兒。

可是夏洛一隨禮,就將“發動機”的錢隨進去了,馬冬梅委屈不已。

我想劉卿聽聞婆婆花十萬辦婚禮的心情,同馬冬梅一樣無力,婆家明明有能力減輕夫妻倆的壓力,卻還要為所謂的面子花這麼多錢。

我勸劉卿想開點,我跟她說:“那畢竟也是公婆自己的錢,怎麼花咱小輩的說了不算,他們願意打水漂,就打水漂唄。”

劉卿答:“我懂什麼叫幫是情分,不幫是本分。但既然都是一家人,而且也不是什麼富人,為什麼這麼好面子,寧願做些表面功夫,不願將裡子做好?

我一時回答不上,確實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兒媳,家裡給你辦婚禮花了10萬元”“唉,還不如幫我們還房貸”


通常,我們要求在家庭中,家庭成員能夠互相幫扶,相互扶持,宣揚“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人情味。

雖說在許多情況下,我們並不能“道德綁架”,刻意一定要求對方幫你,但是在能幫的時候不幫,就會惹來一些怨言。

農村人啊,真的太好面子”劉卿無奈地說。

在劉卿心中,她認為公婆是略微冷血的,甚至是極度虛榮的,公婆寧願把錢花給外人,不願意留給自家人渡過難關。

而在公婆心中,或許會覺得給子女辦婚禮非常重要,一是圖個吉利,希望小兩口感情好,二是風風光光辦婚禮,在街坊鄰里眼中也有面子,用錢換個好名聲,何樂而不為呢。

劉卿與公婆之間的矛盾,誰對誰錯不好說,只能說這是兩代人存在的代溝,亦或是我們常說的“三觀不合”。

家庭糾紛沒有對錯,還是應該彼此站在理解的角度換位思考。

劉卿應該放下怨恨,客觀的對待婚禮的問題,而公婆也應該不再這麼好面子,學會真情實感的幫助小兩口減輕生活負擔

“兒媳,家裡給你辦婚禮花了10萬元”“唉,還不如幫我們還房貸”


今日話題:你認為父母有沒有必要花10萬給子女辦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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