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值200萬房貸240萬,該棄房斷供嗎?

Hiro_TheHunter


這個選擇題你沒權利做 你斷供 銀行會拍賣你的房子 一般拍賣都會市場價低很多 然後不足240萬部分 還要找你追討。還不如你自己賣了房子 然後多償還一些。


不想吃鳥的蟲子


嗯,我買房的時候壓根沒想過斷供,我就是想買一套自住,房子當時150萬,付了首付以後,大部分錢我30年貸款,加上利息欠了銀行200多萬,就想咬牙還貸款。

現在我的房子幾輪漲價到400萬了,我貸款也幾次提前還貸,現在就剩幾十萬了,我不懂經濟,也考慮過房價暴跌,只是覺得自住房,跌到50萬也是我自己住,經濟損失就當買貴了,不行我回老家,房子出租補貼月供。

但如果當年斷供,房沒了還倒欠銀行錢,這麼房財兩失太划不來了吧,失信後果也很嚴重。


小鳳凰樹


07年7月金融危機爆發的時候,我手上有7套房子,最小的68平方,挺著一直到08年三月份實在供不起了,我選擇了棄房斷供,銀行把房屋收回法院拍賣了,不過好像沒把我納入黑名單,因為我的信用卡都在維持使用,今年5月份又買了一套房不過首付比正常人高一半,人家三成我付六成


徐朋徐先森


最近一段時間,有個朋友問了我一個問題:自己有個朋友在北京的燕郊買了一套房,但是最近一段時間燕郊的房價大跌。所以他想到了一個問題,如果一個原價400萬的房子,跌到只剩下200萬的時候,你卻有240萬的房貸,是不是可以斷供不還房貸了呢?

聽到這個想法,瀚哥被嚇壞了,當然不可以的。這是為什麼呢?我們來用美國次貸危機的一個實例來說,眾所周知,2008年的金融海嘯就是由美國的次貸危機引起的,當時美國的情況就是一個房地產的購房者在房價上漲的時間買了一套價格是10萬美元的房子,但是購房者自己能夠支付的首付只有2萬美元,所以他貸款了8萬美元買下了這個房子,如果房價一直處於上漲階段的時候,一切都不是問題,一旦房價下跌,超過了20%,也就是這個房子只值8萬美元的時候,他已經將自己的所有首付全部賠到了房子裡面,這個時候銀行的貸款好在還沒有損失。

所以購房者將房子賣掉的話,還能夠還的房貸。但是,一旦房價下跌超過30%的時候,那麼意味的不僅你的首付款全部損失掉了,你還倒欠銀行一萬美元,因為從貸款的角度來說,你欠銀行的錢與抵押物的價格並沒有關係,你和銀行之間是一個純粹的債務關係。

一旦你斷供或者還不起房貸的話,那麼你的房子就會被銀行所沒收,沒收假設拍賣得到了5萬美元,那麼你還倒欠銀行3萬美元,所以你依然揹負著高額的債務,這個債務的問題並不比原先的房貸好,而且你連房子都沒有了。所以,千萬不要因為房價下跌有斷供的想法,這是一個極為危險的行為。


瀚海觀察


建議不賣,虧損太多,我是在深圳專業做貸款這一塊的,我給你分析一下吧!

第一: 房子現在值200萬,貸款240萬,雖然說資不抵債,這個情況有 你房子高價位接盤購買,你這個房子購買時候應該在350萬左右,正常貸款七成,也許也沒有這麼高,也可能是幫你高評高貸造成的,如果沒有高評高貸,你這個房子跌了40%左右,肯定不是一線城市房子,一線城市房子沒有跌這麼多的,所以你的虧損額很高了,現在跌了,是因為現在房價確實高了,跌一點正常,近幾年國家要求房價平穩運行,但是隨著發展幾年後,慢慢會上漲,貨幣貶值,變相房產增值,這個參考以前我們十塊錢能買多少東西,到現在十塊錢能買多少東西就知道了,房子屬於一個固定資產,如果現在賣了後期幾年或者十年後你房子翻了一倍呢,這個只是需要時間去等。

第二: 就算你現在賣了200萬,你的首付虧了吧!還有購買到現在利息也是虧了吧!賣房銀行抵押貸款必須先還清對吧,還有各種稅費,房產中介費,房產變成紅本才可以賣,如果自己沒有錢,是不是要擔保公司幫你墊資130萬擔保費用(為什麼是130萬左右呢,因為評估價最多墊七成,評估價低於你賣價,因為評估價要減掉各種稅費)你自己還要找一百萬來才給你墊。

第三: 如果你直接斷供,徵信就逾期,變黑戶,銀行會催你還錢,每個月還有逾期利息,罰息,最後拍賣你房子,正常拍賣200萬房子,一般成交價是房子7-9成,也就是140萬-180萬之間,而你欠銀行240萬,沒有還清楚銀行的錢,你們債務關係還是一直在,還是要催你還清。畢竟你當時借銀行是240萬,銀行可是不管你房子跌什麼樣,虧了多少,反正他借你多少就要你還他們多少,雷打不動。

希望對你或者其他人有大概幫助。


深圳貸款諮尋


房價雖然在這這十幾年總體上呈上漲趨勢,而且漲幅巨大,但中間房產低迷時,房價回落也很大,買的節點不同,房屋得價格差別也很大,總有一些購房者是在房市高潮期購買,購買的價位在當時居高位,被戲稱為“接盤俠”。接盤也罷,接著遇到房價拐點,房價大降,跌倒首付全無,甚至於出現了房子值200萬,房貸240萬的情況下,在這種情況下是否斷功棄貸?袁哥觀點:首先明確棄供斷貸不可取,而且是不理智的做法,正確做法繼續還貸,暫時忘卻,努力工作,其餘交給時間。原因如下:

01:房貸合同意味著與銀行的一種借貸契約,不因房價變化而放棄履行。

買房本身也是一種投資行為,投資本身就具有風險意識,在買房時資金不足,銀行借給你資金,實現了買房,因此你與銀行就借款事宜達成了契約,並簽訂了貸款合同。

在這個過程中,銀行依照約定給你貸款,你買了房即享受了房貸權利,就有義務給銀行依照約定還房貸, 直到還清房貸。

房價的漲跌,引起房屋價值的變化,與銀行無任何關係,不做為你還或不還房貸的理由。房價上漲,銀行不會因此追加利息,改變房貸合同履行。同理房價下跌,房屋價值變低,銀行同樣不減少你利息,只需你如約履行合同。

因此房子值200萬房貸240萬,與銀行無關,同時也不做為棄貸供斷的理由和藉口,只能繼續履行合同。

02:棄房斷供也不會改變與銀行的借貸事實,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同時將受到更大的經濟損失,甚至是法律的嚴懲。


在現實中大多棄房斷供,多為家庭困難,失業和經營難以為繼,資金斷鏈。無力還房貸。

而因為房價降價,房屋價值低於房貸值而棄房斷供的並不多。原因如下:

(1)棄房斷供銀行方面會起訴,起訴的結果就是房子依法拍賣,房屋本身價值已經很低,加上法拍房拍賣的價格只有市場價格的80%或者更低。加上銀行的利息,違約金,同時拍賣公司的佣金及手續費。

以房屋價格200萬為例,有可能最終拍賣價只有160萬左右。根據我國2005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或變賣民事財產的若干規定》中拍賣成交的,200萬以下拍賣佣金不得高於5%的規定。佣金大低在9萬元左右。

於是房屋價值200萬元,經過拍賣後 ,去除拍賣佣金,銀行利息及違約金,可能只有140萬到150萬。房貸240萬計,即使你棄房斷供,你仍然欠銀行100萬左右,銀行仍然會通過法律途徑向你追索。

棄房斷供不僅是不明智,甚至於的愚蠢作法。

03:從長期看我國的房價依然呈上漲趨勢,依約履行房貸,是理智明智的做法。

今年的疫情影響,去年在高價位買房的,就會出現房屋值200萬房貸240萬的情況下,出現這種情況下,如何面對。

(1)堅持履行合同,暫時忘卻價值變化,等待讓時間來解決。

過去十幾年,房價拐點出現時,都會出現一些打鬧售樓處的事件,我從事房產20餘年,歷經多次,並且負責處理多起類似事情。當初因為房價下跌,房屋價值低於房貸,房產公司被逼個別退房的,都後悔不已。以往的高價位在後來都是低價位,甚至於後悔沒有多購幾套。而不棄房斷供,並且也沒有到售樓處所謂的“老實人”都為當初的決定慶幸。

(2)房價未來上漲是有理由的

1:改善型需求一直存在。

2:城鎮化還在進行,棚改的尾聲同時新的舊城改造即將開始。

3:27億的大基建即將在全國展開。

4:房貸利率下降,有利於購房者。

5:通脹依然存在,房產投資依然會是低於的手段之一。

以上理由說明房價在未來還是上升趨勢,只是在國家政策的作用是穩定中緩慢上漲,而不會出現過去的大漲,更不可能大跌。

因此繼續履約還貸,是理智和明智的作法。

小結:在房價下跌時,房屋價值低於房貸時,應理智理性對待,繼續履行合同。不要一時衝動,作出棄房斷供的錯誤舉動,不僅使自己蒙受更大的經濟損失,甚至承擔法律責任。而且會因為失信給以後的生活工作帶來諸多的不便。

正確的作法是繼續履行房貸合同,努力工作,多渠道合理合法的賺錢,繼續做好接盤俠,用時間換取房價的迴歸和回報,用勞動彌補。

最後一句話送給大家:房價上漲,房屋增值,房價下跌,依然有家。總之棄房斷供不應該,更不可取。

我是 ,專注房產投資23年,關注我,為你投資房產答疑解惑。


袁哥房產觀


房子值二百萬

貸款還有二百四十萬

要不要斷供?

我告訴你

如果能撐得下去

不要斷

現在只是暫時虧四十萬

如果斷供

銀行肯定要把你的房子拍賣

他們拍賣不是正常的賣

到時連二百萬都賣不到

可能比如一百六七十萬

然後你還欠銀行七八十萬

這筆賬

銀行還會繼續問你追討

不要以為房子給他們就沒事了

而且

以後

再想問銀行借錢那是不可能了

以後路就越來越窄了



一天世界啊


從經濟學角度來看,資產價值200萬,房貸餘額卻還有240萬,如果繼續還貸的話,完全就是一樁虧本的買賣,倒賠40萬元。

既然如此,你完全可以棄房斷供,拒不還款,然後銀行收回房子,把你的房子再一處置,了結這樁壞賬,再把你納入信用黑名單,從此不再給你提供類似金融服務。

當然,銀行還是會向你繼續追討的,但只要你打定主意,堅持轉移資產,拒不還錢,銀行一般也拿你沒什麼辦法,無非是外包一些催債公司,向你討債,而這些外包催債公司,可能就不會對你那麼斯文和客氣了。


這個也好辦,你躲出去就可以了,讓人找不到你,就可以了。

壞就壞在這個信用黑名單了。

一旦你被納入這個名單,所有銀行業、金融業都會把你拒之門外,未來如果徵信系統進一步完善的話,甚至會影響到你的出行,因為你買不了火車票,也買不了飛機票。

這樣的話,如果再遇到資金週轉問題啥的,你就只能求助小貸機構了,這樣的話,你將承擔更高的借款利率。

如果真打算斷供,既然肯定會影響信用記錄,那不如干脆再想辦法多借點錢,然後統統都不再還款,讓信用記錄徹底見鬼,然後拿著這筆錢,跑路也好,投資也好。

當然,這麼做會不會被惡意討債,人身安全有沒有保障,就很難說了。

總之,可以斷供,但不建議斷供,因為個人信用也是一種財富。


速讀財經


房子值200萬,房貸卻有240萬,確實挺倒黴的!同情一下!如果你要斷供,讓自己萬劫不復,小菜不攔你。但如果是小菜處在這種尷尬的境地,還是會毫不猶豫地繼續月供。

第一、你跟銀行是什麼關係?

你買了房子,錢不夠付尾款,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銀行審批後,認為風險可控,符合放貸條件,也放了貸款給你,支持了你買房,雙方因此就成立了資金借貸關係。

這個借貸關係不是無擔保的信用貸款,而是有房子作為擔保的住房貸款。也就是說,你不還錢的話,達到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條件,銀行就可以處分房子。

第二、如何認識這種關係?

銀行是依法登記成立,取得金融專營牌照的合法放貸機構,銀行的貸款利益受到法律保護。如果是工農中建等六大行,還是國有銀行,國家的錢不能隨便不還哦。

根據《商業銀行法》的規定,借款人具有按期歸還本金和利息的法律義務。

01、房子值200萬,房貸還有240萬,銀行會如何應對?

區分三種情況處理:

(1)借款人的原因導致房子價值減損

根據《物權法》、《擔保法》、《民法通則》司法解釋的規定,抵押期間,抵押物價值減少,顯著低於貸款金額,如是借款人(含抵押人,後同)的行為造成的,銀行有權要求借款人在價值減損的幅度內增加同等價值的抵押物。

也就是說,如果是借款人的行為造成了房屋價值貶損,危及到銀行房貸資金安全,借款人應當追加抵押物。

從題目顯示的信息看,借款人現在就面臨額外追加價值40萬擔保物,或追加40萬債務責任的保證擔保。

(2)客觀原因造成的價值減損

如果房屋的價值貶損不是借款人的行為造成的,而是由於市場行情變動,也就是房子價格下跌了,已經不值那麼多錢了,銀行無權要求借款人追加擔保。

(3)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價值減損

比如,房子因第三方引發的火災造成價值減損的,該獲得賠付的權利轉移給銀行,銀行通過第三方賠付獲得部分債權的清償,進而減少房貸本金。

另外,房子有保險的,第三方原因造成價值減損,通過保險獲得賠付的權益也將歸銀行所有,銀行將獲得的保險賠付衝抵房貸本金。

02、資不抵債,房奴斷供,會怎麼樣?

房子價值200萬,貸款仍有240萬,這個時候房奴選擇了斷供,是不是拋棄房子的利益,自己就完事了?

有些同志確實是這種想的!不現實!不理智!不划算!

搬好板凳,我們一起來算賬!

根據《商業銀行法》的規定,你欠銀行240萬,有白紙黑字在,簽了名字,按了手印,抵賴能行得通嗎?還得認這個240萬。

斷供240萬,拋棄房子利益200萬。表明上看,似乎你只差銀行40萬的缺口了,但真的是這麼回事嗎?

斷供了,銀行就得走司法程序拍賣房子,如果順利成交,金額達到了200萬,扣除律師費、拍賣費、資產評估費等系列實現債權的費用,最後可能只剩下170-180萬衝抵本金!

也就是說,你斷供的話,房子處置完,最理想的情況下,你還差銀行60-70萬!

如果點背會怎麼樣呢?

就是“萬劫不復”!

拍賣房子首次未成交,二拍打8折,由於市場不景氣,大家都不買房,可能還不能成交;那就協商抵債,如銀行不接受,那就最後一拍,打折下調幅度就是估值的48.8%內。

如能三拍成交,保留價成交,那大概就是102.4萬!扣除實現債權的費用,最後能剩下來的資金大概92萬!

也就是說,240萬扣除拍賣款實際衝抵本金的92萬後,你還差銀行148萬本金!!!

綜合本節分析,房子價值減損,銀行會採取不同的應對措施,但這只是抵押擔保層面的措施。一旦借款人斷供後,就涉及到抵押物處置,處置完成後,明確債務人還欠銀行的債務。

從上面計算看,最高欠債大概148萬,最低欠債大概60萬。但要注意,這只是本金,欠得越久,利息和罰息越多,加起來的費用往往比正常利息高很多。

第三、合理的做法是什麼?

繼續還錢,想辦法還錢,不要讓房子被銀行處置,然後自己想辦法賣房子,用賣房子的錢還銀行貸款,把債務了結。

一般來說,自己賣房子,就按房子值200萬算,實際回收的錢也就是200萬,一般過戶稅費都是買方承擔。

那你把200萬還給銀行,資金缺口就是40萬,你的總債務就是40萬,這個是自己能看得見的“底”。

如果交給銀行去處置,受到多種因素制約,你的底可能是70萬,可能是60萬,也可能是148萬!你說哪種好?

欠40萬,緩三、五年也就挺過來了;欠70萬,熬個十年、八年的,也能緩過來;欠148萬,不知道你能幾年緩過來?

第四、實在找不到40萬,自己無法賣房,會出現哪些後果?

妥妥的成“老賴”!

欠銀行的賬面債務一直存在,大概率都會比40萬高!

那麼,銀行沒有通過拍賣房子完全受償的貸款部分,將不得不啟動強制執行程序,將你名下的各種資產,包括住房、汽車、股權、存款、股票、珠寶、玉石、首飾、傢俱家電等值錢的東西拿去衝抵債務,直到衝抵完貸款本息為止。

如有充足資產,那還好辦些;如無充足資產,成老賴的概率很大,限制高消費,失信被執行人,未來跟銀行貸款幾乎無緣了,後果還是嚴重的。

斷供拋棄房子,不能因此免除掉240萬債務,而扣除處置房子所得的款項後,剩餘債務依然還在,還得繼續還給銀行,從賬面上說,這個債務一直存在。

因此,不建議斷供房貸,算總賬是不划算的,除非自己已經走投無路了,沒得選了。


房壇法菜


這一輪去庫存,各大大小小城市的房價都發生了很大的漲幅,尤其是二三四線城市房價幾乎翻了一倍。

而在此期間,房價的漲幅特別的混亂,有些有瑕疵的房子的漲幅已經超出了市場價值,就導致市場一旦平穩,房價就大幅的回落和下降。

這不,有朋友問-他的房子值200萬,房貸就有240萬,該不該棄房斷供?

今天我們就一起來聊一聊,房子市場價和房貸背離,到底該不該棄房斷供?或者又該如何正確的解決呢?

一,房子值200萬,房貸240萬,該起房貸供嗎?

在這一輪去庫存裡,我們身邊多了很多的買房者,其實大部分都是衝著房子增值利益去的。

當然了,也有一些的的確確是剛需朋友,的的確確是買來自己住的購房人。有一句話說的好,“往往衝著利益去的,到最後都賺不到錢”。

很多的朋友,因為對房地產不瞭解,買在了房子的最高位,導致了房價回落的幅度很大,而這樣的朋友還不少。

那麼,當房價大幅回落過後,很可能就面臨著,房貸比房子的價格還要貴。

比如,有的朋友房子值200萬,房貸卻有240萬,特別的苦惱,不知道是不是該棄房斷供?

實際上,我告訴你,千萬不要棄房斷供,棄房斷供給我們個人,給我們家庭,都會帶來很大的危害。

我們簡單的歸納一下,看看棄房斷供到底有哪些具體的危害?

第1個危害,高額罰息。

棄房斷供的前期銀行並不知曉,只是以為你可能短期還不上月供。

前期的逾期還月供,銀行就會對你高額罰息。

也就是前期的不還房貸,銀行不僅要你補足房貸,還要對你的逾期進行高額的處罰。

第2個危害,房屋被拍賣。

如果你長期,或者連續幾個月沒有還房貸,這個時候銀行就會非常明確的判定,你是棄房斷供。

銀行就會向法院申請收回房屋,對你的房子進行低價拍賣,用來還你欠銀行的貸款。

而這裡我們必須明白,拍賣的房屋一般都是5折,6折,7折,非常的便宜。一般情況下,拍賣出來的價格,也不足以還清理欠銀行的貸款。

這個時候銀行還會要求你,補足未結清的銀行貸款,而且是法院強制性的執行。

被拍賣的危害是最大的,不僅你以前的首付損失了,以前還了的房貸損失了,而且房子沒有了,還欠銀行一筆錢。

第3個危害,徵信被拉入黑名單。

逾期還房貸也好,棄房斷供也好,你的徵信都會被拉入黑名單。

而且在你還沒有結清剩餘的房貸之前,你的一切經濟行為都是受到限制的。比如你的信用卡不能使用,你的銀行儲蓄卡不能使用等等。

最主要的是,徵信被拉入黑名單,你再去找工作的時候,很多用人單位不會要你。

……

是的,棄房斷供的危害特別大,對個人,對家庭都會造成非常的嚴重後果。

房子沒有了,工作不好找,收入受到嚴重的損失,往往會帶來家庭的災難,吵鬧,離婚等等。

所以,即便是你的房價下跌了,跌幅很大,房貸都比房子的市場價高,也千萬不要棄房斷供。

二,房子值200萬,房貸240萬,應該如何正確的解決呢?

在第一大點,我們簡單的歸納了一下,棄房斷供給我們個人和家庭帶來的一些危害。

非常明確,千萬不要棄房斷供,哪怕再困難,方法總比困難多,只要你願意去想辦法,一定能夠解決。

那麼,房子值200萬,房貸卻有240萬,排除了棄房斷供,到底應該如何正確去解決呢?

其實,解決的方法很多,我們歸納也是常見的,希望能夠幫到你。

第1個解決方法,賣掉房子,直接止損。

首先,判斷一下自己的房子是在哪個城市,如果在人口淨流出的小城市,這樣的房子直接賣掉會好一點。

因為人口淨流出,這樣的房子,未來根本沒有太大的上漲空間,已經大幅的回落了,早一點止損更合適。

所以,最快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賣掉房子,讓自己的債務清零。

當然,你必須能夠接受你的房子賣不出高價,或者還需要便宜一點,才能夠順利的賣出。

這種方法就要看你的房子買的價格高低,很可能導致你購房的損失,導致你這次買房是虧損的。

但相比繼續還原著高額的房貸,每月支出高額的月供,及時止損往往更合適。

第2個解決方法,將房子進行二次抵押。

如果房子所在的城市比較優質,未來仍然有上漲的空間,短期的大幅回落,可能是因為自己在買房選籌的時候失誤。

那麼,我們可以將房子進行二次抵押,換取一定的現金流。

用銀行的錢去支撐房子的月供,等待下一輪上漲的時候再賣出,這樣可以減少我們的損失。

即便是自己手裡面有足夠的支撐能力,也儘量用房子在銀行換取的錢來解決問題。

第3個解決方法,向銀行申請“先還息後還本”。

如果自己不想把房子賣掉,想要等待下一輪上漲,也可以向銀行申請先還息後還本。

先還息後還本:就是先還每個月的房貸利息,本金向後推延以後再還。

這樣至少可以減少我們當下的月供支出,讓我們有足夠的現金力,等待下一輪房價上漲。

畢竟,房價下跌的時候是最難賣的,房價上漲的時候買房的人群會相對多一些,房子的流動性也相對好一些。

最主要的是,可以減少這次房價大幅回落帶來的經濟損失,誰賺錢也不容易,能減少損失,當然要減少損失。

第4個解決方法,延長房貸年限。

向銀行主動申請延長房貸年限,但是這個方法有一點侷限性,不一定就適合你。

我們都知道我國的房貸最長年限是30年,所以你需要看看自己當下的房貸年限是多少。

如果是10年,或者20年,在30年以內,那麼就可以向銀行申請延長貸款年限到30年。

並且採用等額本息的還款方式,這樣可以有效的減少月供的支出。

減少月供支出的目的,就是減少我們的家庭風險,讓我們能夠撐更長的時間,等待下一輪潮水再上漲,其輕鬆的賣出房子止損。

……

的確如此,當你買的房子大幅回落的時候,當它的房貸就高於房子的市場價的時候,千萬不要棄房斷供,解決的方法有很多。

是繼續持有,等待下一輪上漲賣出減少損失。還是當下立刻賣出及時止損,一定要看看自己的持有能力,以及自己房子在未來的上漲空間如何。

還是那句話,方法總比困難多,瞭解市場,瞭解自己的房子價值以及未來的什麼空間,做出最明智的取捨即可。

三,小結

總的來說,面對高額的房貸,面對房價的大幅回落,千萬不要棄房斷供,棄房斷供的危害真的是太大了。

從這件事我們非常明確,買房還得靠經驗,還得不斷的學習房地產的知識。

黃金樓市的十年已經過去,再也不是閉著眼睛隨便買,都能夠賺錢的年代了。

最後,要提醒廣大的購房朋友,不管是買來自住,還是買來投資,一定要衡量自己的持有能力,一定要把房子買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

在未來鑽石10年的樓市裡面,房子的安全性,比增值性,收益性更重要。

買不起大的買小的,買不起貴的買相對便宜的,留足夠的現金流,增加個人和家庭的抗風險能力,是極其重要的一件事。

我是 重慶樓市老司機,十餘年房產投資經驗,熟悉重慶各區房產價值,板塊輪動,購房貸款政策,購房知識,時常還要分享重慶樓市一線動態,我們一起交流,一起成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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