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買一個僕人的價格是多少?

璩璇閣主


這要看情況的,分三種:自願為奴,賣身為奴和罰沒為奴。

自願為奴

在清朝吳敬梓的小說《儒林外史》中,有一篇文章講范進中舉的事。范進本來生活的很慘,窮的要自己出去賣雞換米吃。可是,等他中舉以後,馬上就有人送錢送房子。甚至,還有一家兩口子自願來投身為僕。

這一家兩口子,是不要一分錢的!他們圖的是一個“蔭庇”。因為,在古代朝廷要對“自由人”課稅。而官紳階層是有一定免稅權的。如果,本來是“自由人”的委身到官紳階層為奴,就不用向朝廷交稅了,就成了“隱形戶口”。

所以,很多交不起稅的人,就會削尖了腦袋投靠官紳階層。他們覺得,向主子交錢,給主子幹活,要比向朝廷課稅更實惠。而對於這些自願為奴的人,“購買”的時候,是不用出錢的。

賣身為奴

這種主要是小孩子和女人,尤其是頗有姿色的女孩子。其價格波動較大,遇到災荒年景,幾斤大米,就能換一個僕人。這不是誇張,就算是到了近代(例如民國河南大災時),也有幾斤小米換一個大姑娘的事發生。災荒年景,給口飯就行了。

要是平常年景,只是個別家庭過不下去了,才賣妻兒子女,價格一般要5兩銀子起步。相當於現在的一千多塊錢吧。不過,這是人口販子的“收購價”。等他們將買來的奴婢再轉賣的時候,長相好的女子能賣個幾百兩銀子。例如清朝著名的“揚州瘦馬”(為鹽商圈養的歌女婢女),價格不菲,是絕對的暴利行業!

賣身為奴中,也有終身制和短期之分。短期的是有工錢的,少則每月兩三兩,多則五六兩銀子。終身制的可以不給銀子,只管飯就行。當然,一般大戶人家,都會給奴婢一些錢,以供其日常開銷。

罰沒為奴

這種奴僕都是不要錢的,是官府行為,入奴籍:工戶,兵戶,樂戶,等等。這種奴僕一般只伺候官府中人,給官府幹活。例如,縣太爺要招待賓客,就可以讓樂戶來彈奏表演。

這樣的奴僕,肯定也是不要錢的。

(文|勇戰王聊歷史)


勇戰王聊歷史


乾隆年間,僕人的價格,大約在十兩銀子之內。

當時的購買力摺合現代,一兩銀子約等於如今的180—200元。

換言之,買一個奴僕,如果不出意外,幾兩銀子就能拿下,如果是身材消瘦,面暗肌黃,光看著就弱不禁風的,花費也許更少。

除此之外,還要加一些意外因素。

比如說在明末清初年間,還遺留有“典當妻女”的惡俗。

打個比方,一個男人有家室,某天去豪賭,結果賭光了全部身家還欠了一屁股債,那他就會選擇將自己的妻女做為抵押,“典當”給債主。

而通過這種方式由尋常百姓變成僕人,這對妻女的價格,很可能就比尋常的奴僕價格貴一些,但歸根結底也不會貴到哪裡去。

還有一種是因為生活所迫,自願賣身的奴僕,比如大家在影視劇中常見的“賣身葬父”,這種就會是賤賣,一些有錢的商賈老爺們見了,就樂於花小錢,買了丫鬟帶進府裡伺候起居,當然絕大多數人還得看面相。

第三種,則是做工的夥計。

比方說給地主耕地的長工短工,買來奴僕之後,幫著主人幹活,或者乾脆負責全部的體力活動,主人當甩手掌櫃,髒活累活都交給他一個人幹,這種奴僕以男性居多。

可我們還要加一個前提條件,在明朝,甚至是到了清朝中期,官員們的俸祿並不多,將灰色收入排除在外的情況下,官員們每個月到手的俸祿,只有幾兩銀子不等,除去養活一家老小,也剩不下閒錢去買奴僕,為自己伺候起居。

所以購買奴僕的,一般是商賈大戶,手裡不差銀子,又想讓生活提高檔次,事事有人伺候。

而在古代,最不缺的就是賣身的人,封建社會基本沒有什麼社會福利,很多人窮困潦倒一生,甚至連飯都吃不上,礙於生活所迫,只能賣身求榮,而這裡的榮,也不過是想冬天不挨冷,能吃上兩口飯不捱餓,所以市場不缺貨源,價格就會被人為壓低,幾兩碎銀就買一個奴僕的現象,在清朝時也屢見不鮮。

當然,能買的起的,非富即貴。

清廉的官員或者大眾家庭,苦於囊中羞澀,是連想都不敢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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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品聚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僕人和僕人是不同的。

大體分為2種,

一種是活期,也就類似於今天的簽約保姆。簽約時候註明服務多少年,年限到了就自由了。

一種是死期,也就是終身在這家服務,終身為僕人,自己生的孩子也是僕人。

活期僕人的價格很便宜,一般管吃管住,再給幾兩銀子都行了。如果是未成年人,比如小丫鬟之內,可能連銀子都不給或者象徵性給一點,只是管吃管住。

滿清小說裡面記載,有個富貴人家買了個七八歲的小丫鬟,活期使用4年,只給了1兩銀子。中間人還扣了一些,最終只到了幾百文錢。

但有手藝的就不同。

比如有個丫鬟很擅長燒菜,同樣的幾年服務期,就賣了十幾兩白銀。

當然,活期僕人的待遇相對較高,主要是主人家不能隨便虐待(犯錯的打罵除外),生病要給看病。

因為這些僕人服務期限一到,就會離開主人家回到自己家。如果期間受到虐待或者病死,僕人家屬一般都會去告狀,主人家要賠錢甚至坐牢。

死期僕人的賣價比較高,至少是活期的幾倍,但待遇差。因為終身都在主人家為僕人,死期的僕人一般沒有什麼地位,要打就打,要罵就罵。只要不給打死,慢慢折磨死或者病死了,也無人會管,自己父母都賣了孩子,誰還去管。

說白了,活期的僕人就是今天的保姆,而死期的僕人則是標準的奴隸了。

看看紅樓夢裡面,王熙鳳抓丈夫賈璉的奸,上來就把兩個幫忙望風的小丫頭打的一塌糊塗。

看看,王熙鳳“說著便揚手一掌打在臉上,打的那小丫頭一栽;這邊臉上又一下,登時小丫頭子兩腮紫脹起來。”這一下子就是狠狠打的兩個耳光。

不僅如此,後面王熙鳳又說“燒了紅烙鐵來烙嘴”,最後又是“說著,回頭向頭上拔下一根簪子來,向那丫頭嘴上亂戳,唬的那丫頭一行躲,一行哭求……”

這哪裡把小丫頭當人!

自然,這種僕人的賣價比較高,畢竟等於做奴隸了。

話劇《茶館》就有這樣一幕:劉麻子花十兩銀子買了康六的女兒康順子,又以二百兩的價格賣給了龐太監。

自然,因為賣給太監做老婆是缺德冒煙的事情,賣價會高。但即便不是賣給太監,只要是死期的僕人,售價不會太低,除非趕上饑荒的荒年。

尤其是一些有特殊才能的丫鬟,比如擅長女工(要有晴雯那種水平),可以賣到幾十兩到幾百兩銀子。

紅樓夢裡面的幾乎所有丫鬟,包括襲人、晴雯、鴛鴦都是死期的僕人。

除了以上的以外,還有一種特殊的僕人,就是所謂的揚州瘦馬。

就是買一些相貌美麗的小女孩,進行長期的琴棋書畫訓練,到成人以後將她們賣給有錢人做妾。

這種瘦馬的價格很高,但地位低下。因為即便是死期的丫鬟,原則上是不需要賠主人睡覺的。如果主人強行佔有丫鬟,一旦丫鬟去告狀,主人就會倒大黴。

比如紅樓夢裡面的鴛鴦,不嫁給賈赦就不嫁了,賈赦也不能怎麼樣。

但瘦馬不同,只要有錢人出錢就得嫁。不管對方是老頭子還是痴呆還是醜陋不堪的人,瘦馬都得陪上床,自然沒有地位。

瘦馬價格有多高呢?

紅樓夢的賈赦,費了八百兩銀子買了一個十七歲的女孩子來,名喚嫣紅,收在屋內做妾。

八百兩呢。


薩沙


這個問題老梁來回答。

滿清這可是扯後腿的朝代,這貨沒本事不說,他講究還不少,其他朝代僕人就是僕人,可到他這裡,這僕人大體分成倆叉,一曰包衣奴才,二曰家奴。

扯到這裡估計有人要問了:“這包衣奴才到底是啥物件?”

您可以這麼理解這包衣他有戶口,滿清那衙門口都是有記錄的,這家奴沒戶口,就是一張破紙片子登記一下就得了,知道主家裡有這麼個人,您這身份證明都在主子家裡掐著呢。

再詳細一點,這包衣奴才他也可以養家奴,但您這家奴養一個家奴試試,大耳瓜子糊死你,流放三千里都是輕的。

順便提一句,這紅樓夢的作者曹雪芹他的身份就是包衣奴才。

開頭的時候這包衣奴才是滿清入住中原之前,不斷的跑到大華夏的地頭掠奪的人口,以及戰俘,或者自家地頭上犯了罪的罪犯,以及那些個一不小心把自己搞破產的破落戶,這是包衣奴才的主要來。

當時規定這包衣奴才是沒有人身自由,是那些個貴族的私有財產,所以這波人他漢人有,滿人也有,他們被主子們強迫勞動。

就這樣的人,您自己覺得能花幾個錢,這基本上都是政府當獎賞發給貴族們的物件。

但後來努爾哈赤想要擴張自己的軍隊,對外進行戰爭發現這人口不夠,所以就把目光盯在了這波人的身上,讓他們參加戰鬥。

這一戰鬥,這就有了軍功,有了軍功,您不就得賞他們嗎?得,這波人開始逐漸的脫離了原來主子的控制。到了最後很有可能身份地位就能幹的過原來的主子,努爾哈赤一瞅這不對勁,所以就規定,您的身份再怎麼顯赫,對主子必須保有奴才的身份,而且這身份是世襲的,到你這是包衣奴才,你這後代子子孫孫都是,除非主家不要你了,這身份才能取消。

所以這包衣奴才他也叫家生子,瞅見沒這就是怪胎,您可以把他看成一奴才,也可以把他看成滿人堆裡最底層的一個身份。

咱瞅著電視劇,總能看到滿人對著皇帝說奴才,而漢人對這皇帝說臣。這其實也是滿人對皇帝表示親近的一個說法。

家奴

而這家奴可就不一樣了,您可以把他們看成真正的奴隸。而這波人您可以再把他們分成合同制和終生制。

這合同制,服務期限到了時間點,雙方要是都同意還可以繼續簽約。您比如說,奶媽子,家裡小孩子那保姆,蹲廚房折騰灶臺的廚師,這波人您得按日按月的付工錢,管吃管住。

當然還有一些水靈的小丫鬟伺候個公子哥,大小姐的,一次性的買斷給個一兩二兩,或者幾個大錢的都有,不管咋樣這時間一到點,這就得放人。

這波人可享有一定的人權,您打兩巴掌,踹幾腳丫子這沒事,但要是鬧出人命,這就得到衙門口把這事掰扯清楚了,弄不好主家就得吃牢飯去。

這終身制的,他就沒有人權了,屬於主家的私人財產,別說倆巴掌了,整一井口把你填了,這衙門口都不會理你的。

所以這終生制的和奴隸差不多,但相應的價格就要搞一點。

咱看《茶館》不是有這麼一幕嗎,劉麻子整了十兩雪花銀把康六的女兒弄到手裡,轉手就以二百兩的雪花銀賣給了龐太監,這價格夠高了吧,這就是終生制的。

當然您要趕上災荒的年月,這價格可就沒譜了。自己賣自己的都有,腦殼上插一稻草,蹲在人市裡,您只要給口飯吃,他就跟你當奴隸,當然這是最便宜的。如果有家口的,一袋糧食或者半袋糧食,您就可以領回家。

話說回來,滿清那會大戶人家除非您有手藝,不然都是終生制的。

當然還有一波特殊的,叫瘦馬。大傢伙沒聽過吧,這瘦馬一般是揚州那嘎達出產,養的都是一些個小女孩。

七八歲的時候,被人販子收了,價格很低,幾個大錢,幾兩銀子的都有,主要看顏值的高低,顏值高點,價格就高點。

收了之後,這波女孩子整個就是集中營的待遇。這麼說吧,為啥叫瘦馬,這瘦字是說這些女孩子通常都是瘦瘦的,原因就是體弱,都是餓出來的,給人一種病態的美。

當然這些瘦馬也分個三六九等,鑑定標準就是小腳制定出了"瘦、小、尖、彎、香、軟、正"等七條標準。越符合標準,您這價格就越高。

如果顏值再上的去的話,再學習一點琴棋書畫啥的,那出售的價格就更加的高了。

這簡直就畸形,大多都是滿足揚州這嘎達的鹽商們畸形的需求。一個上好的瘦馬,整個一千兩,兩千兩的都是常事。

而這些挑剩下的就進入了秦淮河留在花船上,當年乾隆這位二世主特喜歡下江南,沒事就蹲在這些花船上玩,您就知道這是滿清從上到下的一種病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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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老師說歷史


我們經常在古裝劇中看到,古代富家大戶無不奴僕成群,起居奢豪。奴僕又分三六九等,貼身伺候主人的地位最高,看門和跑腿的位居其次,從事雜役的地位最低。奴僕通常都是主人花錢買回來的,那麼在清朝時期買一僕人到底要花多少錢呢?

據清代《逃人律》記載,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二月,一位商人用25兩白銀購買了大興縣人鄭容、其妻劉氏、女婿高受兒、女兒二妞四口為奴,平均下來每人只要6.25兩白銀。按當時的購買力折算,1兩白銀大致相當於現在200元人民幣,25兩白銀就是5000元,摺合下來購買一個僕人只需要1250元人民幣。

乾隆四十八年二月內,憑陳黑子作保,用身價銀二十五兩,白契買得大興縣民人鄭榮,同妻劉氏,婿高受兒,女二妞四口為奴---清《逃人律》

乾隆四十八年,正值清朝國力最鼎盛的時期,僕人的價格尚且如此,可想而知在民不聊生的時期,價格自然會更加低廉。古代買賣奴僕是件稀鬆平常的事情,各地都有專門的交易市場,奴僕交易需要經過中介(俗稱人牙子)簽訂賣身文書,分為白契和紅契。白契是沒有法律效力的,由親朋好友作保而簽訂的契約。紅契就是官府蓋章承認,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約,但紅契需要繳交契稅。

《醒世姻緣錄》中記載了一則故事,裁縫沈善樂因為做壞了衣服,需要賠償給主顧紋銀7兩。沈裁縫因無銀可賠,迫不得以只好把年僅11歲的女兒喜姐賣身為奴,結果領了幾家,最高只出到4兩,最後還是女善人晁夫人出了5兩銀子把喜姐買下。由此可見在清朝,一般奴僕的價格大致在10兩白銀以下。

遇到災荒年月,食不果腹的貧寒之家只能賣兒賣女,不僅要靠兒女的賣身錢來活命,而且也是為了兒女的活路著想。大災之年,用幾個燒餅換走一個奴僕的事情隨處可見。當然,奴僕也分類別,有姿色的丫鬟,通常價格會高一些,幾十兩甚至上百兩都是有的。身強體壯的男僕也比瘦小孱弱的價格要高一些。

在古代,奴僕如同商品一般,他們沒有人身自由,主人可以隨意責罰或打罵,如果遭主人厭惡甚至會被轉賣。《雍正王朝》中的翠兒,狗兒和坎兒都是從小被變賣的奴僕,後來被四爺賣下帶到京城。狗兒與翠兒違犯家規,私訂終身,四爺聞聽大怒,準備把兩人打發到密雲莊子上做苦力。幸虧鄔思道出手相助,勸說四爺不如以此為契機,打發他倆隨年羹堯到四川任職,既給了他們恩典,又不會壞了家規,還可以做為耳目,可謂一石三鳥之計。不過,這樣的好事是可遇而不可求,大多數奴僕過的都是暗無天日的生活。即使想要贖身,也必須經過主人同意,花費一大筆費用不說,贖身之後依然會被人指指點點,一輩子都很難抬起頭來做人。


歷史茶坊


清朝時僕人很便宜,即使號稱盛世的康乾時期,也有大量窮困人家因為日子過不下去不得不出賣妻子兒女求活,在北京順承門大街,除了騾馬市、牛市等之外,還有公開的人市。

人市和騾馬市一樣,許多貧困的人像牲口一樣被牽到集市上出售,或者由俗稱人牙子的中間人直接帶到買主家裡供人挑選。人市之興旺,連康熙都有耳聞,《東華錄》就記載了:

因家無衣食,將子女入京賤鬻者不可勝數

不過感嘆歸感嘆,除了加強對人口交易的稅收之外,康熙也沒采取什麼措施。至於僕人的價格,可以參考《逃人律》裡的一個案例,乾隆四十八年時,曾經擔任過內務府總管大臣的滿鬥買了鄭榮一家四口,不過花了25兩銀子。

憑陳黑子作保用身價銀二十五兩,白契買得大興縣民人鄭榮,同妻劉氏,婿高受兒,女二妞四口為奴。

四個人不過25兩銀子,平均每個人是6.25兩。乾隆年間1石大米的價格在2-2.5兩之間浮動,這麼算下來,一個人差不多隻值3石大米,可想而知有多便宜。

而且從滿鬥後來看上二妞,逼的高受兒逃走,打死鄭榮,把二妞強佔為妾看,二妞的樣子應該不錯,而就是這樣一個樣子不錯的年輕女子,賣的時候也不值多少錢,普通人就更不要說了。

更可悲的是僕人地位很低,劉氏後來找到機會逃出滿斗府第去告官,事發以後滿鬥交了議罪銀以後,只是讓他在家思過,不許出去滋事,另外賠了鄭榮之家20兩銀子事情就結了。

這還是康乾盛世時呢,到了亂世,窮人甚至有的不要錢,只求大戶人家收留給口飯吃,自願為奴的。而《紅樓夢》裡很多女僕也甘願留在賈府為奴,不願意回家,無非是家裡日子還不如僕人。所以清代買個僕人,真心不費錢,不過對於普通人家來說,照樣買不起。


不沉的經遠


乾隆年間有記載,用25兩銀子買了鄭榮同妻劉氏、婿高受兒、女二妞四口為奴。

也就是說花了25兩銀子買了四個人來作為奴僕,平均每個奴僕6.25兩,這是在大興縣發生的,並非一般的僕人,而是直接買來終生為奴。

不過每個地方的僕人價格不同,僕人也分等級,就好比現在的保姆,有職業能力強的,長得好看的,在古代也是如此,有學者曾經統計過,翻閱記載,大致得出不同地區、長相、技能的僕人的價格。

貧窮地區的僕人:幾百文錢至十數貫不等,都是銅錢,相比上面說的6兩多簡直天壤地別,如果還沒有概念,即可理解為在饑荒年時,半袋大米就可以換得一僕人。

富裕地區的僕人:2-5兩,這些僕人一是受到地區的影響,還有就是他們有相應的要求,必須會清掃、搬挪、傳訊、伺候等。

普通全灶:10-15兩白銀,除了上面的要求,還必須會做菜燒飯,尤其是當地的主食,長相也有一定的要求;

頂尖全灶:30兩白銀,同上+長相俊俏或者漂亮。

才華橫溢的僕人:30兩白銀以上,多的可達數百兩,一般都是根據他們的才藝,琴棋書畫樣樣精通的價格自然高。

我們經常在電視劇中看到,總有出手大方或者愛慕之人為一些婢女贖身,動不動就說一百兩,其實清朝僕人要贖身,這其中的價格也並未有記載,況且每個時期也不同,最主要是根據僕人的價值,就和上面所說的,才華橫溢的僕人,尤其是婢女,她們的贖身價格自然是最高的。

其實還有一點,不是每個僕人都是直接沒買斷的,他們大多數並非終生為奴,而是有期限的,期限已滿,自然就可以離開,當然如果想繼續待下去,僱主也同樣會發工錢。

倘若有的僕人被贖身之後,從理論上講大家自然是平等的,然而並非如此,古代無平等可言,富貴豪紳、達官顯貴、皇親國戚,貴族世家,地主財主,他們的地位肯定要比這些被贖身的僕人高的多。

所以說並不平等,只能說相對自由,可以做自己想做的或者喜歡做的事,因為種種原因,很多百姓都是生活所迫才做僕人,所以一般也都是絕買,意思就是終生為僱主家效力,而僱主也要負責養他。

只有少部分人是逼不得已,這些僕人就會有“工資”,等到期滿或者自己攢的錢足夠了,也就離開了。


貓眼觀史


據記載:乾隆四十八年二月,憑陳黑子作保用身價銀二十五兩,白契買得大興縣民人鄭榮,同妻劉氏,婿高受兒,女二妞四口為奴。

按照乾隆年間購買能力,一兩銀子差不多相當於現在的150元。也就是說3750塊錢可以買了一家四口為奴。贖身之後就和主人家沒關係了,和外面普通人一樣。

清代的僕人其實分兩種:

1、活期僕人:這種僕人其實是僱傭的傭人,傭人工資有高有低,車伕、廚師等等專業工種價格很高,而純體力的價格較低。不過傭人的待遇相對較高,主要是主人家不能隨便虐待,包吃包住外,生病還要給看病。年限到了,家人上門領取回家。

清何剛德《春明夢錄》記載:“餘初到京,皆僱車而坐,數年後始以24金買一騾,僱一僕月需六金。”,請一個專業司機兼保姆的僕人工資一個月是六兩,相當於現在900元請一個保姆。

2、死期僕人:這種其實就是賣身為奴了,賣身價格較高,例如《茶館》劉麻子花十兩銀子買了康六的女兒康順子,也就是1500元買個活人。當然價位也懸殊很大,有些長得好的幾百兩也有,例如《紅樓夢》賈赦就花了了八百兩銀子買了一個十七歲的女子。

只有這種僕人才需要贖身,價格基本等同與賣身價格,甚至遇到好人家一分錢也不收。贖身後就是普通人了,很多有能力的就出去單幹了,沒有能力的就還在主人家變成了活期傭人。


當然,那是因為當時大家的收入都非常低,據1793年英國馬嘎爾尼記載,一個普通農戶(非佃農)一年的收入合計約35兩白銀,和北京普通人家月收入大概在3兩白銀左右,一年36兩基本相符,相當於年薪5400元。而一位七品知縣工資年收入只有45兩加45斛米,約合56兩銀,相當於年薪8400元。

收入低使北京物價也很低,比如說房子,根據資料記載:1748年,北京內城新簾子衚衕四間瓦房是70兩,當時的一兩銀子換算成人民幣大概是150元左右,也就是隻需要一萬元左右可以買得起四間瓦房了。



從小愛歷史


古代的富庶大戶人家都買幾個僕人,前呼後擁的伺候,照顧主人的生活起居。買賣僕人是很尋常的交易,還衍生出了以此為生的的職業—人牙子,但是僕人並非是明碼實價、全國統一零售價的。

僕人品相的優劣、就業技能和崗位不同、典賣性質的不同都會對僕人的價格產生影響。

一般的僕人的售價就是幾兩銀子。有史料記載乾隆年間,一位富商用25兩銀子買下了一家四口為奴,這一家四口為兩男兩女都是成年壯丁,平均每人摺合6兩多銀子。

買來當普通家丁的男僕價格一般就是幾兩銀子。若是身體強壯些,主人家特別中意的,就要貴些,值個十幾二十兩。那些面黃肌瘦,看上去肩不能提手不能挑的,就得遇到大發善心的買主才會出個幾十錢、幾百錢買走了。

女僕價格就得看樣貌和用途了。普通做丫鬟的女僕也是幾兩銀子。樣貌較好的,大戶人家買來做妾室的,價格就貴了,幾十兩、幾百兩甚至上千者都有。

古代最貴的小妾當屬“揚州瘦馬”了。所謂的揚州瘦馬就是人牙子低價從窮人家買來標緻的小女孩,調教她們琴棋書畫、化妝技巧、百般淫巧,然後賣給富有的鹽商做小妾。人牙子挑選女孩很嚴格,三寸金蓮必須符合“瘦、小、尖、彎、香、軟”的標準。這些女孩都是很瘦弱,像馬匹一樣被販賣,因而叫“瘦馬”。

明清時期的鹽商富富得流油,為滿足他們的畸形性趣而興起的“養馬業”很暴利,人牙子買女童時不過十幾兩,賣給富商上千兩,故而時人趨之若鶩,許多貧家女子被調教成瘦馬賣到全國各地。

還有些特殊的情況,比如說大災之年,難民遍地,為了生存典賣妻兒者甚眾,根本不用花錢幾斤小米就能領回家了。有些為了孩子能活下去,就乾脆送給大戶人家當僕人了。


以上說的都是籤死契的典賣,一經典賣終身都是主人的私產。古代還有一種買賣僕人形式,就是籤一定期限的契約,合約期內僕人按吩咐勞動,主人按約定支付月錢。契約期限一到,僕人可以選擇離開或者繼續簽約。如果僕人要走,主人也不能強留。這種僕人的價格一般沒有死契的價格高,但有一定的自主權,相對而言比較有尊嚴。

在清朝,僕人想要為自己贖身脫離賤籍是很難的。首先必須得主人開明,同意贖身;其次得湊夠贖身的錢財。為富不仁者常有,慈悲心腸的不常見,要遇上個開明的主子並不容易。一般的僕人收入微薄、還得養家餬口,想要湊夠贖身費用猶如天方夜譚。

即使足夠幸運得以贖身,也還是低人一等的,永遠不可能有和主人比肩的可能。


史論縱橫


乾隆四十八年二月內,憑陳黑子作保用身價銀二十五兩,白契買得大興縣民人鄭榮,同妻劉氏,婿高受兒,女二妞四口為奴。

清朝時期整個中國被滿族統治,漢人的地位非常低下。而滿人作為統治者,買賣奴隸非常正常。根據乾隆年間購買力,一兩銀子差不多相當於200元。也就是說只花了5000塊錢,就買了一家四口為奴。




上面是正常的市場價,還有黑市價格。清朝有專門的人犯子,通常叫做牙婆、人媒、人牙子,也有專門的買賣場所——人市。這裡的價格普遍比市場價高几兩,但是“質量”都很好。

除了“官方”與“黑市”,還有“散市”。比如說因為連年饑荒,會出現賣身葬父的情節。他們要求不多,價格普遍比市場低一半。還有類似於因賭博欠下巨資,抵押老婆的情況。這種要比市場價又高了幾兩。


所以清朝僕人價格普遍在五兩到十兩,即現在的1000到2000之間。而除此之外的奴婢就波動太大了,主要是看長相。好看的幾十兩都有可能,難看的一兩就能拿下。

想贖身幾乎不可能!因為清朝有明確法律規定,奴僕想贖身必須經過主人同意。私自逃跑者,很有可能被殺頭。還有人被判終身為奴,更沒有贖身一說。

如果真碰到開明的主子哪?那就要看主子意思了,不要錢都可以贖身。而且僕人也分三六九等,曾經就有旗人身份的奴僕。因其主子犯事,他們被“轉賣”。然而正因其旗人身份,一連幾個月無人敢接手。

倘若真的贖身,是否可以與主子平起平坐?不可能!除非你是落草王爺,或者是某某人的私生子。想想魯迅與閏土,本不是奴僕關係,都落的如此地步。還有就是草雞變鳳凰,被納為小妾,否則想都別想。

總而言之,在清朝那個落後的年代,只要有錢什麼人都可以買奴僕。但是一朝為奴,終身為奴。幾輩子做奴僕的人,更是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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