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如何處置醫療廢棄物?內蒙古這樣幹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廳長向東就統籌做好疫情防控與汙染防治工作、強化醫療廢物環境監管和環境應急監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相關問題答記者問。

新冠肺炎疫情的發生,使得人們對於生態環境的關注也越來越高。請問,生態環境部門在統籌做好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發展,提升人們在生態環境方面的安全感和滿意度上做了哪些工作?

向東: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把疫情防控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把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放在首要位置,堅決做到兩手抓、兩手硬、兩手贏。第一時間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組織召開全區生態環境系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視頻會議,對疫情防控、環境監管、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等工作作出具體安排部署,以最嚴主體責任推動各項措施落細落小、落實到位。與此同時,從嚴加強生態環境系統內部管控,制定出臺疫情防控六項機制、返崗人員上崗工作方案等文件,認真排查存在的風險隱患,突出抓好重點場所、重要環節的防控工作,嚴格落實在崗人員體溫監測、健康狀況日報告、應急值守和請銷假等制度,儘量減少聚集性活動,確保幹部職工身體健康和工作正常有序開展。

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組織召開了全區生態環境保護暨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視頻會議,安排部署今年重點工作任務;專門成立汙染防治攻堅戰專項指揮部,抽調業務骨幹,集中優勢兵力,加強工作調度,強化對藍天、碧水、淨土保衛戰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組織修訂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制定確保打贏汙染防治攻堅戰分工方案和成效考核實施細則,壓緊壓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下一步將繼續保持決戰決勝狀態、發揚鬥爭精神,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突出精準治汙、科學治汙、依法治汙,一鼓作氣、務求全勝打贏汙染防治攻堅戰,確保生態環境保護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以實際行動向黨中央、自治區和全區廣大人民群眾交上一份滿意答卷。

醫療廢物處置點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環境管理的主戰場,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是怎樣壓實主體責任,完善防控措施,嚴防第二次傳播的?

向東: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高度重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醫療廢物環境管理工作,嚴格按照要求做好醫療廢物處理處置過程中環境汙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確保醫療廢物全部無害化處置。成立全區醫療廢物處置工作組,要求各盟市切實加強醫療廢物收集、貯存、轉移、處置等環節的環境監管;要求各盟市進一步強化醫療廢物環境管理和應急處置管理,對轄區內醫廢處置能力和產廢處置需求進行自評,制定和完善醫療廢物應急處置預案,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切實解決醫療廢物處置能力不足、設施運行負荷率高等問題;健全協同應急處置機制,主動與衛生健康、交通運輸等部門協調配合,加強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全過程的環境監管,嚴格落實“日收集、日轉送、日處置”要求,通過實行專人管理、及時收集、雙層包裝、分類存放、標識醒目、記錄規範、聯單轉移等措施,確保疫情處置產生的醫療廢物日產日清。

1月20日至3月4日,全區12個盟市穩定運行32套集中處置設施和86套應急處置設施,累計處置醫療廢物1663.7噸,無害化安全處置率為100%。

空氣質量、地表水和飲用水源地的監測是疫情期間環境質量狀況應急監測的主體。生態環境廳在環境監測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向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調動駐12個盟市生態環境監測站力量,全力應對全區空氣質量、水環境質量、飲用水源地水質、涉疫汙水處理廠和醫院的應急監測,及時提供監測結果,為疫情期間環境質量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技術支撐。

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及時轉發生態環境部《關於做好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態環境應急監測工作的通知》,制定出臺《內蒙古自治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態環境應急監測方案》,要求各地結合環境監測能力和疫情監測技術安全需要,對重點涉及的汙水處理廠和醫療機構等監測內容進行細化,並切實保證轄區內國控和區控空氣、地表水自動監測站穩定運行,認真組織開展監督性應急監測;克服困難,認真做好協調保障工作,各盟市生態環境監測部門在嚴格遵守當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礎上,積極協調地方和有關部門,全力保障國控點位自動站運維人員、地表水採測分離人員能夠進站運維和到採樣點採樣,紮實做好飲用水源地監測和區控地表水監測工作;突出重點,精準支持全區疫情防控,各地結合飲用水水源地水質例行監測,認真開展針對餘氯等關鍵監測項目的應急監測,目前,所有盟市級監測站均具備了餘氯應急監測能力,鄂爾多斯、包頭、巴彥淖爾等盟市監測站已開展對涉疫汙水處理廠和醫療機構的環境監測;強化預警,及時發佈環境質量信息, 目前全區生態環境監測網絡穩定運行,發生疫情城市的空氣質量、地表水及飲用水源地均未受疫情處置影響。

在推動企業復工復產方面,生態環境部門如何精準施策,既嚴格落實國家和自治區生態環保政策,又為各類企業提供服務保障的?

向東: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認真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關於加強疫情科學防控、有序做好企業復工復產的相關要求,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切實幫助解決困難問題,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

各盟市生態環境部門結合當地實際,均制定出臺了相關政策措施,積極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全面推進政務審批服務事項“網上辦”,積極引導辦事企業和群眾通過政務服務網等相關業務平臺,進行網上諮詢、網上辦理,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和交叉感染;對國家和地方黨委政府認定急需的醫療衛生、物資生產、研究試驗等三類建設項目,急事急辦、特事特辦,臨時性的三類建設項目可豁免環境影響評價手續,疫情結束後仍需使用的三類建設項目可實行環境影響評價“告知承諾制”或先開工後補辦手續,切實保障建設項目及早落地實施。

與此同時,堅持監管與服務並重,指導企業在復工復產前加強環境風險隱患排查,督促企業落實汙染防治主體責任,對防控疫情重點保障企業存在的環境問題,想方設法幫助解決,一律不採取限產或停產等措施;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中小企業出現的環境違法違規行為,依照有關法規,分別輕重緩急,區別對待,根據具體問題採取針對性整改措施,嚴禁環保“一刀切”,堅決避免處置措施簡單粗暴、一關了之。


記者: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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