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非法盜採楠木、紅豆杉 植樹節當天他們補種樹苗

3人非法盜採楠木、紅豆杉 植樹節當天他們補種樹苗

閆宇飛 封面新聞記者 鍾曉璐

3月12日,植樹節當天,成都崇州市法院聯合檢察院、規劃與自然資源局,在崇州市雞冠山國家森林公園“生態修復教育成都基地”開展生態修復補種復植活動,並現場監督兩起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刑事案件的刑滿釋放人員和緩刑人員補種樹苗。吳某等3人共栽種珍貴樹木楠木、紅豆杉樹各10株,價值14萬餘元,並連續2年進行管護,確保成活率達到100%。

事情要從2019年11月說起,崇州市法院審理了一起非法採伐楠木的刑事案件,依法判處施某等8人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不等,並處罰金10000元至5000元不等。施某等8人委託第三方公司代為在生態修復教育成都基地(雞冠山森林公園內)補植楠木10株,並連續2年進行管護,確保成活率達到100%。

同月,崇州市法院對另一起盜採紅豆杉的刑事案件公開宣判,吳某犯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15000元。在審理過程中,吳某自行委託第三方公司代為補種樹木,並支付植被修復費用47000元。

崇州市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李健表示,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今天,吳某等3人分別花費數萬元,購買了楠木、紅豆杉樹各10株,並在專業公司的指導下親自栽種。“通過讓他們自己參與環境修復,切實起到懲治犯罪和生態修復相結合的效果,他們也會更加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從而增強愛護環境的意識。”

據悉,崇州市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自成立以來,一直堅持“修復為主、補償為輔”的辦案原則,落實以生態環境修復為中心的損害救濟制度,為崇州市生態環境保護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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