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聞廣播」合肥市市場監管局非常時期 出新招“雲維權”

3月5日,合肥市市場監管局接到外地消費者姚女士的網絡投訴,反映其在合肥市某商場購買的連衣裙需要調換,但商家不按承諾辦理。

接到投訴後,市局立即安排調解人員聯繫雙方,由於受疫情影響,被投訴方商場2月29日才恢復營業,消費者也不方便來現場調解,為提高糾紛解決效率,減少人員接觸,市局開展了“不見面”的在線調解,通過微信視頻聊天功能,商家、消費者與調解人員一起在“雲端”見面,以便查清事實,定分止爭。

經瞭解:2020年1月1日消費者在商場看中了一件品牌連衣裙,價格16900元,因當時店裡沒有適合的尺碼,店員建議消費者先付款,待裙子到貨後再快遞至其家中,試穿後如不滿意,在確保商品完好地情況下30天內可無理由換貨。消費者聽從建議付款並取得購物小票。1月22日,消費者收到了商家發來的裙子,試穿後發現不合身,便聯繫銷售人員調換大一號的尺碼,後因春節放假和疫情影響,直至3月初,消費者才收到調換後的裙子,試穿後仍覺不滿意,向商家提出更換其它商品,商家表示該商品價格高,每次調換會產生較高成本,售後服務政策規定30天內只能調換一次,拒絕消費者的要求,引發了此次投訴。

調解人員查閱購物小票備註發現,該商品承諾三十日內換貨,並無限制調換次數的約定,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使用格式條款的,應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售後服務等重要內容,同時不能對消費者有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據此,合肥市市場監管局支持消費者訴求。經過雙方訴說緣由、提供證據,調解人員耐心釋法,最終商場同意繼續為消費者調換其它商品。

非常時期當有非常之舉、需盡非常之責。疫情當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一頭連著疫情防控,一頭連著民生福祉。合肥市市場監管局認真落實“防疫情,保運行”工作要求,堅持“少見面、不聚集”的基本原則,以信息化為突破口,盡銳推動疫情防控和消費維權工作兩手抓、兩手硬。一方面,積極宣傳、引導消費者利用微信、QQ、網站、電話等信息化平臺進行諮詢、投訴,實行線上受理、線上調解、線上反饋,及時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另一方面,貫徹落實“凝聚你我力量”消費維權年主題,對於涉專業性較強的諮詢投訴,引入有關行業協會專業力量進行“三方通話”。同時,堅持問題導向,針對諮詢、投訴、舉報熱點、重點,及時發佈疫情防控消費維權提示,幫助消費者科學防疫、理性消費、依法維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