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去的老人為什麼過七天為一七?

無名大丘


燒七 燒七即“過七”,從老人死亡之日算起,每七天作一個祭奠的日期,稱作“燒七”。第一個七天叫“頭七”,第二個七天叫“二七”,以此類推,直到七七四十九天的最後一天稱為“盡七”。燒七時,孝子們要到墓前焚燒冥紙冥錢,慟哭一場,以示哀悼。此為小祭。

百期 死者亡故後100天,孝子要上墳燒化冥紙冥錢,或將死者亡靈請回家中祭奠。此亦為小祭,也稱“百日”。

週年 週年分頭週年、二週年和三週年。頭週年、二週年皆為小祭,只是頭週年規模稍大一些,但均只限於本家和出嫁的女兒等極近的親屬之間。屆時,主家將亡靈請回家中,設立靈位,焚化紙錢,以表紀念。三週年最為隆重,一般都要過大事,搭設祭棚,請鼓樂手、陰陽班子打醮唸經、呈獻紙活、花圈等。舊時,家中有長者亡故時,子孫三年內不準身著綵衣,不行娛樂,不能酗酒,不許歡笑,表示有重孝在身,待三年孝滿後方可恢復正常。現時,除三年內本家不貼紅對聯外,其他多不甚講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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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為什麼要過七


“死後過七”就是指人死後,家人為其燒過七紙,即死後算起,每七天要去上一次墳,依次為頭七(一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其中死者有幾個兒子,要避掉幾七,例如死者有一個兒子,即不能燒頭七,死者有三個兒子,就不能燒三七。無論幾個兒子,一般都不燒四七的。七七之中,五七最為重要,三七次之。

燒“過七”紙還有一個忌諱,就是“燒七不頂七”,每燒一七紙,要提前一天,即第六天即燒一七,第十二天燒二七,滿一個月燒五七。現在,農村外出務工的較多,規矩也在不知不覺中改變,由主家和重要的親友商定好燒五七的日子,舉行一個祭奠儀式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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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從死開始就為一天,比如今天老人不在了,那麼今天就算第一天,隔夜就算第二天,每7天算一個“七”。一般是頭七出殯,老人在家要放整7天,特殊情況提前或推後都行,但要讓陰陽先生看過才能決定。一般二七沒有什麼講究,到了三七家裡人要聚在一起懷念老人的功德。到四七不過。到了五七,也就是5*7=35天,也就是我們生下來已經到“滿月”了,這也是要大家聚在一起好好過的。六七不過。七七到後,大家要到墳地裡大哭一場,因為七七以過,我們的服喪期就滿了,就不需要在過什麼“七”忌日了。七七過後再過就是百日忌和週年忌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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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

這是民間流傳下來的寄託哀思的一種方式;

從老人死亡之日起算起,每七天做一個祭奠的日期表示對死者哀悼和懷念,所以把七天當做一個階段,一共七個階段,過了49天后徹底與世人脫離關係,所謂死的徹底,這個時候就該醒你從悲傷的情緒中恢復過來,不要一直沉浸之中,畢竟生活還是要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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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古代的喪俗,靈柩最少要停三天以上。據說是希望死者還能復生。三天還不能復活,希望就徹底破滅了。實際上停柩的時間長,是由於當時喪禮繁縟複雜,尤其是天子諸侯,需要浩大的陵墓和大量隨葬品,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和時間。

近代以後,靈柩一般都在“終七”以後入葬。按傳統的說法,人死後七天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所以要舉行“做七”,每逢七天一祭,“七七”四十九天才結束。事實上這主要是受佛教和道教的影響。

佛教認為,除罪大惡極的立即下地獄,善功極多的人立即昇天,靈魂一般並不能夠馬上轉生。沒有轉生的亡靈不是鬼,是在死後至轉生過程中的一種身體,等待轉生機緣的成熟。所以,人死之後七個七期中,孝屬或親友如果能請僧人來為他做些佛事,亡者即可因此而投生到更好的去處。所以,佛教主張超度亡靈最好是在七七期中。如果過了七七期之後,亡靈託生的類別已成定案,再做佛事,就只能增加他的福分,卻不能改變他已託生的類別了。如果一個人,生前作惡很多,註定來生要託生畜類,當他死後的七七期中,如果有孝屬親友為他大做佛事,使他聽到出家人誦經,當下懺悔,立意向善,他就可以免去做畜牲,而重生為人了。而道家也認為超度度亡靈最好是在他“七魄”沒有散盡之前。

“做七”期間的具體禮儀繁多,各地有各地的做法。有些地方,舊喪俗中的第五個七天,必須由外嫁女回來,這一天的費用完全由外嫁女負擔,如果死者沒有外嫁女,就由外嫁的侄女或侄孫女來做。人死後的第一個七天、第三個七天和第七個七天,叫做“大七”。在這一天祭奠中有“走七”的習俗,就是說在這一天的祭奠中,外嫁女兒和媳婦們,每人各自提一隻燈籠,在規定的儀式中飛也似地賽跑,爭取第一個跑回家,俗稱“爭英雄”,認為這樣死者靈魂能庇佑降福。因為人們認為人雖然死了,但靈魂仍然和活人一樣有情感。

穿孝——老人死後,兒孫為表示哀悼’,直系子孫、媳婦,要每人做一孝衫、孝鞋、孝帽、直穿至謝孝日。葬後三日為“祭墳”,七日為“小期”,二十一天為“三期”(也稱“三七”),三十五天為“五期”,四十九天為“斷七”。百日、亡人生日,孝男孝女上墳祭奠。期年為週年。三年過了才換下孝衣。所謂守孝三年,至此了結。

現代做七比起傳統的做法要簡單,但很多人還在“大期”日到殯儀館燒點紙,祭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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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屬小笨蛋727727


這個說法是老一輩傳下來的,每個人老人死了,要過七,要過七個七,等於四十九天,但具體的問題也沒有科學的說法,就是老人家傳下來,也沒有書本記載和法規依據,之所聽先輩這樣講,你們覺得呢。



全叔愛生活


各地有各地的講究,山西晉東和河北井陘交界講究,過一,二,三七和七七(也叫盡七)然後按節氣走(清明,七月十五,十月初一)埋葬後第一個清明節過新節,提前兩天上墳,原則上下葬時的親戚都來,一般的過一週年和三週年,三週年比較隆重。

不過現在的城市天南地北,五湖四海哪的人都有,各是各的講究,沒有對不對之說,你信啥就是啥,盡了孝到就安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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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老人去世的日子算起,七天為一七,十四天為二七,二十一天為三七,二十八天為四七,三十五天為五七,四十二天為六七,四十九天為七七。怎麼做七,按當地的風俗習慣就行了。現在我們一週是七天,很好算的,一看日曆就知道了。例如:老人是星期三去世的,那麼一七就是星期二,二七就是下一個星期二,三七就是再一個星期二.........以此類推。


郭長東


民間傳說人有三魂七魄,死去一年去一魂,三年魂盡。七天去一魄,七滿魄盡。所以說人在死後七七四十九天裡,每天都可以修功能給亡者,一七為一個階段。七七滿就投胎轉世。七七內功能修的好就能投胎轉世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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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古代的喪俗,靈柩最少要停三天以上。據說是希望死者還能復生。三天還不能復活,希望就徹底破滅了。實際上停柩的時間長,是由於當時喪禮繁縟複雜,尤其是天子諸侯,需要浩大的陵墓和大量隨葬品,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和時間。

近代以後,靈柩一般都在“終七”以後入葬。按傳統的說法,人死後七天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所以要舉行“做七”,每逢七天一祭,“七七”四十九天才結束。事實上這主要是受佛教和道教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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