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戀三十三天,一本有毒的文,演過的都出事了

《失戀33天》by鮑鯨鯨

感覺這是一本很有毒的文,改編成電視劇,改編成電影,主演都game over了。

電視劇版姚笛+張默。

電影版白百何+文章。

就是這麼巧,姚笛文章來一腿。白百何出黑料,張默被抓。

曾經這本文有多火,電影有多火,後來出了事也全都被封凍了。

失戀三十三天,一本有毒的文,演過的都出事了

不談改編,只談原著。

文案:

(據說是根據作者的親身經歷寫的?)

黃小仙,27歲的大齡少女,從事高端婚慶策劃。普普通通,姿色平平,家境也一般,唯一拿得出手的,就是一口刻薄言辭,和對這世界滿腔的樂觀。

談了七年戀愛,沒有修成正果,反而在商場裡看到了男友和自己閨蜜喜笑顏開的走在一起。

黃小仙兒失戀日記,就這樣一天一天的開始寫了下去。工作上困難重重,剛剛慘遭失戀,卻要替一對戀愛同樣談了很多年但現在仍然如膠似漆的新人策劃婚禮。

同事王小賤,毒舌又冷酷,看著像個同性戀,對黃小仙兒的慘況一直冷眼旁觀。

時不時毒舌地打擊一下黃小仙的心。

但是,黃小仙別的沒有,有的是自尊心和盲目樂觀。疼過之後擦擦眼淚,就算新的一天是前一天的翻版,不會豁然開朗或是跳出一個閃閃發光的奇蹟,她依然決定,老老實實走下去。

失戀三十三天,一本有毒的文,演過的都出事了

電影《失戀33天》,黃小仙跟陸然分手以後,說了一段話,我至今印象深刻。

她說:“原來在這段感情裡,沒有人全身而退,我曾經是陸然的夢想,關於未來的每一幕裡,他都希望有我的出演。

而到了結尾時,我們統統慘敗,我毀掉的是他關於我的這個夢想,而他欠我的,是一個本來承諾好的世界。”

為什麼這本小說當時很火呢?因為它贏得了很多人的共鳴。

失戀三十三天,一本有毒的文,演過的都出事了

黃小仙和王小賤的故事

愛情就是這麼容易失去和得到,並沒有什麼了不起,我們所不能釋懷的,不是那個陪伴了自己幾天/幾個月/幾年的男人或者女人,而是那段歲月,那些相處的點點滴滴,那些歡笑與淚水;我們所不能面對的,也僅僅是由於缺失了一個人而顯得與往常相比並不完整的生活罷了。

失戀三十三天,一本有毒的文,演過的都出事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