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孩子檢測出兩個媽?聽司法鑑定人揭開基因“突變”和“偶合”的奇妙面紗

溫州醫科大學司法鑑定中心有著這樣一群親權鑑定法醫:白大褂、藍色醫帽,白色口罩上方有著一雙炯炯有神的眼睛。特殊的職業,賦予他們“人性判卷者”的稱號。作為“判卷者”,他們在批閱各種親子鑑定“卷子”的過程中,見證著由這張“卷子”引發的各種悲歡離合。

這次要說的,是溫州醫科大學司法鑑定中心法醫物證鑑定室主任吳淑珍遇到的兩對母女的認親故事。她們所經歷的曲折的認親過程,也讓我們能更加直觀地瞭解到基因的神奇。

同在一個基因庫 失散36年母女不得相認

時間要倒回到1983年,那是一個寒氣未褪的春天,在溫州鹿城街頭一飲食攤位附近,被丟棄的女嬰孤零零地躺在一角的地上,不哭也不鬧,很快就被路人抱走了。而女嬰的母親金梅(化名),躲在不遠處目睹了這一切。

這女嬰是金梅第五個孩子,生完孩子後,金梅病得連碗都端不住。“把孩子送走吧,要不你們母女倆命都保不住。”在周圍人的規勸下,金梅狠心遺棄了三個月大的女兒。

女兒被“送走”後,金梅的身體漸漸好轉。之後,她經常跑到當初遺棄女兒的地點,向飲食攤老闆打聽抱走女兒的是哪戶人家。有時甚至都不是飯點,她也特意點碗麵,以便好搭話打聽女兒的信息。但多次打聽下來,金梅始終沒得到確切的消息。而女嬰蔡芳(化名),一直輾轉於不同的領養家庭,過著不斷被領養和拋棄的日子。

蔡芳記得,五六歲時,她養

在永康一戶爺爺奶奶家,爺爺奶奶有2個兒子,都對她很好。爺爺大兒子成親時,大兒媳婦堅持要把她送走才願意結婚。無奈,爺爺奶奶將她送回了溫州鹿城區五馬街的一戶阿姨家,這也是第一個收養她的家庭。之後,她12歲左右就去麵館洗過碗,後來又被多個家庭收養過。命運坎坷,蔡芳卻心懷感恩。她說,每個領養家庭對她都很好,正因為有了這些家庭的接力,她才能順利長大。結婚後,蔡芳開始尋找自己的親生父母。

尋親過程中,蔡芳結識了尋找女兒的永嘉人潘氏夫婦。2016年3月,尋女心切的潘氏夫婦帶著蔡芳的毛髮,來到溫州醫科大學司法鑑定中心做親子鑑定。也就是那次鑑定,陰差陽錯地將蔡芳的DNA信息留在了溫州醫科大學司法鑑定中心,後於2017年被引入溫州醫科大學司法鑑定中心DNA尋親庫中。

2018年4月,金梅在公益人士牽線下,也將自己的DNA信息錄入到溫州醫科大學司法鑑定中心。按理說,同在一個尋親庫的親人,通過DNA數據盲比檢索就能找到彼此,但金梅和蔡芳卻遲遲沒匹配上。一年後,溫州醫科大學司法鑑定中心對尋親庫軟件進行了升級,升級後的軟件通過自動對比,竟發現金梅和蔡芳疑似存在親子關係。吳淑珍核實發現,原來兩人之間有一個基因存在突變情況而無法完全匹配。為慎重起見,她加測了其他基因座,最終確認了金梅和蔡芳的親子關係。

吳淑珍介紹,人類遺傳過程中,親代和子代之間的DNA傳遞可能發生基因突變,但概率比較低。通常,男性突變率為0.002%,女性突變率較男性低一些,通常為0.0005%。從尋親DNA數據庫檢索的角度,在親子鑑定中要處理基因突變的因素,如抓“漏網之魚”,並不容易。

養了12年的兒子 卻檢測出有兩個媽?

前一個故事,講的是因基因突變而導致親生母女遲遲不能相認的尋親故事,而接下來的故事,則講的是因基因偶合而出現的“一個孩子兩個媽”的奇特現象。

2007年,依據當年獨生子女政策,黃莉(化名)原本和丈夫只能生一個孩子。一次意外懷孕,黃莉夫婦又多了一個兒子。為了躲避處罰,黃莉將兒子黃勇養在身邊,卻把戶口掛在了同胞妹妹的名下。隨著國家生育政策的寬鬆,同時也考慮到孩子就學問題,2019年,黃莉動了把孩子戶口遷回自家的心思。

但沒想到,聰明反被聰明誤,因黃莉曾經的糊塗,原本簡單的戶口遷移變得困難重重。

因辦理戶籍牽出、遷入,需要對黃莉、黃勇和黃莉妹妹三者間的親權關係進行鑑定。在第一輪親權鑑定中,吳淑珍分別對黃莉和黃勇,黃莉妹妹和黃勇進行了21個常規基因座檢測,數據比對後發現黃莉妹妹有20個基因座均能提供給黃勇必需的等位基因,僅1個基因座(TPOX)違反孟德爾遺傳定律,疑似符合生物學母子關係;而黃莉與黃勇之間符合生物學母子關係。

通常,親子鑑定要形成結論,需要兩個參數,一是累積親權指數CPI,一般這個指數要大於1萬,而另一個參數也就是21個基因座位點要全部對上,才能得出“親生”的結論。而第一輪親權鑑定中,黃勇和黃莉妹妹的檢測結果是CPI指數大於1萬,而21個位點只有一個對不上。該結果無法排除黃莉妹妹是黃勇生母的可能,故出現一個孩子有兩個母親的奇特現象。而繼續加測基因座的檢測結果更是令人吃驚,黃莉妹妹55個基因座均能提供給黃勇必需的等位基因,僅1個基因座(TPOX)違反孟德爾遺傳定律。

因為黃勇現在的出生證上母親姓名處登記著黃莉妹妹,必須排除黃莉妹妹與黃勇之間的親權關係,戶籍才能遷出。於是吳淑珍又對黃莉、黃勇,以及黃莉丈夫三者進行了三聯體親權鑑定。三聯體親權鑑定,是指被檢測男子、孩子生母與孩子的親子鑑定。鑑定結果有三種:第一種是孩子是父親和母親共同親生的;第二種是孩子是父親或母親親生的,只與父母親中的一方有親子關係,與另外一方沒有親子關係;第三種是孩子與父親和母親都沒有親子關係。好在最終結果支持了黃莉、黃勇和黃莉丈夫的生物學親子關係,這場鬧劇才得以平息。

吳淑珍介紹,像黃勇和自己姨媽基因匹配高度相似的情況屬於基因偶合現象。全世界毫無相干的兩人,也可能存在基因高度相似的可能,只是出現這種現象的概率微乎其微。

鑑定人有話說:

親權關係鑑定中,除了客觀鑑定結果,事件的前因後果也是重要旁證。以上兩個案例,第一個案例出現1個基因座不符合相應的遺傳定律時,我們加做了X-STR(X染色體短串聯重複)和其他基因座,計算後CPI>10000,據此不排除金梅和蔡芳之間的親權關係。而根據“金梅尋女、蔡芳尋母”的案情,我判定她們是親生母女。

第二個案例同樣也是出現1個基因座不符合相應的遺傳定律時,我們加做了X-STR和其他基因座,計算後CPI>10000,據此也不能排除黃莉妹妹與黃勇的親權關係。但案情是黃勇有一個完全符合親權關係的母親,因此我們只能用三聯體親權鑑定,在確定父源基因後,排除了黃莉妹妹與黃勇的親生血緣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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