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世後為什麼要停屍三天?
首先來說下人去世後停屍三天的由來,其實解放前停屍是七天的。
但是破四舊後,由七天簡化為三天。
傳說人去世需要停屍七天跟扁鵲是有關係的。
扁鵲到”虢國“時,知道皇子去世,他觀察了一番,認為皇子沒有死,而且有把握能救活他。
要求先觀察幾天,不要下葬。
可能扁鵲自己都沒想到。太子竟然自己活過來了。
其實皇子只是假死,因為這件事,才有了人去世後要停屍七天才能下葬的習俗。
人去世後要停屍幾天,我認為有以下四點。
1:相傳人去世後要有七七四十九天才能轉世投胎,也就是七個七天。
人死後的頭七天成為“頭七”,頭七的最後一天叫做“回魂夜”。
靈魂會回家看一眼,看見自己屍體,知道自己已經去世,好放心了脫生死。
2:有的人去世的非常突然,或者身處偏遠地區。
以至於裝老衣裳,頭枕腳枕,燒活這些喪葬用品無法一時間快速準備齊全,
,也要留出時間聯繫墓地等一切喪葬事宜。
也有足夠的時間留給他的親人守靈,去緬懷和悼念死者。
3:停屍幾天,看去世的人是否出現假死的狀況。
也許去世的人出現假死的現象,心跳和脈搏都非常微弱,也許經過一段時間後假死的人就可以甦醒活過來。
4:給遠在外地去世的人的親人預留出奔喪趕路的時間,好能見親人最後一面。
謝謝閱讀,這些就是我個人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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