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事件,IDTM與3位臨時工是否涉嫌弄虛做假?

EvaLongoria


孫楊事件尚未真相大白,現在無論說誰弄虛作假都是無需有的惡意指控,然,時間是最好的老師,他會給我們想要的答案!



孫楊事件發展至今,很多事情早已經模糊不清,孫楊最開始指控其中一名藥檢官身份造假,沒有經過專業的培訓,系WADA“臨時工”,還發布了一張“建築工人”的照片,在這有力的證據面前,孫楊咂血樣就順理成章,我們應該全力支持…

然,通過法院最新證據表明,孫楊指控的其中一名尿檢官身份造假問題有了新的佐證,這位尿檢官曾在2018年接受過WADA的專業培訓,其中個人信息記錄在案。但我們不知道的是,這個檔案能不能造假,據筆者瞭解,這樣的檔案是完全可以再造一份的。


孫楊曾和三位尿檢官簽過一份協議,協議大致內容是經雙方協商一致,自願放棄檢查的協議。

但是這份協議到底是不是公平的我們無從考證,孫楊媽媽和游泳隊領隊在證詞中說到曾經曾用報警的形勢威脅對方。但是有一點法律知識的朋友都能看出其中破綻,“報警”能構成威脅犯罪嗎?

但是孫楊在公佈這段視頻的時候也公佈了協議,在協議上有尿檢官的身份信息,這樣可能構成網絡犯罪,3.1日起,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明確規定,所有個人和平臺不得開展網絡暴力、人肉搜索、深度偽造、流量造假、操縱賬號等違法活動。

孫楊的行為極有可能構成了犯罪,如果當事人起訴他,孫楊將百口莫辯。


所以,隨著事態的發展,現在越來越不利於孫楊一方,當然作為中國人我們依然支持孫楊,支持他維護自身權益的積極態度,但是請妥善處理,不要走極端。


愛踢球


首先要明確什麼叫“弄虛作假”? 孫楊抗檢事件中,三個人是“資質”弄虛作假嗎?

1. 孫楊曾經曬過一張“建築工人武兵”寫的證詞: 上面寫到武兵從沒接受過培訓,只是“臨時” 拉來幫忙的。

但是實際情況呢?顯然不是,WADA已經出示過一份“尿檢官”也就是那個“建築工人”曾經在2018年1月接受過WADA的培訓,而且有培訓紀錄檔案在冊。

那麼孫楊手裡這張所謂證據就只有一種可能就是“威脅”對方寫的。那麼真正弄虛作假的到底是誰就不用說了吧?

2.孫楊還曬過一份“簽字協議”,也就是有孫楊,巴震,三名檢測官共同簽署的“放棄檢測的協議”。

然而在法庭上,孫楊媽媽承認自己曾經用報警來威脅對方,游泳隊領隊“陳浩”在法庭上也承認曾經在電話裡威脅要“開除”檢測官資質。

所以這份“簽字協議”明顯是在對方在孫楊一方威脅之下被迫簽署的,那麼真正弄虛作假的是誰,同樣不用說了吧?

總之,如果孫楊媽媽以及游泳隊領隊在法庭上如果沒有被問出來曾經威脅過對方,恐怕還不能說孫楊一方是弄虛作假,但是既然已經被問出來曾經威三名檢測官,那麼“弄虛作假”的罪名只合適孫楊一方戴上。三名檢測官是無辜被迫的!

這三名檢測官不告孫楊一方“使用黑勢力力打擊報復”就已經不錯了!


黃家老爹


孫楊興奮劑檢測事件,興奮劑檢測官楊冰柔帶了三個臨時幫手,到孫楊住處抽取血樣尿樣。此做法並不不妥,符合程序規則。猶如國內警察上路查酒駕,一個正式警察帶兩三個輔警上路檢查。這種情況在城管檢查市容市貌,一個正式城管人員帶上兩三個人巡查一樣。類似的還有公路稽查人員上路稽查等等的行為,只是孫楊行為過激,太不冷靜,暴力抗檢造成嚴重後果。討論檢查程序過程,取樣人員合不合法,已經成為了馬後炮,沒有什麼實際意義了。


夏天有雨894


孫楊被黑暴力抗檢真相:

首先聲明,不是水軍,就是還有點良心的中國人,不忍心看一個非常努力的天才運動員成為某些人借網絡暴力毀掉的另一個劉翔。

綜合各方消息:主檢官之前被孫楊投訴過,這次其他兩名助手都是她臨時找的同學。

尿檢官就是建築工因為拍照引起孫楊警覺(以前檢測應該是不允許拍照的或者以前從沒有檢測人員拍照的),孫本來開始也沒有在意證件是否齊全就配合了採樣,違規拍照觸發孫楊懷疑他們是否具有專業資質,加之以前就投訴過主檢,核實後其他兩人都無資質證明,隨之就叫來隊醫,請示領導處理意見,最後就是不帶走血樣,後來主檢官承諾了血檢無效,主檢官同檢測機構溝通後堅持自己要帶回外包裝,卻叫孫楊方來分離內外包裝,孫楊方讓保安砸了外包裝分離了內外包裝以便主檢帶走外包裝,雙方並就事情經過都簽字證明事實無誤。可最後庭審中暴力砸瓶卻成了焦點,簽字文件被辯方說成處於弱勢不得已而為之,且三名檢測機構人員簽字只是見證事件經過只是見證人不代表檢測機構權威意見,沒有完成檢測就是孫楊暴力抗檢,我要的是結果,沒結果就是你的過!即使主檢就是要坑你,你也得認栽。

孫楊沒錯,首先排除了被栽贓吃藥的可能。第二我建議有必要找權威機構複檢下血樣有無紕漏,以便心中有數。第三,檢測方如果真的需要檢測結果可隨時再派人複檢,然而卻是要帶走外包裝並讓孫楊方想辦法分離內外包裝,非常不合情理。這說明檢測機構著重點就不是檢測結果而重在其他目的。第四,主檢官按常理作為一個同胞如果依據事實上報或要求再派人員,結果估計也不會如此興師動眾,但結果卻是雞飛狗跳,主檢在作證時也死咬對方砸瓶暴力抗檢。第五,砸瓶在庭審中果然徹底成了暴力抗檢的鐵證。不得不讓人為檢測機構之前埋下的伏筆拍案叫絕!第六,應該感謝他們還沒有給你下更黑的手 ,不合規採血可是容易感染一些致命疾病的,人家現在可只是要汙名化你並讓你從此退出所有比賽。第七,庭審中檢測方非要說兩名助手之前培訓過因為他們在此次檢測前簽了保密協議,額😓的神,保密協議這是流程,籤保密協議就是程序文件也能作為資質證明?俺也是醉了!照這樣弱智也可以做這個工作,主檢歪歪心思,助手是個弱智,那主檢不就成玉皇大帝不可侵犯?且其它兩檢測人員是主檢自找的同學,能互相監督嗎?這種害人制度還要人強制執行,無語😓。明明沒有培訓過,卻顛倒黑白不顧尿檢管的手寫證明沒有培訓的事實,堅持培訓過,難道培訓過如此權威神聖的機構就沒有一紙培訓證明,有的話被質疑當初為什麼不提供?現在咬定培訓過,自己給自己做證明那再高明的律師也無招,關鍵孫楊的律師也經驗不足抓不住對方紕漏,就連尿檢管的手寫證明法庭都不採信,拒絕出庭,卻偏信檢測機構的一面之詞,對程序中隱含的造假檢測結果對一個運動員可能帶來的無限傷害視而不見,這樣的法庭何來公道?這樣的判決如果來自中國的法庭早就被罵死了。

不管孫楊個人性格如何,其母多麼張揚,和這個檢測結果有什麼必然聯繫嗎?如果其母就能直接決定檢測結果,那就檢測其母好了😁,就事論事而不是翻舊賬,羅織罪名為這樣一個不公道的判決找各種藉口使其合理化,給西方強盜法庭找藉口,美化包裝不合理判決。我們要的是客觀公道,作為每一個同胞,我們有義務這樣替他鳴不平,而不是助紂為虐,為虎作倀。

作為一個公眾人物被栽贓吃藥,人品沒了,就什麼都沒了,對運動員來說這是一輩子的聲譽。如果我是孫楊,排除不了這個被下套可能,只能儘量協商檢測無效,然後走著看事情發展,就是不能背黑鍋[呲牙]

再者按照這個藥檢的規定,一個運動員一年內如果有三次未能配合飛行檢測,將被視為抗檢,要被禁賽,而孫楊一次都沒有。換句話說,他如果真的覺得自己的尿樣或血樣可能有問題,那麼孫楊是有兩次機會不露面且不會受到任何懲罰的。

所以,孫楊血樣,尿樣應該是沒有問題的,不然找個理由拒絕就行了,或者開頭就不會讓抽血[呲牙],據此推斷,只要智商正常,就能得出他是清白的[微笑]。

孫楊作為國家游泳隊隊長,代表的是一個群體,背後折射的是國家形象,得了冠軍升起的是中國國旗,鑑於西方經常顛倒黑白抹黑中國,只要他沒吃藥,中國人挺孫楊更是責無旁貸。否則,一個頂尖的運動員遭此汙衊還被翻出各種歷史被自己同胞各種黑,其他運動員會不會寒心呢?另外,這是不是個別人對中國代表隊在即將備戰日本奧運會前的心理攻擊干擾戰?有此可能。

即便上訴失敗,我也要挺你孫楊,你敗給了小人機構,你敗給了流氓法庭,你敗給了自己太天真沒有看清人心之惡。年輕氣盛是人之通病,不夠圓滑被指責情商低不是你的錯,你還年輕,上天給了你游泳🏊🏻的天分沒有給你足夠高的情商天分是上天的安排,你還有足夠的時間學習,進步。

請對一些拿錢發帖黑你的水軍視而不見。他們為了狗糧為了生計你要理解。在大多數善良的中國人心中,你依然是冠軍,中國的驕傲,我們依然支持你!


貪睡的知更鳥


最近孫楊的禁賽風波可謂是在國內體育界和國際泳壇掀起了一股輿論風暴,近日又有人在好奇IDTM與三位臨時工在該事件中是否涉嫌弄虛作假。首先對於題目中的弄虛作假,是指孫楊團隊的弄虛作假還是IDTM的弄虛作假,既然雙方證詞存在矛盾,那就意味著在這個過程中一定有一方在撒謊。

隨著這個事件整個過程的水落石出,我們逐漸發現了孫楊與他的團隊在整個過程中似乎並不佔理。孫楊團隊聲稱檢察人員不具備檢查資質,但是在經過WADA官方曬出有關檢查人員的培訓檔案後,我們才發現孫楊所曬出的手寫證詞有些不對勁。之後孫楊母親和游泳隊領隊也承認了他們在該事件中層威脅三位檢察人員寫下這份“假證詞”。

所以隨著證據的齊全,我們逐漸意識到在整個事件過程中,孫楊團隊都存在明顯的瞞天過海,非法威脅制造假證等諸多問題。所以對於這三個臨時工是否存在檢查資質的問題上,很明顯是孫楊團隊通過威脅制造了假證據,企圖假造他們不具備姿勢的假象,以為自己的抗檢尋找開脫理由。

綜合下來,結果就是孫楊團隊在這個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的行為。不過這一切也都是從目前表現出來的證據所推論的,後續會不會有更具說服力的證據透露出來一切還是未知。對於普通關注者來說,我們要做的就是靜觀其變,不隨便站隊就好。


毛羅


IDTM三名臨時工,準確稱謂應該是三名檢測官,不存在“涉嫌弄虛作假"的問題!

首先身份問題不存弄虛作假:儘管飛檢當場出具的資質資料不齊全,準確說是有瑕疵,孫楊方通過現場視頻與IDTM公司取得聯繫,得到其經理明確確認無疑,仲裁庭審證據也確認了這點。

第二證詞方面:她們分別向法庭和孫楊方面提供的證詞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但由於孫楊方面未經仲裁庭許可,擅自接觸原告方證人涉嫌違法,因而其提交的證據無效,不被法庭認可,甚至涉嫌威脅證人犯罪有可能被追責。

因此,證詞也不存在涉嫌弄虛作假的問題。

第三、由於三名檢測官是履行TDTM公司職務行為,其行為結果歸屬該公司。因此,她們個人也不可能對外承擔法律責任。

個人觀點,歡迎批評指正!謝謝!


熱愛時事的良


首先主檢官授權資質證書齊全,是真的。血檢,尿檢涉不涉嫌弄虛作假,仲裁報告裡有詳細說明也是合法的。我一直是支持孫楊的.可看完聽證會全部視頻,看完仲裁報告,對於孫楊和他的團隊在聽證會上的表現,真的讓人大跌眼鏡!真是悔不當初啊!何苦呢?這不是搬著石頭一下一下砸自己的腳嗎?不疼嗎?本來以為質疑人家沒證書。結果人家跟本不需要證書,只要主檢查官授權質證書齊全即可。不瞭解人家規則。沒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誰給你的勇氣要抗檢呢?難道不知道抗檢的代價嗎。何況自己還有誤服興奮劑,被處罰停賽3個月的前科。本應更加小心,你即然沒有服用違禁藥物,怎麼查也不會有問題,而且血樣,尿樣外面都是有保護罩的,任何人都無法打開,只有送到實驗室檢測時用專用工具割開才能取出樣品。任何人在途中都搗不了鬼,有什麼可擔心的?這可好,弄了個暴力抗檢,加上有前科加倍,玩了個停賽八年!就為了討一張“觀鳥證”值嗎?還給人家落下個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感覺。冤不冤?不過還有一次上訴的機會,儘管希望渺茫,但終歸是個希望,最後祝孫楊好運!


秋月清風吹


感謝您的提問!

大家好以下是我的個人分享與觀點,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1:孫楊的反抗行為是對事情實事求是的最好闡述,如果不反抗,中間出現得差池後果是當事人和泳協不能接受的,。

現在反抗最起碼受傷害是個人,還關係不到泳協和中國體育機構所以孫楊是個人受害者,孫楊的疑慮沒有任何人能解決,為什麼?

因為規則不合理,不全面,不正規!對方律師只說是“”瑕疵”!

瑕疵的概念就是不合理啊合適,既然不合適不合理為什麼要這麼做呢?

只有一種情況就是官方的騎虎難下,只能硬著頭皮找孫楊的責任而且是往嚴重裡打壓!

2:孫楊還曬過一份“簽字協議”,也就是有孫楊,巴震,三名檢測官共同簽署的“放棄檢測的協議”。

然而在法庭上,孫楊媽媽承認自己曾經用報警來威脅對方,游泳隊領隊“陳浩”在法庭上也承認曾經在電話裡威脅要“開除”檢測官資質。

所以這份“簽字協議”明顯是在對方在孫楊一方威脅之下被迫簽署的,那麼真正弄虛作假的是誰,同樣不用說了吧?

3:孫楊事件不僅在體育界引起了軒然大波,在整個公眾面前也引發了熱議。

雖然已經過去了好多天,我們仍然對於事情的整個過程有著各種各樣的疑惑和難受,畢竟這件事的真相至今還未浮出水面,誰是誰非尚未可知。

不過以目前的形勢來看,孫楊已經處於絕對劣勢的一方。此時仍然不缺乏支持孫楊的人,有人心生疑惑:這件事會不會和IDTM以及3位臨時工有關係呢?

4:如果武某的書面證詞說的是事實,那麼楊某提交給IDTM說培訓認證過武某的並且武某跟她參與過10-20次檢測取樣的證詞和證據就都是假的(在IDTM流程裡。

這些只需要DCO簽發就可以了),這個假的由IDTM提交給WADA,WADA提交給CAS並被採信。

如果這個被推翻,那麼一個做假證的主檢官展開的取樣,是不是無效?當然無效!做假證違不違法?當然違法!

5:首先我們需要糾正“三位臨時工”的說法,抽血的護士和尿檢官可能是臨時工,但是主檢官是資質齊全的“正規軍”!

這次引起軒然大波的飛檢過程中,檢測機構任何東西都沒帶走,整個檢測過程也有全程的錄像。

如果他們有弄虛作假孫楊一方早就拿出視頻證據了。所以這個問題不難推斷。究竟誰在弄虛作假也是司馬昭之心。

以上是我個人的分享與觀點,希望可以在以後的道路上幫助到大家。





球壇球球分析師


完全存在這樣的可能。

武某,本案裡所謂的檢查助理,白紙黑字寫到,他從來都不是任何機構的檢查助理,他從來沒有接受過任何相關培訓!

而在CAS法庭上,WADA提供了主檢查官簽發的證明他接受過培訓的文件,並且在之前參加過一二十次檢測,具有經驗和必要的知識以及充足的授權…

這兩套證據,相互排斥,至少有一個是假的!

那麼,就有這樣兩種可能:

1. 如果武某的書面證詞是假的,是在所為孫楊和孫母威脅下寫的,孫楊案,蓋棺定論,沒有翻身機會。

2. 如果武某的書面證詞說的是事實,那麼楊某提交給IDTM說培訓認證過武某的並且武某跟她參與過10-20次檢測取樣的證詞和證據就都是假的(在IDTM流程裡,這些只需要DCO簽發就可以了),這個假的由IDTM提交給WADA,WADA提交給CAS並被採信。如果這個被推翻,那麼一個做假證的主檢官展開的取樣,是不是無效?當然無效!做假證違不違法?當然違法!

IDTM和WADA將淪為笑柄,CAS將威嚴掃地。

而噴子蒼蠅們不過拍一拍翅膀,換個地方繼續噴。

當網友在糾結與孫楊的過往種種時,我向WADA和IDTM提出了這個質疑,信息發給了WADA的COO和IDTM的項目經理也就是代表IDTM出庭作證的Tudor Popa,請他們考慮清楚:IDTM和WADA的一切證詞,都是基於對楊小姐職業操守的無條件信任,萬一,萬一楊小姐做的是假證,他們將何去何從。所以,請他們趕緊跟楊小姐坐下來,讓楊小姐說實話,如果真的是做了假證,趕緊撤訴並向孫楊道歉,以挽回最後的體面。如果楊小姐確定沒有做假證,那就大膽跟孫楊槓到底!

所有一切,回到了核心人物:武某。

當武某決定走出沉默,站出來說明真相時,一切謊言都將被粉碎!





SteveJobless


首先我們需要糾正“三位臨時工”的說法,抽血的護士和尿檢官可能是臨時工,但是主檢官是資質齊全的“正規軍”!這次引起軒然大波的飛檢過程中,檢測機構任何東西都沒帶走,整個檢測過程也有全程的錄像,如果他們有弄虛作假孫楊一方早就拿出視頻證據了。所以這個問題不難推斷。究竟誰在弄虛作假也是司馬昭之心。

其實,在弄清楚問題之前,我們需要知道,WADA、IDTM公司、三個檢測員之間的關係。WADA組織是專門負責運動員興奮劑檢測的,而IDTM是他們在中國境內委託專門負責檢測中國運動員的機構,而當晚三位檢測人員受IDTM公司的指派進行本次飛檢。



在本案的審理過程中,孫楊一直堅持論點的就是檢測員身份的合法性和資質問題。主檢官的資質和身份沒有任何問題,這是雙方一致默認的事實,首先引起孫楊不滿的就是尿檢官的資質,在宣佈判決結果之後,孫楊團隊一度想通過尿檢官衛突破口,找到他並寫下了所謂的證詞。在證詞中這名男子寫到自己並沒有受過任何檢測,並且說自己的身份是建築工。


但是在後來的調查中,這名男子被爆出曾經跟隨主檢官進行過不下十幾次的檢測,並不是所謂的第一次參與此活動,而且有培訓記錄。所以這裡誰在弄虛作假,就顯而易見的。

此事,可以看成是孫楊團隊在處理此事時的縮影。他們在自證方式上從一開始就是錯誤的,堅持了非常沒有可信度的立場,他以為是理直氣壯的理由,在仲裁法庭看來可能就是胡攪蠻纏。

甚至在CAS後期公佈的聽證會記錄中爆出孫楊團隊有威脅證人的“黑歷史”,這也成為了最後判決結果的影響因素。此後,孫楊更是通過協議書爆出了飛檢人員的基本信息,絲毫沒有進行遮擋處理,這也是主檢官成為了網友指責的眾矢之的。聽證會上三位證人不敢出庭也就不難理解了,但是,在CAS公佈更多細節之後,孫楊刪除了這條消息。這舉動是出於何種顧忌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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