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人貸款後,應該是月結利息,一直不結,銀行有責任嗎?為什麼?

張福林642


這裡我先糾正一個說法,就是借款人與貸款人。借款人,是指申請借錢並獲取款項的人;貸款人,是借錢給你的人,通常是指銀行。

你的問題說是貸款利息是月結的,貸款人不按月結,銀行有沒有責任。如果按正確的貸款人是銀行的話,銀行沒有按約定結息,導致借款人沒按期付息,銀行當然有責任。如果按錯誤的概念內函來理解,銀行沒有責任,借錢的人,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中銀文武


我的情況和你差不多。農行微捷貸款,說的是每月21號划走利息。我還特意在取款時候留了點錢,準備應對每個月的扣息。結果,都快一年了,銀行並沒有划走一分錢。現在想找當時貸款的電子合同也沒有找到。就索性不管他了,到期了應該是連本帶利需要一次性償還吧!


山的半山腰


不知道你貸款時的合同是怎麼籤的,建議你去看看其中關於利息支付手段條款。

銀行貸款的利息支付方式,有三種:一是按月結息,二是按季結息,三是利隨本清。

沒有一家銀行會忘了收息,這是銀行最基本的業務。加上現在都是電腦系統自動處理,所以有遺漏的可能性更低。

因此,我認為要麼是銀行的結息方式是“利隨本清”,要麼你賬上錢不夠扣利息,銀行一直在計收罰息。

對於這個情況建議要重視起來。銀行不會無緣無故一邊不收息,一邊又不來催款的。

我是空谷財譚,與您分享我的。


空谷財譚


啥意思?我沒看明白。

貸款人不結月息,相當於違約了啊,銀行有啥責任?

如果催收還不結,估計銀行就會發律師函過去了。

再之後就是起訴了啊,如果還不還,走法律程序該變賣變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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