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核查,反映魏月春同志在防疫期間違規收取口罩費用的問題,不屬實。”日前,金普新區復州灣街道紀工委書記於文匯面對李屯村“兩委”班子人員和各黨小組組長,鄭重為魏月春澄清正名。
事情要從2月19日說起,復州灣街道紀工委接到群眾反映,李屯村黨小組組長魏月春在入戶發放口罩時,按規定每個口罩應收取0.5元,她卻給群眾說收取2元錢。
疫情防控,群眾的小事就是大事。街道紀工委對舉報問題十分重視,立即深入農戶核查情況。經核查,真相水落石出:疫情期間,村裡規定每戶殘疾人、低保戶發放4個口罩,收取2元錢。2月4日下午,魏月春來到村民李某家發放口罩,在向李某及其保姆宣傳發放口罩的政策時,李某誤以為1個口罩收取2元錢,產生了牴觸情緒,拒絕領取。魏月春則以為李某放棄領取口罩,由此產生了一場誤會。街道紀工委隨即走訪了其他村民,證實每個口罩都按照規定收取0.5元。群眾反映魏月春違規多收費的問題,不屬實。
魏月春連日來奮戰在防疫一線,工作很勞累,這次被舉報一度讓她感到很委屈,現在她緊鎖的眉頭終於舒展開來。“現在組織及時給我澄清了,讓我倍感關懷和溫暖。我的思想包袱瞬間放下了。”魏月春說,“今後我會更加努力工作,不辜負組織的信任和支持!”
澄清正名並不是袒護,黨員幹部在工作中既要依規依紀依法,又要衝鋒在前。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要把嚴管和厚愛、激勵和約束結合起來,對受到不實舉報的黨員幹部,及時予以澄清,旗幟鮮明為敢幹事、能幹事、積極作為的黨員幹部撐腰,對受到錯告、誣告的同志及時給予澄清正名,給擔當作為的幹部吃下定心丸,讓他們卸掉包袱、輕裝上陣,保護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來源:大連紀檢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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