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農村假貧困戶,假低保戶查出後,竊取資金應否收回?

用戶50074675270


不但要收回,還要嚴罰,把辦理一併嚴罰,不認罰的判刑

,這才能煞外風邪氣


老閻王31


在回答這個提問之前,先給大家講一個我身邊發生的真實事情。在我所在的地區,對從事種植和養殖的貧困戶,達到條件後會發放相應的補貼,比如,一頭牛可以補貼1000元,每年最高補貼5000元。

有一個村裡的貧困戶說他在別的村養的有牛,要求領取養殖補貼,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就去核實,發現他果真養的有牛,就準備給他申請養殖補貼,並將準備給他發放的補貼信息在村裡公示。

公示沒多久就接到群眾反映,說他沒有養牛,他的牛是別人的,他在申請養殖補貼時把別人的牛趕到自己家冒充是自己的,並指出了牛的真正主人。接到反映後,我們這裡的扶貧部門就組織專班下去核查,經過核查,情況果真像群眾反映的那樣,這戶貧困戶自己根本沒有養牛,他準備把別人家的牛冒充自己的去套取養殖補貼。

其結果可想而知,這戶貧困戶不僅沒有領到養殖補貼,而且當初去核實他養沒有養牛的村幹部和駐村工作隊還受到了處罰,為什麼要處罰他們?因為,他們在從事扶貧工作,不僅對貧困戶的信息不熟悉、不瞭解,還差點讓貧困戶套取到扶貧資金,工作存在過錯,所以要對他們處罰。

從這個事情來看,這還是試圖套取扶貧資金,被查實後相關責任人都被追究責任,如果真的把扶貧資金套取到手後再被查實,那性質更惡劣,受到的處分更大。

可以說,國家一直都是對靠不正當手段竊取資金的行為持零容忍的態度,那是發現一起追究一起,百分之百會收回竊取的資金,在我生活的地方。

有的十幾年前的事,被查實後國家都還在追繳他們靠不正當手段竊取的資金。有的發現後,只需給他打個電話,無一例外,他們會自動乖乖的將不屬於他的資金送到相關部門,根本不用再採取別的措施。

也許工作人員不知道或是疏忽給了有些人可乘之機,讓他得以享受到了不該享受到的貧困戶、低保戶身份,但是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只要你做了,東窗事發是遲早的事,到時不僅竊取的資金會被收回,面子也丟了,所以,不要心存僥倖,去做那些不應該做的事情。


農村一山貨


關於農村假貧困戶、假低保戶被查出後,所竊取的資金應否收回?問題的目的,就是當查出假貧困戶、低保戶的時候該怎麼處理的問題。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一般來說,當這種現象出現之後,有以下幾種處理方法:


調查清楚假貧困戶、低保戶享受政策的時間節點,再根據某一段時間內所套取的資金(如果是項目,會折算成資金)數量,全額追繳,一般是鄉鎮紀委調查(資金數額較大的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介入調查)、責成村“三委”具體執行——上交涉案資金專戶。


啟動相關人員責任追究程序。

對涉案金額較小的案例,責任追究程序與前面所述過程一併進行。

但金額較大的,會專門啟動人員責任追究程序。從貧困戶、低保戶對象識別入手,一是看程序是否合法、包括包括有沒有入戶走訪、有沒有開會評議、有沒有公示公告等,二是看責任有沒有靠實,包括誰入戶調查、誰簽字、誰審批等。

調查清楚之後,根據金額、責任人責任大小下達處分決定。希望我的能幫到你。


鄉野定西


吃低保本來是件很不光彩的事情,為什麼有些人熱衷於吃低保呢,其主要原因就是利益的驅使,評為低保就可以得到實惠,富人想:窮人吃低保為什麼我不能吃低保,你可以不勞而獲為什麼我不行呢,我掙的錢也是光明正大,也不是大風颳來的,所以既然有政策,你可以評為什麼我不可以評,所以就出現了所謂的真低保戶和假低保戶,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呢而又能讓大家同時滿意呢。

1貧困戶認定直接取消

2年齡超過一定期限的人統一領一部分補助而不論家庭是否富有

3失去勞動能力的人領取補助並統一張榜公示,讓大家監督誰是失去勞動能力的人,對於發現虛假認定者給予發現人每次一千元的獎勵。對於虛假人員按三倍救濟金處罰。

貧困戶的概念很模糊不好去判定,而是否失去勞動能力則容易判別,按失去勞動能力的個體去補貼就可以了。假如你沒有失去勞動能力而且生活貧困,對不起,國家不僅沒有救濟還要有罰款,不養這種閒人,直到淪為乞丐。


民間非知名評論工程師


我是村官阿麗,這個問題我來回答。

首先明確一點,在農村,假貧困戶,假低保戶是農民們最痛恨的人。明明不窮,卻還要和窮人爭補助救濟金,想想,阿麗都覺得太可惡了。



對於假貧困戶、假低保戶,被發現後,按理按法都應該把享受過的補助資金全額收回,而且法律法規也有相應的規定。在現實中,處理方式是這樣的:

一、對於假貧困戶,取消其貧困戶資格,收回補助資金。



農村的假貧困戶,一般都是家裡有個車、有商品房或者家庭有財政人員等。在識別的時候,他們隱蔽了自己的這些家庭情況,而被識別為貧困戶。有些在識別之初,就被發現有假,及時進行了剔除,而有些假貧困戶由於不在家居住,或其他原因沒有被剔除掉,而且他們也享受了一些扶貧資金補助。

像這種情況,一般就是及時剔除,收回所享受的貧困戶補助資金,並給予批評教育,告訴他們作假的嚴重性。

二、對於假低保戶,取消家庭人員所有低保,交回已領取的低保金。



在農村,最讓人憤慨的莫過於假低保戶了,住著洋房,開著豪車,還領著低保,這些人阿麗都想上去踹兩腳。

對於這些假低保戶,按常理,是一種欺騙行為,收回發放的低保資金也是合理合法的。

所以對於假低保戶,一旦發現,會取消低保資格,停發低保金,並追回所領取的低保金。同時要進行公開公示,讓他們認識到欺騙低保是一種可恥的行為。

總結:對於假貧困戶、假低保戶被發現後,其竊取的資金按理按法都應該收回。當然更多的還是進行批評教育,嚴重警告!

我是村官阿麗,一個喜歡實話實說的基層幹部,歡迎大家關注!

村官阿麗


是的,假低保戶被查出,必須要退回所違規領取的低保金,國家資產豈能白白流失呢。退回同時要對其辦理低保時保管不嚴的幹部予以追責。假低保戶的出現原因有:

第一,村幹部優親厚友。在農村低保的辦理過程中,村幹部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有的村幹部對自己的親友申請低保時,在明知其不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故意隱瞞事實,採取暗箱操作,民主評議和公示造假。致使不該享受低保的農戶享受了低保待遇。

第二,假低保戶自己隱瞞事實。比如自己有存款;購買了商業保險;子女已經畢業打工,仍說在上學,等等。儘量說的慘一點,獲取同情辦理低保。

第三,鄉鎮民政人員把關不嚴。在過去查的松的時候,甚至有公職人員或其家屬都辦理低保。有時知道違規,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老好人思想,造成違規低保。

第四,過去信息不暢通造成失查。過去低保申請時,只查有無工商註冊和車輛。而且查詢也是走形式。打工工資信息、商品房信息、保險信息、是否納稅等等一概查不到。造成假低保戶現象出現。

以上這些,隨著紀檢問責力度加大,查詢更加頻繁且覆蓋面加大,辦理低保越來越嚴格,大數據的應用對申請低保戶的信息獲取更加準確,方便,假低保戶會越來越少直至消失。






子彬居士


建議國家取消低保戶、建檔立卡戶,建立大病二次普惠報銷制,把有限資金貼補到60歲以上農民老人養老補助上,讓黨的陽光普照農村。


我愛我的良人


關於農村假貧困戶,假低保戶被查出後,竊取資金能否收回一題,個人覺得提法不妥。首先農村的貧困戶,低保戶都是經過個人申報,層層申批後確定的,不存在真假的問題。至於是否符合政策,是否屬於這方面的保障對象,合理不合理,這些涉及許多政策,但具體哪些更需要保障,一般情況下是村裡和鄉里說了算。即便查出了這些,想追回資金基本是不可能的,前提是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有合法在先,只有看是誰辦理和批准的那些不具備資格的人為其辦理的依照規定追責也就是了。


東立11


自己長期在基層工作,是一名基層三農工作者,低保戶、貧困戶的評選,因為涉及到農民的具體利益,所以,是我們的主要工作,也是一件社會關注度極高的工作。

在我看來,對於假貧困戶、假低保戶的處理問題,應該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而不應該不問青紅皂白的搞“一刀切”。對於確屬假貧困戶、假低保戶的,不僅要收回其享受的各類補助物資和資金,還要對負審核把關責任的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處理;對於由於政策變動等原因造成的“假貧困戶”,應該收回其自政策變動之日起以後享受的補助物資和資金,並對負責審核把關的責任人員進行問責處理。



什麼是假貧困戶、假低保戶?

所謂“假貧困戶、假低保戶”,顧名思義,就是不符合低保戶、貧困戶的評選條件,但是卻享受了相關補助政策。主要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隱瞞、虛報家庭財產的是低保戶、貧困戶。在低保戶、貧困戶評選過程中,有一項程序是需要申請的農戶主動配合鎮村幹部交代個人的財產、家庭成員等基本情況,而有些農戶會採取分戶、過戶等方式,將個人名下擁有的財產進行轉移,或者直接隱瞞,從而達到在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情況下,順利被評選為貧困戶、低保戶。

第二類是屬於村幹部或者鎮幹部的關係戶或者親戚、朋友,由於鎮村幹部在工作中沒有做到公平、公正、公開,而是優親厚友,違規評選的貧困戶、低保戶。

第三類是由於政策的變動,導致貧困戶、低保戶的評選條件也發生變化,屬於以前符合政策的貧困戶、低保戶,但是,現在不符合要求的假貧困戶、假低保戶。



是否應該收回假貧困戶、假低保戶享受的補助資金?

對於隱瞞、虛報家庭財產或者屬於鎮村幹部關係戶而被評選的貧困戶、低保戶,一經查實,應該從其被評選為貧困戶、低保戶之日算起,收回其享受的各類補助資金,對於享受的補助物資,折算成資金一併收回。

對於因為政策變動原因造成的原本符合低保戶、貧困戶評選條件,依據現行政策又不符合評選條件的“假貧困戶”、“假低保戶”,應該收回其從政策變動之日起享受的各類補貼補助資金和物資。


除此之外還應該採取怎樣的處理措施?

負責審核把關的責任幹部的處理方式。對於確實屬於鎮村幹部關係戶的,應該對責任幹部進行嚴厲的問責;對於隱瞞或者轉移個人財產導致評選的貧困戶,在對責任人員的處理上,應該有所減輕;對於因為政策變動引起的假貧困戶、假低保戶問題,對責任人員應該從輕處理。

對於假貧困戶、假低保戶的處理方式。目前對於其享受的各類補助物資和補貼資金的收回,主要是由鎮村幹部負責收回。在我看來,除此之外,法院、公安等部門應該參與進來,除了追繳其享受的物資和資金以外,還應該追究其法律責任。

您對於假貧困戶、假低保戶的資金追繳問題又是怎樣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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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策分析


應該收回並嚴查重罰,對一些不懂感恩沒骨氣兩代都有吃低保的低保戶直接取消低保,給那些勤勞努力奮鬥但事不由人的個別困難戶給於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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