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冒雪解決當事人 “難心事”】

合法合理的執法方式,不僅能讓當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溫度,也能彰顯刑法保護人權的宗旨。3月9日上午,瑞雪紛飛,刑事審判庭的兩名幹警一大早就前往被害人家中,為被害人家屬早日拿到賠償款而努力奔波著。


【法官冒雪解決當事人 “難心事”】


2019年10月24日,大通縣法院受理一起楊某1交通肇事案件,2019年8月12日,被告人楊某某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拖重型普通半掛車,與相向行駛的楊某2(載乘陳某、王某某)駕駛的小型普通客車發生碰撞,致楊某2、陳某、王某某當場死亡,兩車受損。案件受理後,承辦法官主持調解,多次與各方協調,在經過數次調解後,各方終於達成了賠償協議,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陸續將賠償款交至法院。

案件到此,還並未結束,賠償款到位後,為儘可能彌補被害人親屬遭受的心靈創傷,減少訴累,承辦法官決定上門為被害人家屬辦理領款手續,即使下雪天也不能阻止法官為被害人家屬解決“難心事”的腳步,在履行完相關手續後,賠償款隨即到達被害人家屬賬戶。至此,該案得以圓滿結束,看著法官如此傾力付出,被害人家屬連連致謝。


【法官冒雪解決當事人 “難心事”】


交通肇事為過失犯罪,案件被告人主觀惡性小,但造成的損失卻是難以或者根本無法彌補的。切勿圖一時之快而造成一世遺憾,請您謹慎駕駛,為生命留出一條安全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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