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疫情的爆發,筆者在家待了很長的時間,在手機和電腦上忙完領導交代的工作之後,就想著坐在沙發上,開瓶飲料,看看電視,放鬆放鬆自己。可在打開網絡電視之後,各種廣告專場節目卻充斥著大屏幕,老年鞋、空氣油炸鍋、減肥藥、傳國玉璽、茅臺鎮原漿酒、紫砂壺、瑞士名錶等等等等,讓人目不暇接,頭暈目眩,噁心想吐。
筆者小的時候,家裡看電視主要還是依靠在戶外樹立的信號接收器,所能接收的電視臺也是除本省衛視之外,周邊少數的幾個地方臺了。這些地方臺是非常有意思的,基本上全天播放著各種醫療保健品廣告,而其中偶爾也會播放一些點播送祝福的歌曲和一些經典的電影,所以還是會有很多人追著看,收視率倒還不錯,電視臺的效益也因這些廣告變得更好。
但隨著網絡媒體的發展,很多地方臺被逐漸裁撤,但這些需要廣告的產品卻要找尋新的出路。至於出路,目前來看主要包括兩類:一類是針對中老年人群的醫療保健品類產品,根據受眾群體的特點,不斷進行市場下沉,通過開設線下體驗店的形式進行地推活動,當然套路無外乎還是免費體驗產品,送臉盆,送雞蛋等,如果人員賣力吆喝的話,收益也是非常可觀的,像喜來健等理療產品,就是這麼運作的;另一些產品則是在進行資源整合之後,花大價錢進入了各地方衛視,搞廣告專場的節目,一般是兩三個嘴皮賊溜的主持人,配以偶爾的電話鈴聲,類似於相聲節目一樣就能夠把產品狂吹半小時,如果你真能夠堅持看完整場廣告的話,必定會讓你熱血沸騰,蠢蠢欲動。而至於產品質量到底如何,在這裡難以定論,畢竟筆者無法去對每件產品進行試用,但想討論的是,如果商品有問題的話,作為廣告播出平臺的地方衛視,是否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之前,國家就已經通過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明確了明星代言產品的相關規範,很多知名人物也正是因為其代言的產品陷入過糾紛之中,成龍、郭德綱等人都是如此,因此現在很多公眾人物對於接代言也是非常謹慎了,這也正是為什麼近些年網絡遊戲卻能請到大牌藝人的原因,因為基本上不會產生由產品質量而發生的糾紛問題。
在此情況下,這類電視廣告產品的企業也在不斷地想著對應的辦法,把廣告節目化就是其應對的策略之一。當然,這種方式方法,務必是需要獲得衛視電視臺的認可和接受的,這裡除了正常的廣告費之外,會不會有其他的一些利益瓜葛,外人是難以談起究竟的,但秉持著“無利不起早”的原則,我個人是相信肯定存在的。
作為播出廣告的平臺,各衛視對所播出的廣告產品,是否有監管的義務和權利,相關法律層面並沒有找到明確的界定,但我們可以從一些其他類似的案例來找尋相關的依據。2015年,獨立播放器軟件“快播”,因為有些用戶在使用過程中利用播放器平臺發佈了大量的不健康視頻而遭到查處,最終“快播”播放器的管理公司被國家法律所懲處,當然,犯錯要認,捱打要立正,這無可厚非。
但如果以同樣的思路來看,在各衛視中花了大價錢買廣告時段進行轟炸式宣傳的產品,一旦涉及了虛假宣傳、假冒偽劣等問題時,消費者的權益遭到侵害之時,衛視平臺是否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呢?目前來看,電視平臺是不承擔責任的,比如“e租寶”還曾經在多檔央視節目中進行了廣告的投放,在其暴雷之後,各廣告平臺並也都沒有遭受任何的處罰。以筆者來看,衛視作為廣告平臺的提供方也就是廣告利益共同體來說是決對撇不清關係的,在產品出現問題時,作為廣告平臺的提供方不能說和自身毫無關係,在利益共享之時,更應該風險均擔。
對於規範電視廣告的內容,希望國家能夠儘快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進行約束,而不能由之任之的野蠻發展,而對於各衛視來說,在廣告招商之時,也應該把握住最起碼的底線,對相關廣告產品進行一定的甄別,否則最後受到傷害的不僅是消費者,更會是公眾對各衛視的最起碼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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