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疫情防控,發揮“智庫”作用,農幹院關於“疫情”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不利影響研究取得積極進展

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阻擊戰,全國各地採取“非常”防控舉措,使“疫情”得到有效控制。與此同時,各地採取的全面“斷流”舉措也給新型主體及農業生產經營活動帶來全方位的不利影響,對此,中共農業農村部黨校(農業農村部管理幹部學院)第一時間予以關注,並圍繞“疫情”不利影響,面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在線問卷”“電話訪談”調研,共獲取涉及29個省(區、市)的2861份問卷和27個案例的樣本信息,及時掌握疫情對新型主體生產經營的不利影響,形成了《“疫情”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不利影響:結構特徵、風險判斷與對策建議》報告。報告圍繞“結構特徵”和“風險判斷”兩個維度分析了疫情對新型主體的不利影響與疫情持續下的風險判斷,在此基礎上提出防範疫情下的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復工復產的對策建議,得到中央農辦和農業農村部領導高度肯定。

調研成果根據問卷分析結果,聚焦“不利影響”的五個結構性特徵一是“疫情”越重的省份,受訪主體受到的不利影響更大;二是經營規模大、水平高的受訪主體受到的不利影響更大;三是相比以“糧油類”“非禽畜產品”產地銷售為主的受訪主體,以果蔬、禽類和水產等類農產品銷售為主的受訪主體受到的不利影響更大;四是相比以產地零售、電商等的農產品主銷方式的受訪主體,以供應超市、餐飲等為農產品主銷售渠道的受訪主體受到的不利影響更大。五是相比以從事“非禽畜產品(豬牛羊等)養殖”生產的受訪主體,從事糧油和果蔬種植生產的受訪主體受到的不利影響更大,且規模越大程度越深。

著眼不利影響的三個風險性判斷:一是一些新型主體面臨倒閉風險,不少鄉村人才恐遭受打擊;二是

不少新型主體農作物生產延誤農時,面臨減產減收風險;三是農民收入已受影響,促進農民增收、防止返貧面臨壓力。

在此基礎上,提出應對不利影響的六點對策建議:一是切實提升“疫情”防控的科學性精準性,二是著力抓好已有政策措施及時和有效落地,三是重點保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鄉村人才,四是不斷增強財政金融政策的針對性有效性,五是大力加強農村物資流通市場及價格監管,六是多措並舉拓展農民增收渠道和防止返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