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談了三年多的女朋友相親被我發現了,借給她的錢該要回來麼?

國服第一躺雞


謝謝你的問題,下面是我的一些建議和觀點,希望對你有一點幫助。

我覺得既然是雙方在一起談了三年男女朋友,是她在途中問你借錢,既然是借錢就應該要還,如果是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彼此之間出去玩,吃飯一些生活上的一些開支就沒有必要算得很清楚。

下面是我的建議和觀點

1.他父母是否知道她現在談戀愛的事情。

她說她不敢違背自己的父親的意願,而選擇了去相親,在此期間他父親知不知道你們之間的關係,你們既然已經談了三年的感情,已經有很長的一段時間,她的家人應該多多少少的知道他正在和你談戀愛,可能一方面她沒有告訴她的家人,導致她父母還不知道她現在有男朋友,所以安排了讓她去相親,她父母不知情,所以自己硬著頭皮去相親。

2.你們彼此之間是否真的愛過

你們已經處了有三年的感情,已經對彼此有了一定的瞭解,她有沒有告訴她的家人正在和你談戀愛,既然她父母安排她去相親,就應該不知道你們之間的關係,可能是她根本沒有告訴她的家人,他她不確定你們之間到底能不能夠在一起,不知道自己是否還愛你,可能一方面把你當做備胎。因為他現在手裡沒有錢,只能向你去借錢,正好你能滿足她的要求。

3. 感情需要彼此付出,才能平衡

在感情當中,雙方都要有付出,才能平衡,你要想一想是否自己從開始到現在一直的付出,而她卻沒有多少表示,你發現她和別人相親,才知道你們感情出現了問題,當時你有沒有考慮到這些,既然你借給她很多錢,因為你們之間存在了感情的基礎,你珍惜這段感情,多付出一點也無所謂。

結論

你們應該冷靜下來好好的交談一下,如果她真的是為了不違背自己父親的意願去相親,證明她還是對你有感情,這時候應該讓她告訴她的家人有你的存在,如果不是的,就選擇放手,錢應該也是要要回來的。既然她答應還給你就應該要。畢竟你們還沒有走到關鍵的一步。有些事情還是要分的清楚一點比較好。


100天的開始


你這場景太像我以前的情景了。

我也是談了三年多,彼此感情很好,我都帶她回老家參加我哥的婚禮了,也介紹給老家親戚朋友認識了,在我心裡她就是我老婆了,誰知道回城市打工不久,她家裡不同意我們,排斥我是外地人,安排她去相親,她也去了,讓我覺察到她還在交往。

我傷心欲絕,苦苦挽留,可是她最終還是順從了父母,我想不明白我剛畢業努力奮鬥又對感情專一,拒絕了幾個追我的女孩,一心呵護她,可她卻這麼輕易就離我而去,就因為我剛畢業沒能力滿足她父母在她本地買一套房子。三年的感情抵不上三天的相親,我覺得很可笑。

如果你的女朋友也像我的一樣,立場不堅定,已順從了父母意願,勸你早點放下,免得痛苦一生,至於有沒有還你或是要不要討那點錢,我覺得無所謂了,給她吧,畢竟相愛過!



飛往南方的企鵝


曾經有一個朋友跟您有類似的經歷。

他們是初中同學,男方長得不錯,女方也可以算得上漂亮。相處了十來年吧,後來男方發現女方在他們交往期間去相親了,而且相親了好幾個。這些相親對象都是家境不錯的主,她的父母滿心歡喜,因為那段時間他們賭博賠了很多錢,負債不少。所以她的父母親更希望她去相親,能夠從中得到些許好處。她也很聽話,去了好幾次。然而,這期間我這個朋友和她還是情侶繼續同居著。後來,塵埃落定,他們分了,她嫁了個有錢人,而我這個朋友也籌備著離開這個生活好幾年的城市。很多時候,人不由己,既然愛已遠去,那就分了吧,放過她也放過自己。

至於金錢,借的總是要還,可以要回來。但是如果是交往期間自願花的,那就別提了,當是點費用補償吧。


北唄01


你好,很高興可以回答你的問題。

我談了三年多的女朋友相親被我發現了,借給她的錢我該要回來嗎?女孩子跟了你三年了,最終抵擋不了父母的反對。說明你自身條件沒有亮點,借她的錢,她也沒有明說不還,應該大度一點,就當作是補償了青春損失費吧。當然她沒這麼說,是我說的。

為什麼我要支持她呢?男人嗎,先要大度一點,強扭的瓜不甜。既然她打算放棄這段感情了,就一定糾結了很久。女人如菜市場的蔬菜,早市,午市,晚市相差甚遠。猶其是價格,而你正好趕上了早市,菜正新鮮,價格正貴的時候。不要總覺得那女孩傷害了你,何嘗又不是被彼此傷害呢?

6000塊,她如果還給你了,你也沒有發財,只是心裡安慰了一下,平衡了一下。可是當事過境遷後,你們互相回憶起往昔。她不欠你什麼?心安理得。而你呢?當年為了追回那6000塊錢,找了她一次又一次。你會後悔的,因為當年她在如花的季節,跟你一起放綻。而你沒有給過她什麼?你應該落落大方的祝福她永遠幸福,莫辜負了你對她的一輩子不再相見!


寒杉寺


這個事情還的兩說著,你們的戀愛關係一直進行中?還是中斷了戀愛關係了?如果是背叛你去相親?這樣的女人還是連人帶錢都別要了,如果是你們的關係淡化了,她去相親無可非議。你想留住她,可以再去試試挽回。


洛谷娛記


不管怎麼樣的理由,我認為你都不能去向女孩子要回這些錢來!你談了三年,也就是說相處了三年。女孩子的離開就等於離婚一樣了。大男人的又何必去追繳此錢?!最起碼人家把女人的最珍貴的第一次給了你,而且三年了。真正吃虧的是現在跟她相親的那位!再者,你們相處三年了,而女的還能捨棄你去相親,說明你對女的還沒有牢固的吸引力,且在某些方面有所欠妥!更說明你還不是她所託付的那個人,使她舍你而去。另外說明她對父母的良心已經有所發現,醒悟後的她孝心使她不會去違背父親的意願和苦心!算了吧年輕人!理智點,別再去追求這無價值的所謂愛情!踏踏實實的去尋找你自己真愛的另一半。


用戶念菊


你談了三年多的女朋友相親被你發現了,借給她的錢要回來嗎?

錢要不要回來是小問題,不就五六千元嗎?現在最要緊的是弄清楚這個女孩是否還對你有感情?,她去相親是迫於其父的壓力,不得已而為之?還是三年和你相處下來,你的表現,比如人品方面,性格方面,做人做事,人生觀方面等等,讓她失望了,她才去相的親,所以你當務之急一定要弄清楚這些

最好找適當的機會聯繫上她,倆人談一次,瞭解一下究竟是什麼情況,如果真正是因為你自身的原因導致的,人家不願意再和你相處了,也不給你任何解釋的機會了,那就心平氣和的分手吧,愛情不在,友情在,那就放手吧,以後做個朋友

如果她還在意你,相親只是迫於家裡壓力,那就兩人商量找個合適的機會去和她父母談一次,看什麼情況。

至於那六千元,不要也罷,畢竟一個女孩子和你相處了三年,這點錢對於一個大男人來說就太微不足道了,三年的感情難道不值這區區六千元嗎?自己好好想想吧,僅供參考,謝謝


追尋夢想的人


如果她愛你,並且是奔著結婚去的,戀愛三年為什麼都不告訴家人?在家人安排她相親時,為什麼還不曝光你?從以上兩點來看,你最多算個備胎而已!建議把錢追回來後儘快分手吧!


孤單路邊人


這個要看這三年倆人親密到了什麼程度。如果只是手牽手,(這種情況雖少但未必就沒有)那麼,有借就要有還。如果倆人同居了,那這個錢就不用要了。同居了,雖說是沒結婚,但只是差了一張紙的事,實質上與正常夫妻沒多大區別。夫妻一場,離了,還要什麼錢?


筆端蘊藏千點紅


趕緊跟她黃,你現在就是備胎,有好的她就走,沒好的先在你這待著,這種人都是自私的,謊話連篇,什麼父母逼的,等等謊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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