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前(2020.2.11),國家能源局下進行《2020年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方案》第一次徵求意見稿,文中指出:納入國家財政補貼範圍的一、二、三類資源區新增集中式光伏電站指導價分別確定為每千瓦時0.33元(含稅,下同)、0.38元、0.47元,工商業分佈式上限價格為0.05元/千瓦時。
時至今日(2020.3.7),將近一個月時間,國家在聽取各方聲音後,對上次徵求意見稿稍作調整,主要對一、二、三類資源區新增集中式光伏電站指導價分別提高了2分,增至每千瓦時0.35元(含稅,下同)、0.40元、0.49元,如下圖所示。
其餘部分依然沿襲2019年光伏建設方案的模式進行競價配置項目,按照去年競價結果分析來看:全額上網項目(包括集中式光伏電站和“全額上網”的工商業分佈式光伏電站項目)只須最高申報電價不高於所在區域指導價即可;自發自用項目(即”自發自用、餘電上網的工商業分佈式光伏電站項目)滿足補貼標準(即“最高申報電價-脫硫煤電價”)不超過0.05元/kWh即可,2020年光伏競價規則如下圖所示。
本次光伏競價指數主要用在“全額上網”光伏發電項目中,而“自發自用”光伏發電項目因為只須補貼標準不超過0.05元/kWh即可,競價指數上限均為500,如下圖數據分析,同一個地點的光伏發電項目,座標系橫座標中標紅框地區(主要為競價指數小於500的地區),同一個申報電價情況下,自發自用光伏發電項目的補貼標準要高於全額上網光伏發電項目。
接下來就主要對“全額上網”光伏發電項目的競價指數,分省進行圖解說明,從一定程度上可指導項目競價中電價的合理申報。在瞭解2020年光伏競價指數前,圖表中涉及到的主要參數作如下解釋:
參數說明及建議
- 年前版徵求意見稿:詳見往期文章200212|競價指導價下降7-8分,戶用電價暫時未定!
- 點差:即競價指數(以最小申報電價單位0.1釐為一個點);
- 競價指數:數值=補貼標準=指導價(或申報電價)-脫硫煤電價;一個數值即表示一個申報電價;指數表示本地區可申報電價的最多數量;此指數越大,說明競價操作空間越大,反之則小;
- 補貼標準=指導價(或申報電價)-脫硫煤電價;
- 上限價:工商業分佈式上限價格;
- 一類資源區指導價:0.35元/kWh;
- 二類資源區指導價:0.40元/kWh;(建議價格司提高至0.41元/kWh,主要由於四川脫硫煤電價為0.4012元/kWh,避免出現負值)
- 三類資源區指導價:0.49元/kWh;
- 一省一圖:各地區“全額上網光伏發電項目競價指數如下圖表所示;
- 競價指南:可參閱往期文章200226|首發:2020年光伏競價指南!(PPT版)。
大家在競價項目準備時,可在文中找到自己要申報項目所在區域對應的競價指數圖,根據圖表分析合理設置每個項目的申報電價,為項目利益最大化快速做出決策!
01 I類資源區
02 Ⅱ類資源區
03 Ⅲ類資源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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