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型?消費型?終身重疾險如何選?

返還型的終身重疾引人誘惑,但這類產品是否真如想象中的那麼好嗎?不少銷售藉著這個名號偷換概念宣傳,您是否上當買到了假產品呢?

返還型?消費型?終身重疾險如何選?

保終身還帶返還的重疾險看起來很吸引人有沒有?看著就好想來一份有沒有?很多人買重疾險都喜歡這樣的產品。但是,你確定看到的不是一個假產品麼?

返還型重疾險是個偽命題

首先,我們來看看什麼是返還型保險。

返還型保險,是指被保人生存至約定年限後,保險公司有返還所交保費或者合同列明的保險金額,我們最常見的就是滿期未出險返還保費,或者每年/每幾年返還一定比例的金額,如部分分紅險、年金險等。但放在重疾險概念裡,返還型重疾險顧名思義就是滿期未出險返還保費的重疾險。

噢,這東西不存在的。

應該說,我們看到的返還型重疾險都不是真正的返還型重疾險。

返還型?消費型?終身重疾險如何選?

根據保監會2006年的規定,長期健康保險中的疾病保險產品,可以包含死亡保險責任,但醫療保險產品和疾病保險產品不得包含生存給付責任。

簡單來說,就是重疾險、防癌險這些以疾病為保障的保險,還有醫療險是不會有生存責任的。

上面我已經說了,返還型保險的首要條件是被保人到了約定年限仍活著(即滿足生存給付責任),但是保監會又規定重疾險不包含生存給付責任。換句話說,既然重疾險沒有生存給付責任,也就意味著不存在返還型重疾險這種東西。

有人要問了:那我買的返還型重疾險是什麼鬼呢?

其實,我們現在看到的返還型重疾險,是保險公司以兩全保險或者終身壽險為主險,重疾、醫療為附加險組合出來的。兩全險,即生死兩全保險,是同時含有身故責任與生存給付責任的保險,所謂的重疾險滿期返還,都是兩全險的貢獻。至於重疾部分的保費其實跟消費型的一樣,安安靜靜的躺在保險公司的賬戶裡。

想要分辨並不難,索要查看產品條款即可,附加險的條款標題上都會寫有“附加”字樣,如無附加字樣則為主險。

需要注意的是核對條款上的產品名稱,以及內文的保險責任,以防行徑惡劣的保險銷售渾水摸魚。

網上投保的話,點擊查看保險條款就好,在線投保比較透明,主險與附加險都是明確標註好了。

返還型終身重疾是偷換概念

上面說了,重疾險本身是不具備返還功能的,可這返還型終身重疾查起條款來,重疾險是明明白白做了主險的,附加也只是輕症保障而已,看起來沒啥問題呢!

問題大了去了,返還在哪裡體現呢?

終身重疾毫無疑問是保終身的產品,什麼是保終身?就是保到死。

保監會規定重疾不能有生存給付責任,可是能有身故責任,如果一款終身重疾險包含了身故責任,若其被保人終身未患條款內約定的重疾,那麼等待他的結果只可能是領取身故賠付。

這就是所謂的“返還型終身重疾險”,本質上是身故賠付,而不是什麼返還。

其實這還算好的,因為這類產品裡面不乏優質產品的存在,但有種銷售宣傳那是真的厲害了,跟你說到了70歲、80歲可以拿錢呢,返還可多了。

只要在對應的保單年度申請退保,就能拿到相應的現金價值,紅框部分為現金價值最大的對應年份,這在某些保險銷售眼裡,退保也算是一種返還,我老太太都不扶就服你!

大家可要注意哦,退保了就沒有保障了,你想想你退保的時候都什麼年紀了,到那時候你也買不到重疾險了,這種把退保當返還的有什麼意義呢?

返還型終身重疾險聽著雖好,裡面的水可深著呢,朋友們在投保時可別輕易被糖衣炮彈攻陷,否則一不小心就掉進了坑裡面。

返還型?消費型?終身重疾險如何選?

什麼樣的方案你會選擇?

如果保障內容相似或者相同的情況下,比如同樣保障到70歲的重疾險;一款消費型保險,一款返還型保險;

如果你有返還型保險的預算,可以試試這兩個投保方案有何不同的效果,A、投返還型保險;B、用消費型保險的錢買下保障,結餘的預算買成年金/增額壽理財類保險!這樣做,結果會有什麼不同?

1、70歲內重疾出險,A方案獲得理賠,方案整體結束;B方案同樣獲得理賠,重疾責任結束,但是理財賬戶還在,後面還可以持續收益,如果是在繳費期,甚至還不用交後續保費了;但是理財賬戶一樣持續有效;

2、健康到70歲,沒有重疾;A方案按照累積保費一定比例返還(返還型保險),合同結束;B方案,重疾責任結束,但是理財賬戶此時如果選擇結束,你會發現比A拿到的要多很多;而且,如果不拿,還可以持續終身有收益領取……

所以有些看起來很美的事情,未必像想象的那麼好!保險規劃需要理性,少些感性!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的人!

返還型?消費型?終身重疾險如何選?

原來你一定認為是這樣的?

保險市場種類數不勝數,但歸根結底可以分成兩種類型:消費型保險與返還型保險。‍‍

方法/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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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型保險:保險期限內,如果出險,保險公司按約定理賠,如果沒出險,保障到期就結束了。可以理解為,不管出沒出險,保費都會被消費掉。比如車險,每年交幾千元保費,如果沒出事,保險到期就作廢了,也不會將保費還給你;一旦發生意外出了事,保險就起大作用了,保險公司會賠一大筆錢。另外,退貨險、消費型重疾險、定期壽險等都屬於消費型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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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還型保險:不管保險期內是否出險,都能獲得賠付,要麼賠保額,要麼返保費。目前市場上絕大多數的壽險產品都是返還型保險,不管你交了多少保費,也不管是一次繳齊還是分20年交,保障到期都會把你所繳保費,甚至更多,返還給你,即所謂的“有病看病無病返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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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保險是大數法則,出險的畢竟是少數。買消費型保險,如果不出險保費就打水漂了,而返還型保險交的錢都能返回來,甚至還多一些,所以目前市場上返還型保險大行其道,而消費型保險買者寥寥。返還型保險真的比消費型保險划算?說白了返還型保險相當於把其中一部分保費用來提供和消費型保險同等的保障服務,剩餘的錢,保險公司扣除各項運營成本後拿去投資(過程中你的本金會產生各種損耗),產生的部分收益,保險公司才會返給你,而且收益一定不會高,一般在1%-2%。返還型保險理財角度的低收益,還不算最大的問題,最大的問題是導致保險貴,而預算有限,導致我們買不起與保障需求相匹配的保險,還大大增加交費壓力。所以如果你還處於財富積累期,最好買消費型保險,足額覆蓋重大風險。

剩下的就是保險責任了和理賠條款了......未完待續

保監會明確表示,《健康保險管理辦法》(下稱“《辦法》”)於2006年9月1日開始實施並適用至今。實際上,按照保監會此前發佈的是《中國保監會關於強化人身保險產品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人身保險公司需在2017年4月1日前對本公司保險產品進行主動自查和整改,對不符合監管規定和監管要求的保險產品主動停售。而部分商家與媒體藉此產品“停售”來造勢,藉機促進產品銷售,是為虛假宣傳,違背保險最大誠實信用原則。

據悉,所謂的“返還型健康險”,是具有一定儲蓄功能,包含生存或身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健康保險。保監會認為這一說法在產品分類與表述上並不準確。

新快報記者發現,《辦法》的第三章第十四條就明確規定:疾病保險和醫療保險不能帶有生存給付責任,即不具備“如未出險到期後返還”功能。對此,有市場人士解釋道,在《辦法》出臺後,市面上的返還功能健康險,多以兩全保險為主險,重疾作為附加險,組合成一個“返還型重疾”,既不違背《辦法》規定,又能提供返還與重疾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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