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很多支援武漢的醫護在後方默默為自己加保怎麼買好重疾險

買重疾險需要注意什麼?

答:重疾險是人身險裡邊最複雜的產品,合同條款也比較多,今天給想購買保險的朋友總結關鍵十條必看點。我們保險專業人士也是從這些點來評價一個產品的優良中差。

第一點,查看重疾險中的輕症部分,是否包含高發的四種輕症。

為什麼重疾險是看輕症而不是重疾,是因為重疾險中的25種疾病,是由保險行業協會和醫師行業協會規定好的,所有保險公司出的重疾險種必包含這25種,這25種疾病涵蓋了95%的發病情況。所以不管有的產品重疾是80種也好,100種也好,超出25種的部分也就是去對沖剩下的5%的發病情況,所以意義有限。

但是輕症不同,輕症發病的概率比重疾還要高,只是花費相對較少。輕症中包含的疾病,在行業中不統一,各家公司都自行制定。所以如果一個重疾產品的輕症,包括現實中高發的四種輕症疾病,就是比較良心的。

這裡列舉四個高發輕症:

1、早期的惡性病變(原位癌)

2、冠狀動脈介入術(心臟支架)

3、不典型心梗

4、輕微腦中風

第二點,是否具有被保險人輕症豁免

舉個例子,假設A給父母買了一份重疾,保額50萬,繳費20年,年繳費10000,帶輕症兩次賠付,每次賠30%。如果在買完保險的第二年,A的父母發生輕症,保險公司賠付了15萬。同時以後19年的保費,A不用交了,且保單繼續有效。這就是被保險人輕症豁免。

第三點,是否有投保人重症豁免

舉個例子,假設A給父母買了一份重疾,保額50萬,繳費20年,年繳費10000。如果在買完保險的第二年,A發生重症。那麼以後19年的保費,A不用交了,且保單繼續有效。這樣就可以避免如果A因為疾病失去了收入無法支付保費的情況。

第四點,重症與輕症是否共用保額

舉個例子,假設A給父母買了一份重疾,保額50萬,繳費20年,年繳費10000,帶輕症兩次賠付,每次賠30%。如果在買完保險的第二年,A的父母發生輕症,保險公司賠付了15萬。那麼以後A的父母發生重疾,保險就只能賠付剩下的35萬,這就是共用保額,這種保險肯定是個坑,不能買。

第五點,輕症、中症、重症的賠付次數

現在很多重疾險種,輕症和中症基本都是兩次以上賠付,但是重症很多還是一次賠付,這一點一定注意,購買時當然是次數越多越好,但是賠付次數越多肯定越貴,但最好還是能夠保證輕、中、重都有兩次賠付比較好。

第六點、輕症、中症賠付比例

賠付比例肯定是越高越好,越高肯定也越貴,目前輕症和中症賠付的比例為保額的20%-50%不等。個人建議還是選擇輕症賠付比例在30%以上,中症賠付比例在40%以上的重疾。

第七點、等待期

這點很多認為無關緊要,確定相對其他的點來說,重要性差一些,但是不怕一萬就怕萬一,萬一真的在等待期出險,保險公司是不賠的,只會退還給你保費。目前重疾等待期一般是180天,能選到90天的是最好。

第八點、病種是否分組

現在很多重疾險,把疾病都進行了分組,雖然帶有多次賠付,但是因為一種疾病賠付完之後,這種疾病所在的組的所有疾病以後都不能再賠付了。只有再發生其他組的疾病才給賠付。有的保險公司把所有的高發疾病分在一個組,就算合同裡可以賠付100次,也沒有啥用,我們大概率也只能賠付一次。所以購買時儘量購買不分組的,不分組的太貴就買那種把高發疾病分配到不同組的那種。

第九點,是否惡性腫瘤單獨分組,且可以二次賠付

惡性腫瘤是最最高發的重疾之一,因此很多重疾險會把惡性腫瘤單獨分組,並且可以二次賠付,這種的就是典型好產品。

第十點、多次賠付間隔期

有的產品兩次同種疾病賠付是要求有時間間隔期的,有的要求是兩次發病間隔期是3年,有的是5年,當然肯定是3年的好於5年了。

關注上述10點,就能看出各個產品中的差別,也就能看出產品的好壞。選擇一個最適合自己的產品,在經濟允許下進行選擇全面,保額做足。為什麼說保額做足,因為今年你能買,是因為你身體健康,過了幾年,身體出現點問題,可能就不能買重疾了。到時想再買重疾提高保額都沒機會了。購買重疾時一定要弄清上述十點,切勿在還沒弄清楚情況下就胡亂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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