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60歲想第二春,可是我不同意,合適嗎?

四處流浪的小狼狗


為啥不同意?你的理由是什麼?你有什麼權利去幹涉母親的第二春?她含辛茹苦把你們撫養成人,你們都大了,大學畢業了,工作了,有家有室了,如今,她老來失去伴侶,找一個老伴怎麼了?有什麼好乾涉的?你們這樣做,就是自私自利行為。

大多數子女,不希望年過六旬的父母找老伴,目的有四,一是擔心父母被騙。第二擔心對方圖謀家產。其三是擔心兩個老人因為感情問題,引發矛盾,父母吃虧。其四是擔心父母找伴給子女帶來麻煩。

老人再婚,最大的障礙就是子女的反對,子女反對的核心,其實就是擔心引發未來財產糾紛,擔心兩家人因為老人的財產分割導致糾紛不斷。

其實,我覺得,這都不是問題,結婚前,說好,誰的房子和財產,百年歸世後,就給自己的子女,包括積蓄和物件等,說清楚了,就沒啥事了。

所以,你反對母親再婚,就是在干涉她的婚姻自由。如果,擔心父母找不靠譜的人,你可以暗中對男方進行調查,瞭解他的人品和底子,瞭解他的家庭情況和社會鄰居的評價,如果大家說他好,那就沒啥問題,如果人不行,那就跟你媽媽說清楚,讓她明白,不要被騙感情和婚姻,黃昏戀被騙的,也不少,作為負責的子女,給父母再婚對象把關,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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