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轉!郴州梳理彙編72條應對疫情影響“乾貨”政策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決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今年以來,國家、省、市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應對疫情影響支持企業復工復產、促進經濟平穩發展的政策措施。郴州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牽頭對公開發布的系列扶持政策措施進行梳理,篩選摘錄部分“乾貨”政策,彙編成《國家省市應對疫情影響“乾貨”政策清單》,供廣大企業和市民查閱參考。系列政策文件可按附件中提供的網址進行全文查詢。

國家省市應對疫情影響“乾貨”政策清單

需向上爭取的政策清單

(一)項目支持

1.組織實施“十三五”規劃備選項目。提前啟動一批支撐國家戰略實施、符合“十四五”規劃方向的建設項目,優先實施國家高速公路待貫通路段建設、交通繁忙路段擴容改造,推進普通國省道提質改造、剩餘待建路段貫通以及城鎮過境段改造。結合實施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戰略,推動老舊縣鄉道提級改造、較大人口規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設。[《交通運輸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公路水運工程疫情防控有序精準推動復工開工的通知》(交公路明電〔2020〕85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實施;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責任人:郭福波,聯繫方式:13973510307]

2.省“十三五”幹線公路規劃調增的8個共66公里正式項目力爭2020年完成施工圖批覆,17個共350公里預備項目加快推進前期工作,省“十三五”幹線公路規劃外項目(國省道)可提前開展前期工作。提前啟動遂(川)至桂陽高速公路前期工作,提前啟動京港澳高速公路耒宜段擴容工程,力爭2021年上半年開工。新開工臨武(宜章)至連州高速公路湘粵界段。新開工茶陵至常寧高速公路安仁段。[2020年2月18日召開的全省交通運輸工作會議部署要求。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責任人:郭福波,聯繫方式:13973510307]

3.密切跟蹤在談外資大項目,分類施策、一企一策,精準研究支持政策,及時協調解決項目推進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對於在建外資大項目,開展“點對點”服務保障,協調解決用地、用工、水電、物流等問題,保障企業投資按計劃進行。對於大項目推進過程中涉及中央事權的共性政策問題,及時上報。[《商務部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穩外貿穩外資促消費工作的通知》(商綜發〔2020〕30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責任人:羅崇明,聯繫方式:2368283]

4.支持企業開拓國際市場。調整完善湖南省重點境外展會的目錄,增加下半年展會數量,加大對重點境外展參展支持力度,適當補貼參展企業的人員和物流費用。鼓勵外貿企業加強線上營銷推廣,對企業入駐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開展網絡營銷的服務費和推廣費給予適當補貼。 [《湖南省商務廳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外貿企業穩定發展的若干措施》。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責任人:張志學、王小萍,聯繫方式:18907356519、18973520379]

5.推進全球維修和再製造業務在區內全面落地實施,支持綜合保稅區多元化發展。創新海關監管模式,對應用企業資源計劃(ERP)、倉庫管理系統(WMS)等管理系統且具備海關監管條件的區內企業,實施網上監管。[《中共海關總署委員會關於印發海關支持綜合保稅區發展措施的通知》(署黨發〔2020〕19號)。執行時限:2月25日起,截止時間未明確;責任單位:郴州海關;責任人:曹傑,聯繫方式:18975506767]

(二)財政支持

6.經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可憑藉2020年1月1日後疫情防控期內新生效的貸款合同,中央企業直接向財政部申請,地方企業向所在地財政部門申請貼息支持。[《關於支持金融強化服務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財金〔2020〕3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5月31日後,再視情決定是否受理貼息資金申請;責任單位:市財政局;責任人:周曉燕,聯繫方式:2371935]

7.對研發生產檢測試劑、醫療器械的科研攻關企業,給予專項政策和資金支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發〔2020〕3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市科技局;責任人:李玉嬌,聯繫方式:13517353283]

8.疫情防控期間,對省內防疫物資重點生產和流通企業,因價格上漲造成成本增加的,經核實利潤後,省財政給予專項補貼。對2020年2月-6月期間,新租賃“135”工程標準廠房面積500平方米以上、租期一年以上,且完成投產的企業,一次性給予適當租金獎補。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生產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免收1個月租金、減半收取2個月租金。疫情結束後半年內,對吸引遊客人數達到一定規模的旅行社,以及2019、2020年度成功創建國家4A級以上旅遊景區,五星級旅遊飯店、民宿和營地的企業,給予適當資金補助。[《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發〔2020〕3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市財政局;責任人:尹娜,聯繫方式:2371406]

9.支持防疫物資生產企業抓緊開展擴產擴能技術改造,對符合條件的,由省製造強省專項資金按設備投資額的50%給予補助。支持具備一定條件的企業轉型生產口罩、防護服、消殺用品等,對生產出符合標準產品的,由省製造強省專項資金按企業轉產設備投資額的50%給予補助。[《全力保障防疫物資生產供應十條措施》(湘疫防物資辦〔2020〕6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責任人:吳豪,聯繫方式:2368713]

10.對符合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範、“五個100”項目、兩化融合貫標、智能製造示範企業(車間)、智能製造解決方案、骨幹企業培育、標準制訂、園區產業高質量發展、先進製造業集群等條件的企業(單位)通過獎勵方式予以支持。[《關於申報2020年湖南省製造強省專項資金獎勵項目的通知》(湘工信財務〔2020〕60號)。申報時限:2020年3月5起至2020年3月27日止;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責任人:吳豪,聯繫方式:2368713]

11.支持轄區政府和企業快速、安全進口急需醫療物資及其原材料,免除企業的進口保險業務資信調查費用。對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小微出口企業、行業龍頭企業、自主品牌企業、自身風控良好企業,加大降低保險費力度,減輕企業負擔。[《充分發揮出口信用保險作用支持湖南外經貿穩定發展若干措施》。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責任人:王小萍,聯繫方式:18973520379]

12.對疫情期間外貿企業增加的物流運輸費用給予適當補貼。及時安排外貿和加貿等各項扶持資金和補貼。[《湖南省商務廳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外貿企業穩定發展的若干措施》。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責任人:王小萍、鄧華,聯繫方式:18973520379、13807352326]

13.支持規模養殖場恢復生產。省財政對新建、改擴建生豬標準化養殖場按新增產能給予獎補,年產能1萬-3萬頭的,補助50萬元;3萬頭以上的,補助80萬元。對從省外引進原種豬的,給予補助1000元/頭。[《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支持當前農業農村發展的政策措施》(湘農聯〔2020〕19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責任人:歐陽崇義,聯繫方式:13786513063]

14.對國家5A級旅遊景區、重點國家4A級旅遊景區、國家級和省級旅遊度假區、國家級和省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基地、國家認定的動漫企業等重點文化和旅遊企業的2019-2020年銀行貸款給予部分貼息支持,對5星級旅行社給予部分資金補助。[《支持文化和旅遊業戰疫情促發展的若干措施》(湘文旅財發〔2020〕19號)。執行時限: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文旅廣體局;責任人:何文斌,聯繫方式:15073553513]

(三)金融貸款

15.對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在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提供優惠利率信貸的基礎上,中央財政按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的50%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關於支持金融強化服務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財金〔2020〕3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5月31日後,再視情決定是否受理貼息資金申請;責任單位:市財政局;責任人:周曉燕,聯繫方式:2371935]

16.對於2020年1月25日以來到期的困難中小微企業(含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貸款本金,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企業延期還本申請,結合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和經營狀況,通過貸款展期、續貸等方式,給予企業一定期限的臨時性延期還本安排。還本日期最長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關於對中小微企業貸款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的通知》(銀保監發〔2020〕6號)。執行時限:2020年1月25日至2020年6月30日;責任單位:郴州銀保監分局;責任人:李奮,聯繫方式:13973543651]

17.對於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業需支付的貸款利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企業延期付息申請,結合其受疫情影響的實際情況,給予企業一定期限的延期付息安排。貸款付息日期最長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罰息。[《關於對中小微企業貸款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的通知》(銀保監發〔2020〕6號)。責任單位:郴州銀保監分局;責任人:李奮,聯繫方式:13973543651]

18.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主動對接,積極加大防疫物資生產企業融資支持,快速辦理省重點聯繫企業的技術改造、流動資金貸款,並給予利率優惠,由省製造強省專項資金給予50%的貸款貼息支持。[《全力保障防疫物資生產供應十條措施》(湘疫防物資辦〔2020〕6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責任人:吳豪,聯繫方式:2368713]

19.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企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企業,金融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並通過適當降低利率、信貸展期、續貸、減免逾期利息等措施給予支持,切實做到應續盡續、能續快續。[《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發〔2020〕3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郴州市中心支行;責任人:譚利民,聯繫方式:18175566698]

20.上市公司受疫情影響,難以按期披露業績預告或業績快報的,可向證券交易所申請延期辦理;難以在原預約日期披露2019年年報的,可向證券交易所申請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發〔2020〕3號)。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責任人:陳文輝,聯繫方式:13787776118]

21.鼓勵保險機構通過減費讓利、適度延後保費繳納時間等方式,支持受疫情影響較重企業渡過暫時難關。[《關於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務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0〕15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郴州銀保監分局;責任人:鄧旭,聯繫方式:15507355616]

(四)創新載體

22.支持創新創業帶動就業示範基地、創業孵化基地、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建設,從省本級就業資金中安排1億元經費給予縣級財政補貼,主要用於補貼入孵企業房租、水電費等。[《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發〔2020〕3號)。執行期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市人社局,責任人:朱帥兵,聯繫方式:2232470]

23.疫情期間鼓勵全省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大學科技園等各類創新創業載體對入駐企業適當減免辦公承租、實驗、科研和生產用房的租金,給予適當補貼。[《關於疫情防控期間支持科技企業創新發展若干舉措的通知》(湘科發〔2020〕14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市科技局;責任人:龍暉,聯繫方式:2882693]

24.省級新增1000萬元獎補資金支持創業載體建設,各級安排的創業載體獎補資金主要用於支持基地、園區減免在孵企業的房租、水電費等支出。[《穩企穩崗穩就業十條措施》(湘人社規〔2020〕2號)。執行期限:自2020年2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責任單位:市人社局,責任人:朱帥兵,聯繫方式:2232470]

(五)申請發債

25.鼓勵信用優良企業發行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允許債券發行人使用不超過40%的債券資金用於補充營運資金,同時將委託貸款集中度的要求放寬為“對單個委貸對象發放的委貸資金累計餘額不得超過5000萬元且不得超過小微債募集資金總規模的10%”。[《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做好企業債券工作的通知》(發改辦財金〔2020〕111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市發改委;責任人:羅顯柏,聯繫方式:13975550006]

26.對於自身資產質量優良、募投項目運營良好,但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允許申請發行新的企業債券專項用於償還2020年內即將到期的企業債券本金及利息。[《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做好企業債券工作的通知》(發改辦財金〔2020〕111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市發改委;責任人:羅顯柏,聯繫方式:13975550006]

需向下落實的政策清單

(一)稅費優惠

1.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無償捐贈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責任人:陳作雄,聯繫方式:18073518062]

2.單位發給個人用於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政府規定標準包括各級政府規定的補助和獎金標準。對省級及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對參與疫情防控人員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比照執行。[《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責任人:陳作雄,聯繫方式:18073518062]

3.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適用3%預徵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徵率預繳增值稅。[《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責任人:陳作雄,聯繫方式:18073518062]

4.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對捐贈用於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對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於防控疫情物資免徵進口關稅,免稅進口物資已徵收的應免稅款予以退還。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發生重大損失的企業,可依法依規申請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發〔2020〕3號)。責任單位:市稅務局;責任人:陳作雄,聯繫方式:18073518062]

5.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產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發〔2020〕3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責任人:陳作雄,聯繫方式:18073518062]

6.自2020年1月1日起,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捐贈用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企業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用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許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發〔2020〕3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責任人:陳作雄,聯繫方式:18073518062]

(二)金融貸款

7.運用支農再貸款、支小再貸款專用額度資金髮放的涉農貸款、小微企業貸款利率應不高於最近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加50個基點。同時將原有再貸款再貼現額度打通使用,且運用支農再貸款、支小再貸款資金髮放貸款的利率加點幅度由3-5個百分點調整為不高於4個百分點。[《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大再貸款、再貼現支持力度促進有序復工復產的通知》(銀髮〔2020〕53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郴州市中心支行;責任人:譚利民,聯繫方式:18175566698]

8.將納入再擔保體系的融資擔保機構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受疫情影響較大小微企業的擔保業務(不超過1000萬元),全部納入再擔保體系分險範圍。對在疫情期間辦理符合備案條件的企業擔保項目,減半收取再擔保費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發〔2020〕3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責任人:侯青松,聯繫方式:18107352289]

9.各銀行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企業新發放貸款利率原則上不高於本行同期全部小微企業貸款加權平均利率,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要較上年降低0.5個百分點,其他貸款費用能減則減、能免則免。對確實發生損失的小微企業貸款,優先納入信貸風險補償範圍,並將補償比例由50%提高到60%,單筆貸款補償金額上限由100萬元提高到110萬元。[《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湘政發〔2020〕3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郴州市中心支行;責任人:譚利民,聯繫方式:18175566698]

10.對已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因受疫情影響可展期一年,繼續財政貼息支持,並相應調整信用記錄。[《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發〔2020〕3號)。執行期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郴州市中心支行;責任人:譚利民,聯繫方式:18175566698]

11.對全國性及湖南省重點醫用物品和生活物資重點名單企業,期限不超過一年的貸款年利率不高於最近公佈的一年期LPR減100BP,由中央財政按50%給予貼息,企業實際融資成本應低於1.6%,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對未納入全國性及湖南省重點醫用物品和生活物資重點名單企業,一年期貸款年利率不高於最近公佈的一年期LPR減45BP;貸款期限超過一年的,年利率不高於最近公佈的五年期LPR。“戰疫芙蓉人才貸”專屬融資服務項下貸款涉及的相關評估費、登記費等全部由承辦銀行承擔,以進一步降低企業綜合融資成本。[《湖南省“戰疫芙蓉人才貸”專屬融資服務方案》(長銀髮〔2020〕24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郴州市中心支行;責任人:譚利民,聯繫方式:18175566698]

12.對誠信納稅、真實經營的普惠型小微企業提供“稅融貸”及“稅融貸+擔保”線上融資服務,提供最高300萬信用額度或最高500萬擔保授信額度。生產設備、倉儲設施、車輛設備等固定資產貸款,根據實際採購需求給予中長期授信額度,並靈活設計還款期限和擔保方式。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最優惠的貸款利率,企業無需承擔任何手續費。[《湖南省商務廳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關於開展“防疫情、促開放-中銀速貸”專項融資服務的通知》(湘商貿〔2020〕6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責任人:王小萍、羅崇明,聯繫方式:18973250379、13807351217]

(三)財政支持

13.落實國家要求,將養殖場戶貸款貼息補助範圍由年出欄5000頭以上調整為500頭以上。[《關於抓好春耕備耕全力恢復農業生產保障市場供應的通知》(湘政辦明電〔2020〕9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責任人:歐陽崇義,聯繫方式:13786533063]

14.支持轄區內已有生產口罩、絡合碘、消毒液等疫情防護產品企業增加生產線,擴大產能產量,市縣財政按照不超過總投資的20%、總額不超過10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補(市級財政獎補不超過總投資的10%、總額不超過50萬元,其餘可由縣市區財政配套)。疫情過後,富餘的產量可由市、縣市區政府收儲。[《郴州市支持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十條措施》(郴政辦發〔2020〕3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責任人:向建國,聯繫方式:13975500711]

15.對疫情期間減免創業者場地租金的市級創業孵化基地,據實給予一次性獎補資金,每個基地最高獎補不超過10萬元。提前辦理場地租金申領,對符合申領場地租金補貼條件的初創企業,申領時間從2020年6月提前到2020年3月。[《郴州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加強企業復工復產用工服務保障措施》(郴政辦發〔2020〕8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責任人:谷學軍,聯繫方式:2899612]

16.全力爭取疫情防控資金、預算內投資及一般性轉移支付、專項轉移支付;大力爭取政府專項債券、產業基金。[《關於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強化爭資立項工作的通知》(郴政辦函〔2020〕14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責任人:範洪水、段君佳,聯繫方式:18075529339、18975505550]

17.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市場運營方對中小微租戶減半疫情期間的租金。有關涉及中小微企業減稅政策按國家和省規定執行。[《郴州市支持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十條措施》(郴政辦發〔2020〕3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市稅務局,責任人:陳作雄,聯繫方式:18007358062]

18.積極爭取省級金融機構向我市捐贈。[《關於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強化爭資立項工作的通知》(郴政辦函〔2020〕14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責任人:侯青松,聯繫方式:18107352289]

(四)用工就業

19.疫情防控期間,對符合條件的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其中深度貧困地區返還60%)。用人單位受疫情影響未能及時辦理參保繳費的,允許疫情結束後三個月內補繳。2020年6月底前,企業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發〔2020〕3號)。執行期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責任人:劉華、楊光勇,聯繫方式:2330649、18975522801]

20.從2020年2月起至4月,減半徵收全省大型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職工個人繳費部分不予減免。機關事業單位以外的其他單位參照執行。從2020年2月起至6月,免徵全省中小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職工個人繳費部分不予減免。以單位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執行。受疫情影響,申請緩繳前連續3個月累計虧損的企業,可申請緩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已停保的企業或完全停產的企業,不再辦理社會保險費緩繳手續。[《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實施意見》(湘人社規〔2020〕3號)。執行期限:自2020年2月1日起執行,具體政策實施期滿失效;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責任人:郭強,聯繫方式:2871478]

21.將兼併重組、化解產能過剩、淘汰落後產能企業穩崗返還標準提高到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70%。將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裁員率標準由不高於上年度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放寬到不高於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以上關於裁員率的規定執行時間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從2020年3月1日起,統一將全省失業保險待遇提高到最低工資標準的90%。推動落實農民工同等享受失業保險相關待遇。新參保農民工,按照城鎮職工同等標準參保繳費,享受同等待遇,各經辦機構可直接在業務系統內辦理。[《穩企穩崗穩就業十條措施》(湘人社規〔2020〕2號)。執行期限:自2020年2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責任單位:市人社局,責任人:劉華,聯繫方式:2330649]

22.疫情防控期間,對企業吸納登記失業人員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經批准可緩繳的企業在申請此項補貼時可視同為按規定繳納了社會保險費),可給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資金中列支。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與一次性崗位補貼不重複享受。對參保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並開展以工代訓的,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後,給予企業每人每月500元的培訓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對為防疫物資生產重點企業提供職業介紹服務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及農村勞務經紀人,在疫情防控期間每成功介紹1名勞動者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的,給予300元/人的就業創業服務補助。疫情防控期間,中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穩定就業1年以上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可按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其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穩企穩崗穩就業十條措施》(湘人社規〔2020〕2號)。執行期限:自2020年2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責任單位:市人社局,責任人:谷學軍,聯繫方式:2899612]

23.對《湖南省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目錄(2019-2021年)》(湘人社發〔2019〕17號)規定的各類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普遍提高50%。原有規定上浮的地區和人員,按原有比例享受職業培訓補貼,不疊加享受。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確定為緊缺職業(工種)的,普調後其培訓補貼標準上浮10%的規定仍繼續執行。[《穩企穩崗穩就業十條措施》(湘人社規〔2020〕2號)。執行期限:自2020年2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責任單位:市人社局,責任人:唐愛軍,聯繫方式:2871338]

24.2020年2月1日-3月31日期間,市外務工返鄉農民工留在本地園區企業就業且穩定6個月以上的,按800元/人的標準給予獎補。2020年2月1日-3月31日期間,為郴州高新區、郴州經開區工業企業招聘員工且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以勞動合同和工資發放記錄為依據)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經濟人),除可按《郴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郴政發﹝2019﹞2號)規定享受招工服務補貼外,再按200元/人(建檔立卡貧困戶按3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對村支兩委積極動員和組織本村勞動力返崗復工,支持村級就業服務點和“互聯網+就業”系統運維體系建設,在疫情期間組織本村勞動力到郴州高新區、郴州經開區就業達20人以上的,擇優評選50個“郴州市勞動力輸出先進村”,每個先進村獎勵2萬元,獎金可由村委會以勞務經濟人報酬的形式獎給個人。對返鄉農民工在郴州城區創辦的小微企業,2020年2月1日-3月31日正常運營、帶動就業5人(含5人)以上的(以疫情期間工資發放憑證為依據),按5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郴州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加強企業復工復產用工服務保障措施》(郴政辦發﹝2020﹞8號)。責任單位:市人社局,責任人:谷學軍,聯繫方式:2899612]

(五)要素保障

25.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水、電、氣等,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繳清。[《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發〔2020〕3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人防辦)、市城管和綜合執法局;責任人:袁光,聯繫方式:18152757186]

26.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現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它電價、大工業電價的電力用戶(含已參與市場交易用戶),電網企業在計收電費時,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對疫情防控期間暫不能正常開工、復工的企業,放寬容(需)量電價計費方式變更週期和減容(暫停)期限,電力用戶即日可申請減容、暫停、減容恢復、暫停恢復。申請變更的用戶不受“暫停用電不得小於15天”等條件限制,減免收取容(需)量電費。對於疫情發生以來停工、停產的企業,可適當追溯減免時間。對因滿足疫情防控需要擴大產能的企業,原選擇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繳納容(需)量電費的,實際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過部分按實計取。為疫情防控直接服務的新建、擴建醫療等場所用電需求,免收高可靠性供電費。[《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湘發改價調〔2020〕80號)。執行期限: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國網郴州供電公司、郴電國際;責任人:袁光,聯繫方式:18152757186]

27.對於疫情防控相關的醫療衛生設施和藥品、醫療器械等項目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屬於永久性建設用地的,可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應急響應結束後6個月內完善用地手續;屬於臨時用地的,應在3個工作日內辦理相關手續,用地單位在疫情結束後恢復土地原狀並交還原土地使用者。[《郴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於做好疫情防控形勢下自然資源和規劃保障服務工作的通知》(郴資規發〔2020〕9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人:黃維,聯繫方式:13207353333]

(六)市場監管

28.鼓勵符合條件的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採用自我聲明承諾的方式免評審換證。對於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證、檢驗檢測機構核准證有效期屆滿不足6個月的,可以辦理許可證延期。對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期申請辦理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換證的單位,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後辦理。[《關於應對疫情服務支持市場主體發展的通知》(湘市監發〔2020〕17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人:粟明,聯繫方式:13975532299]

29.全省2019年度個體工商戶年報時間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延長2019年度個體工商戶年報時間的通告》。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人:何虎明,聯繫方式:2992038、18973599065]

30.允許中藥飲片生產企業按照國家、省級衛生健康部門已公佈的推薦中藥處方,在本企業廠區內將中藥飲片進行調配後包裝銷售。但必須將詳細處方、標籤內容樣式報省局備案。允許醫療機構按照國家、省級衛生健康部門已公佈的推薦中藥處方或經所在地市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門確認的處方,配製或委託有條件的醫療機構、藥品生產企業配製成湯劑在本醫院使用。但必須將詳細處方、標籤內容樣式報省局備案。[《一級響應期間疫情防控急需藥品監管措施》(湘藥監發〔2020〕6號)。執行時限: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情形和發展的情況,決定終止施行時間;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人:謝愛軍,聯繫方式:13117554160]

31.一級響應期間,藥品零售企業(連鎖門店)《藥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實行延期備案,有效期延期到一級響應解除後30日。在省局順延期間內發生認證證書逾期未換證、認證機構未及時作出暫停處理等情形的,不予處罰。引導和協助檢驗檢測機構通過“湖南政務服務網”辦理檢驗檢測資質認定申請、變更(擴項)及資質認定證書延續等事項。對生產、經營疫情防控相關物資的企業,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經企業申請,可以簡化流程、儘快移出。對因受疫情影響暫時失聯的企業,可以暫不列入經營異常目錄。[《關於服務市場主體復工復產12條措施》(郴市監發〔2020〕18號)。執行時限:一級響應解除後30日;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聯繫人:謝愛軍、曾凡紅,聯繫方式:13117554160、13507359390]

32.在應急響應期間,採礦許可證到期的,礦業權人向所在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報告後,除存在違法採礦行為不能依法辦理延續登記的礦業權外,其許可證有效期順延至應急響應結束後一個月。採礦許可證到期或即將到期,礦業權人已提出延續登記申請的,予以正常辦理。其間需要補正資料的,通過函件、電話、短信等形式通知礦業權人。也可以在應急響應結束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資料補正。[《郴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於做好疫情防控形勢下自然資源和規劃保障服務工作的通知》(郴資規發〔2020〕9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人:何羅雲,聯繫方式:13973511753]

(七)審批服務

33.凡可通過線上辦理的審批、備案等事項不得要求申請人到現場辦理,鼓勵通過網絡、視頻等開展項目評估評審,對確需提交紙質材料的可以實行容缺受理、先行辦理,待疫情結束後再補交紙質原件。對疫情防控期間到期的許可證,可延期到疫情結束後一定期限內再辦理延續、變更、換髮等業務。[《關於進一步精簡審批優化服務精準穩妥推進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6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人:向建華,聯繫方式:18973599398]

34.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協助受疫情影響出現訂單交付不及時,合同逾期等失信行為的企業開展信用修復工作。[《關於進一步精簡審批優化服務精準穩妥推進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6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市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郴州市中心支行;責任人:羅顯柏,聯繫方式:13975550006]

35.加工貿易企業(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企業)因延遲復工造成加工貿易手(賬)冊超期核銷的,深加工結轉、內銷徵稅等各類申報業務超過規定時限的,主管海關憑企業說明辦理延期手續,企業事後補交有關材料。[《關於應對疫情影響促進外貿穩增長的十條措施》(署黨發〔2020〕11號)。執行時限:2020年2月16日起,截止時間未明確;責任單位:郴州海關;責任人:曹傑,聯繫方式:18975506767]

36.對企業生產急需進口的機器設備、原材料做到快速驗放,如需實施查驗的,提高機檢比例,減少開箱檢查。收貨人可以委託監管作業場所經營人、運輸工具負責人等到場,或通過電子郵件、電子平臺等方式告知海關不到場實施查驗。對於需要送實驗室檢測的,可憑第三方認證、檢測報告或企業質量安全自我聲明快驗快放。[《關於應對疫情影響促進外貿穩增長的十條措施》(署黨發〔2020〕11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郴州海關;責任人:曹傑,聯繫方式:18975506767]

37.除禁止入境的以外,綜合保稅區內企業從境外進口且在區內用於生物醫藥研發的貨物、物品,免於提交許可證,進口的消耗性材料根據實際研發耗用核銷。[《商務部等8部門關於推動服務外包加快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商服貿發〔2020〕12號)。執行時限:2020年1月6日起,截止時間未明確;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責任人:王小萍,聯繫方式:18973520379]

38.放寬索賠受理要求,加快勘查、定損、核賠工作。如客戶因受疫情防控影響,未及時申報、未繳納保費、未及時報損、未及時申請索賠,在定損核賠時予以通融處理。對受疫情影響企業,在貿易真實和債權金額確定的前提下,可後續再補充必要文件,應賠盡賠、能賠快賠,以減輕企業資金壓力。[《充分發揮出口信用保險作用支持湖南外經貿穩定發展若干措施》。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責任人:王小萍,聯繫方式:18973520379]

39.合理維持認證、許可證書週期。對已到期或即將到期的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企業承諾保持生產條件持續合規的,延期至疫情結束後換證。與防疫有關的企業申請換髮證,在資料審查合格的前提下,企業承諾現場符合要求的,可以先期發證。[《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應對疫情服務支持市場主體發展的通知》(湘市監發〔2020〕17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人:向建華,聯繫方式:18973599398]

40.加快食品農產品進境檢疫審批,全力保障進口肉類、水果、食用水生動物及水產品等快速通關,服務市場保供穩價。對布控查驗和檢測的進口民生物資,優先實施查驗、優先安排檢測,快速完成合格評定;支持消費品進口,對於已獲得第三方檢測報告或認證的進口消費品,應進口商申請,憑進口商品質量安全合格聲明,可根據情況免予實驗室檢測。支持擴大食品農產品出口。對重點供港生鮮農產品,優先辦理相關出口業務。[《長沙海關關於印發“防疫情幫復產穩外貿”十二條措施的通知》(湘關辦發〔2020〕12號)。執行時限:2020年2月14日至6月30日,視疫情防控需要再作相應調整;責任單位:郴州海關;責任人:曹傑,聯繫方式:18975506767]

41.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承辦的84項集中審批事項中與防疫、企業復工復產、重點項目開工復工有關的審批事項,均在現有承諾時限基礎上再壓縮50%以上;對網上申報的,預審時間由3個工作日改為即時預審。[《關於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和重點項目開工復工的工作措施》(郴行審發〔2020〕5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人:向建華,聯繫方式:18973599398]

42.實行“網上預審+雙向快遞”。疫情防控期間有關防疫企業、項目、物資生產等審批事項、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復工復產審批事項以及省、市重點項目開工復工審批事項,凡涉及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實施的審批事項,企業和群眾通過“網上辦、掌上辦”預審後需提交申報資料原件的可選擇“網上預審+雙向快遞”的方式寄送申請材料並領取證照和相關文書,實現業務辦理“零見面”。企業和群眾須選擇郵政EMS寄送至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相關窗口辦理,郵資由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承擔,辦結的相關證照件免費寄回。[《關於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和重點項目開工復工的工作措施》(郴行審發〔2020〕5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人:向建華,聯繫方式:18973599398]

(八)民生保障

43.將水稻有序拋秧機、糞汙罐等新增納入補貼範圍;將循環運動式育苗設備、田間軌道運輸機列入新產品補貼試點;簡化蔬菜、生豬生產相關的19個品目機具補貼程序。提高農機購置補貼辦理時效,補貼資金結算由30個工作日縮短為20個工作日。[《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支持當前農業農村發展的政策措施》(湘農聯〔2020〕19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責任人:曹向東,聯繫方式:18975587761]

44.對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湖南省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的若干措施》(長銀髮〔2020〕19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郴州市中心支行;責任人:譚利民,聯繫方式:18175566698]

45.對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和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因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的,經金融機構認定,相關逾期貸款可以不作逾期記錄報送,已經報送的予以調整。[《湖南省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的若干措施》(長銀髮〔2020〕19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郴州市中心支行;責任人:周小衛,聯繫方式:18973552211]

46.駕駛證審驗換證、機動車檢驗等業務可延期至疫情結束後辦理,發生駕駛證逾期未換證、未審驗及機動車逾期未檢驗等情形的,公安交管部門不予處罰。[《郴州市支持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十條措施》(郴政辦發〔2020〕3號)。執行時限:公佈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責任人:李新,聯繫方式:18973535555]

附件:國家省市應對疫情影響政策文件網址鏈接

速转!郴州梳理汇编72条应对疫情影响“干货”政策

一、國家級

1.《關於組織做好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復工復產和調度安排工作的緊急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2號),文件鏈接: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1/30/content_5473087.htm

2.《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精簡審批優化服務精準穩妥推進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6號),文件鏈接: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3/04/content_5486767.htm

3.《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做好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名單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辦財金〔2020〕176號),文件鏈接: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003/t20200302_1222106.html

4.《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做好企業債券工作的通知》(發改辦財金〔2020〕111號),文件鏈接: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002/t20200208_1220174.html

5.《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鼓勵勞動者參與線上職業技能培訓的通知》(發改辦就業〔2020〕100號),文件鏈接: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002/t20200206_1220012.html

6.《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工信部關於發揮政府儲備作用支持應對疫情緊缺物資增產增供的通知》(發改運行〔2020〕184號),文件鏈接: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2/10/content_5476852.htm

7.《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積極應對疫情創新做好招投標工作保障經濟平穩運行的通知》(發改電〔2020〕170號),文件鏈接: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2/09/content_5476352.htm

8.《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免徵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號),文件鏈接:

http://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002/t20200207_3466791.htm

9.《關於支持金融強化服務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財金〔2020〕3號),文件鏈接: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2/03/content_5474105.htm

10.《關於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強化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資金支持的緊急通知》(財金〔2020〕5號),文件鏈接: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2/07/content_5475962.htm

11.《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文件鏈接: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2/07/content_5475528.htm

12.《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文件鏈接:

http://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002/t20200207_3466789.htm

13.《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文件鏈接:

http://hunan.chinatax.gov.cn/show/20200207343255

14.《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文件鏈接:

http://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002/t20200228_3475718.htm

15.《關於對中小微企業貸款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的通知》(銀保監發〔2020〕6號),文件鏈接: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892278&itemId=928&generaltype=0

16.《關於加強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服務配合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0〕10號),文件鏈接: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888850&itemId=915&generaltype=0

17.《關於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務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0〕15號),文件鏈接: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890657&itemId=915&generaltype=0

18.《中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辦公室關於對涉及治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相關項目進行應急快速審批的通知》,文件鏈接:

http://www.most.gov.cn/tztg/202002/t20200206_151418.htm

19.《關於疫情防控期間進一步為各類科技企業提供便利化服務的通知》(國科火字〔2020〕38號),文件鏈接:

http://www.most.gov.cn/tztg/202002/t20200206_151447.htm

20.《科技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在華工作外國專家防控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服務工作的通知》(國科辦專〔2020〕4號),文件鏈接: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20/202001/t20200131_151335.htm

21.《關於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實施好質量認證相關工作的通知》(市監認證〔2020〕9號),文件鏈接:

http://gkml.samr.gov.cn/nsjg/rzjgs/202002/t20200204_311019.html

22.《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電梯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市監特設函〔2020〕10號),文件鏈接:

http://gkml.samr.gov.cn/nsjg/tzsbj/202002/t20200205_311082.html

23.《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藥監局國家知識產權局支持復工復產十條》(國市監綜〔2020〕30號),文件鏈接:

http://gkml.samr.gov.cn/nsjg/zhghs/202002/t20200215_311667.html

24.交通運輸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公路水運工程疫情防控有序精準推動復工開工的通知(水交明電〔2020〕87號),文件鏈接:

http://www.gov.cn:8080/zhengce/zhengceku/2020-03/04/content_5486662.htm

25.交通運輸部關於分區分級做好水路運輸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水交明電〔2020〕87號),文件鏈接: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3/05/content_5487080.htm

26.《關於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進口物資免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6號),文件鏈接: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6/n810825/c101434/c5143154/content.html

27.《海關總署關於對美加徵關稅商品市場化採購排除通關事項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36號),文件鏈接:

http://gec.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2868140/index.html

28.《海關總署關於臨時延長加工貿易手(賬)冊核銷期限和有關注冊登記備案事宜的公告》(海關總署第21號公告),文件鏈接: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3/02/content_5485703.htm

29.《關於應對疫情影響促進外貿穩增長的十條措施》(署黨發〔2020〕11號),文件鏈接: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xwfb34/302425/2862795/index.html

30.《中共海關總署委員會關於印發海關支持綜合保稅區發展措施的通知》(署黨發〔2020〕19號),文件鏈接:

http://www.gov.cn/xinwen/2020-02/25/content_5483101.htm

31.《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幫助中小企業復工復產共渡難關有關工作的通知》(工信明電〔2020〕14號),文件鏈接:

http://www.miit.gov.cn/n973401/n7647394/n7647399/c7669722/content.html

32.《關於有序推動工業通信業企業復工復產的指導意見》(工信部政法〔2020〕29號),文件鏈接: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3757016/c7692694/content.html

33.《關於組織開展“企業微課”線上培訓的通知》(工企業函〔2020〕30號),文件鏈接:

http://gxt.hunan.gov.cn/gxt/xxgk_71033/tzgg/202002/t20200211_11176405.html

34.《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關於舉辦2020年“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20〕26號),文件鏈接: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146592/n3917132/n4061730/c7683073/content.html

35.《商務部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穩外貿穩外資促消費工作的通知》(商綜發〔2020〕30號),文件鏈接: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fwzl/202002/20200202937077.shtml

36.《商務部國家開發銀行印發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發揮開發性金融作用支持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的工作通知》,文件鏈接: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ae/ai/202003/20200302941369.shtml

37.《商務部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進一步便利企業申領進出口許可證件有關工作的通知》,文件鏈接: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2/06/content_5475372.htm

38.《商務部辦公廳關於積極做好疫情應對支持服務外包企業發展工作的通知》(商辦服貿函〔2020〕51號),文件鏈接: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ae/ai/202002/20200202935488.shtml

39.《商務部等8部門關於推動服務外包加快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商服貿發〔2020〕12號),文件鏈接: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xxfb/202001/20200102929998.shtml

40.《商務部辦公廳關於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加強外資企業服務和招商引資工作的通知》,文件鏈接: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f/202002/20200202934738.shtml

41.《關於大力促進知識產權運用支持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通知》(國知辦發運字〔2020〕7號),文件鏈接: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2/28/content_5484418.htm

二、省級

42.《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發〔2020〕3號),文件鏈接:

http://www.hunan.gov.cn/hnszf/xxgk/wjk/szfwj//202002/t20200219_11183680.html

43.《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規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湘發改財信〔2020〕59號),文件鏈接:

http://fgw.hunan.gov.cn/

44.《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湘發改價調〔2020〕80號),文件鏈接:

http://fgw.hunan.gov.cn/fgw/tslm_77952/jfgl/202002/t20200226_11192117.html

45.《湖南省科技廳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相關工作的通知》,文件鏈接:

http://kjt.hunan.gov.cn/kjt/xxgk/tzgg/tzgg_1/202002/t20200201_11167273.html

46.《湖南省科技廳湖南省財政廳關於發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專題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文件鏈接:

http://kjt.hunan.gov.cn/kjt/xxgk/tzgg/tzgg_1/202001/t20200128_11165341.html

47.《關於疫情防控期間支持科技企業創新發展若干舉措的通知》(湘科發〔2020〕14號),文件鏈接:

http://kjt.hunan.gov.cn/kjt/xxgk/tzgg/tzgg_1/202002/t20200220_11186313.html

48.《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實施意見》(湘人社規〔2020〕3號),文件鏈接:

http://rst.hunan.gov.cn/rst/xxgk/tzgg/202002/t20200224_11189770.html

49.《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十條措施》(湘人社規〔2020〕4號),文件鏈接:

http://rst.hunan.gov.cn/rst/xxgk/tzgg/202002/t20200222_11188397.html

50.《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應對疫情服務支持市場主體發展的通知》(湘市監發〔2020〕17號),文件鏈接:

http://amr.hunan.gov.cn/amr/zwx/xxgkmlx/tzggx/202002/t20200213_11177992.html

51.《長沙海關關於印發“防疫情幫復產穩外貿”十二條措施的通知》(湘關辦發〔2020〕12號),文件鏈接:

https://mp.weixin.qq.com/s/SbJMzNsU8JD74WazbcHTww

52.《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支持當前農業農村發展的政策措施》(湘農聯〔2020〕19號),文件鏈接:

http://www.hnagri.gov.cn/web/hnagrizw/9864/9865/9867/content_317394.html

53.《湖南省農業農村廳關於進一步壓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切實做好農產品穩產保供工作的通知》(湘農發〔2020〕17號),文件鏈接:

http://www.hnagri.gov.cn/web/hnagrizw/9864/9865/9866/content_316996.html

54.《關於全力支持和組織推動中小企業復工復產的措施》,文件鏈接:

http://gxt.hunan.gov.cn/gxt/xxgk_71033/tzgg/202002/t20200204_11169916.html

55.《關於申報2020年湖南省製造強省專項資金獎勵項目的通知》(湘工信財務〔2020〕60號),文件鏈接:

http://gxt.hunan.gov.cn/gxt/xxgk_71033/tzgg/202003/t20200305_11799524.html

56.《湖南省商務廳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外貿企業穩定發展的若干措施》,文件鏈接:

http://swt.hunan.gov.cn/swt/hnswt/tzgg/202002/t20200213_548648862916351744.html

57.《湖南省商務廳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關於開展“防疫情、促開放-中銀速貸”專項融資服務的通知》(湘商貿〔2020〕6號,文件鏈接:

http://swt.hunan.gov.cn/swt/hnswt/tzgg/202002/t20200219_174142248562379488.html

58.《湖南省商務廳關於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招商引資企業服務和招商引資工作的通知》,文件鏈接:

http://swt.hunan.gov.cn/swt/hnswt/tzgg/202002/t20200218_56667427858938632.html

59.《充分發揮出口信用保險作用支持湖南外經貿穩定發展若干措施》,文件鏈接:

http://swt.hunan.gov.cn/swt/hnswt/tzgg/202002/t20200228_755077136895608064.html

60.《疫情期間支持我省應急糧油加工企業收購農民餘量的補貼方案》(湘糧調〔2020〕21號),文件鏈接:

http://lshwzcbj.hunan.gov.cn

61.《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支持當前農業農村發展的政策措施》(湘農聯〔2020〕19號),文件鏈接:

http://njj.zhuzhou.gov.cn/c16982/20200225/i1457416.html

62.《關於在疫情防控期間有序高效開展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湘資〔2020〕12號),文件鏈接:

http://ggzy.hunan.gov.cn/xxgk/001003/20200217/77a77e5e-1805-4754-8bff-df3187e34e0f.html

63.《支持文化和旅遊業戰疫情促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文旅財發〔2020〕19號),文件鏈接:

http://www.yiyang.gov.cn/czj/5787/31462/content_1135116.html?jmohlnglnohdbiek

64.《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延長2019年度個體工商戶年報時間的通告》,文件鏈接:

http://amr.hunan.gov.cn/amr/zwx/xxgkmlx/tzggx/202003/t20200305_11799560.html)

65.《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關於實施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支持企業恢復生產十條措施的通知》(湘稅發〔2020〕14號),文件鏈接:

http://hunan.chinatax.gov.cn/show/20200205342220

三、市級

66.《郴州市支持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十條措施》(郴政辦發〔2020〕3號),文件鏈接:

http://www.czs.gov.cn/html/zwgk/fggw/govbanfile/czbf/content_3095508.html

67.《郴州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加強企業復工復產用工服務保障措施》(郴政辦發〔2020〕8號),文件鏈接:

http://www.czs.gov.cn/html/zwgk/fggw/govbanfile/czbf/content_3095520.html

68.《郴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切實做好金融服務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郴政辦函〔2020〕11號,文件鏈接:

http://www.czs.gov.cn/html/14044/14063/14067/content_3095561.html

69.《郴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疫情防控期間採取支持性兩部制電價政策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的通知》(郴發改價發〔2020〕24號),文件鏈接:

http://fgw.czs.gov.cn/fzggdt/13510/content_3095128.html

70.《關於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強化爭資立項工作的通知》(郴政辦辦函〔2020〕14號),文件鏈接:

http://www.czs.gov.cn/html/zwgk/fggw/govbanfile/czbh/content_3095560.html

71.《郴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合華為公司為全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免費提供視頻會議服務的通告》,文件鏈接:

http://gxj.czs.gov.cn/zwgk/tzgg/content_3076644.html

72.《郴州市財政局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財政資金保障的通知》(郴財社〔2020〕3號),文件鏈接:

http://czj.czs.gov.cn/index.html

73.《關於在疫情防控期間有序開展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郴公管辦〔2020〕1號),文件鏈接:

http://fgw.czs.gov.cn/fzggdt/13069/content_3083594.html

74.《關於服務市場主體復工復產12條措施》(郴市監發〔2020〕18號),文件鏈接:

http://amr.czs.gov.cn/12990/12995/12996/content_30912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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