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見過的奇葩當事人

與人打交道,與不同性格、不同經歷、不同閱歷的人打交道,著實是一件耗費心血的事情。你想要說服,可人家想要反過來說服你。你從他的角度上考慮問題,為其提出省時省力省錢的方案,他卻覺得你在忽悠。累,心累。

作為律師,與人打交道是不可避免,或者說是必須的。有人說律師得有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的本事,要不然你應付不了生活中奇葩的當事人。而且你也想不到生活中怎麼就會有這麼奇葩的當事人存在。為啥你看律師老是板著一副臉,因為這是他沒有精力去應付生活了。

說說見過的奇葩當事人


奇葩當事人之一:“天下就是有免費的午餐”

找到律師諮詢,聽說要收費,頓時火冒三丈!“什麼,你還要收費,不就說了兩句話嘛,還要錢?憑什麼啊?兩句話就值這麼多錢嗎?算了,算了,不問了。”留下一頭霧水且懵逼的律師。諮詢律師不要錢,你敢諮詢嗎?律師說的話是要負法律責任的,說錯一句話,可能就產生了你的損失。你想免費的諮詢,就想好承擔可能遭遇損失的後果。為什麼律師提供的文件會表明法律意見書,這其中的意義是不言而喻的。

奇葩當事人之二:“我就問問,事情很簡單的”

每當聽到這樣的話,心裡就會打鼓,事情一定不簡單。簡單的事情自己做就好了,幹嘛還要來找律師?當事人一句話就把事情說完了,留下稀裡糊塗的律師在自己卜卦,給你算算這是件什麼事?你問的多了,他覺得你在侵犯隱私,到庭上需要跟你核實一些事情的時候,你卻說這律師啥也不知道。我就想扇你一巴掌“你奶奶的腿,你告訴我這個事了嗎”。律師不是神,不是萬能的,有些事你不說,我是真的不知道的。

奇葩當事人之三:“律師,我這個事,你看怎麼辦啊”

你來問,可以,但是能不能把事情說出來了呢?你不說,我不問,這世界真安靜,真美好。那就當做你沒出現過好了。最煩收到這樣的信息,發完這一句,就沒有下文了,這邊等的心焦。那邊死活不開口。難道真的要我跟你算一卦嗎?我他媽的是律師,不是算命先生。我能掐指一算斷你的生死嘛?

“律師啊,我想要生孩子,不知道讓不讓生,你能幫我問問嗎?”

“律師,我想辦個暫住證,你能幫我辦下嗎?”

“律師,我被車撞了?”

“律師,我被打了”

……

看著這一連串的詢問,我陷入了沉思:為何路邊攤的算命神仙這麼多?因為大有市場啊。有必要的話,我是不是也該轉個行,當個算命先生好了。

說說見過的奇葩當事人


奇葩當事人之三:“律師,律師費能在少些嗎?”

自古以來,講究拿人錢財,與人消災。一定程度上講,律師也是這樣的。你付了我賣白菜的錢,卻想要我給你操著賣白粉的心,這個心我操不起啊!律師是個良心活。沒拿錢不一定不辦事,拿了錢的也不一定就給你辦事了。但是總體上而言,絕大多數律師還是講究拿錢辦事的,不僅僅是律師費,更重要的是對得起自己的良心。金錢是激勵人最好的手段了。你支付一毛錢的律師費就別想著一萬塊的服務標準了。律師的工作有時候是不能通過金錢來衡量的,工作背後付出的精力、時間、腦力等都是一次性消費品,沒了就是沒了。

奇葩當事人之四:“律師,你能不能贏,你有多大把握”

作為不懂法,不知法的當事人而言,問出這樣的問題,似乎情有可原。但是能不能儘量避免問這樣的問題,或者問有沒有把握等。你給我講的案情是你告訴我的,你能保證你講的每一句話都是真的嗎?你能保證你講了所有的事情嗎?你能保證你對法律條文的理解就一定是對的嗎?…………你不能,你都不能,為什麼讓我一定能呢?我做出判斷的基礎是什麼?是事實和法律。你不告知我全部的事實,我怎能輕易下判斷?做出了錯誤的判斷,產生的責任誰來承擔呢?如果你保證不追究我說的每一句話,我能跟你吹法院是我家開的。我不是法官,我不知道法官是咋想的。別問我結果,我盡心盡力做好我的工作,結果是法官做出的。

奇葩當事人之五:“律師,你能不能跟法官拉拉關係……”

拉關係,認不認識某某法官,送點禮物啥的……;想要律師鋌而走險,就是不尊重律師的工作,不尊重司法權威,不尊重國家的法律法規,就是不相信這個國家。誠然,世紀中確實存在這樣的情況,可是你在看看,哪個法官、檢察官被查樂了,身後不是跟著一串律師?拔出蘿蔔帶出泥。一個都跑不了啊!現在法官等實行終身責任制了,退休了照樣有責任的。哪有法官甘冒大不韙,冒著搭上自己身家性命的風險,就為了你這個事呢?法官是公正的,對判決不滿意,去上訴啊,上訴不成,申請抗訴啊!解決問題的方法千千萬,千萬不要把自己搭進去了。

……………………

說說見過的奇葩當事人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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