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房子寫我媽的名字,房貸咱倆一起還。”“這婚不結了!”

我見過很多年輕人,談戀愛時你儂我儂,臨近結婚,為了房子、彩禮撕破臉的不在少數。

男女雙方相互拉扯,無非是因為房子和彩禮的背後,藏著一段不對等的關係。

比如:

女方不給陪嫁,卻張口就要鉅額彩禮;

女方給陪嫁,男方卻拿不出對等的彩禮;

男方出首付買房,女方負責裝修,要求婚後一起還貸,卻不想寫女方的名字;

婚前的談判男女雙方像是在拉著一根皮筋,談妥了各退一步皆大歡喜;談不妥皮筋斷裂,各自帶著傷痛退場。

正如故事裡的陳默和麗香。

“老婆,房子寫我媽的名字,房貸咱倆一起還。”“這婚不結了!”

1

陳默和麗香經同學介紹相識,兩人同齡,二十八歲的年紀尚未成婚,父母一直很著急。

陳默的家庭有點特殊,自小父親便拋下母親離開了家。那時的陳默只有九歲,三年後父親回來找母親離婚。

母親怪爺爺奶奶無用,管不住自己的兒子。離婚後沒多久,便帶著他和妹妹回了孃家。

舅媽對離婚後帶著兩個拖油瓶跑回孃家的大姑姐頗有微詞,所以娘仨並沒有住多久,就又搬了出去。

父親離家的那三年,在外賺了點錢,看在孩子的面上,離婚時分給母親一半。

靠著那筆錢,母親在鎮上租了一個小小的門面房做早點鋪。吃、住、做生意,三口人全依賴那個狹小的鋪子。

好在母親手藝不錯,食客們見娘仨孤苦無依,時常會來光顧。

從十三歲到二十六歲,陳默的母親看著那個早點鋪十三年。直到陳默畢業工作的第三年,才把母親接到一起住。

陳默畢業後找到一份不錯的工作,薪資尚可,雖然租房住,但完全養得起母親。況且妹妹也大學畢業工作了,一家人的日子越來越有奔頭。

“老婆,房子寫我媽的名字,房貸咱倆一起還。”“這婚不結了!”

2

對於陳默這樣的家庭情況,麗香的父母不是很同意。

在他們看來,一個女人含辛茹苦拉扯大兩個孩子,實屬不易。這個女人的性格一定是非常強勢的,不然如何度過艱苦的十幾年。以後結了婚,婆媳同住,怕女兒會受委屈。

老兩口的想法很正常。

單親家庭的女人更堅韌,孩子更懂事。特別是像陳默這樣孝順的兒子,如果日後婆媳有矛盾,基本會向著親媽。

但是麗香不這麼認為,陳默聰明、有孝心、對她體貼。在她看來,一個孝順自己母親的男人,對妻子一定不會太差。

抱著這樣的期望,兩人戀愛半年,便把婚事提上日程。

麗香父母體貼陳默母親的不易,表明不要彩禮,只要婚前把房子買了就行。如果陳默拿不出首付款,兩家可以一起湊。

親家第一次見面,談得很開心。

陳默母親話不多,會笑著聽他們說話,極盡溫柔。這跟麗香父母心裡想的完全不一樣,他們提著的心稍稍放了下來。

“老婆,房子寫我媽的名字,房貸咱倆一起還。”“這婚不結了!”

3

這之後,兩家人又見了一面,商量房子首付款的事情。

結婚後母親肯定要跟自己住一起,小兩口住一間,日後生了孩子還要給孩子一間。所以房子最起碼要買一套小三居。

陳默聯繫了一家中介,當地三居室首付款加上稅和手續費三十萬左右,自己手裡剛好有三十萬。

麗香父母說:“不夠再跟我們說,裝修和傢俱家電那就我們來吧。”

兩家人一拍即合。

這次見面後,陳默和麗香跟著中介看了很多樓盤終於選好了房子,就在兩家人準備首付款時,陳默這邊卻出了狀況。

那天看好房回家後,陳默約麗香出去,說有話想對她講。

“老婆,房子寫我媽的名字,房貸咱倆一起還。”“這婚不結了!”

麗香以為他想求婚,搞得神神秘秘。

見面後,看到的卻是陳默一副為難的樣子。

麗香以為是他那邊的錢出了問題,還安慰他:“沒事兒,你的錢要是不夠,我們這邊再多湊點。”

沒想到陳默接下來的話,卻讓麗香驚呆了,他試著問她:“房子能不能寫我媽的名字?”

麗香問他什麼意思。

陳默說:“我媽提到,等我倆結婚後不跟我們住一起,她說畢竟不是自己的房子,住著不自在,所以我想寫她的名字。

“沒看出來啊!你媽媽這算盤打的!”麗香氣得冷笑。

“只是名字寫她的,房子還是屬於我們的。”

“你當我傻嗎?房子寫你媽媽的名字,我就住的自在了?”

“我媽養我不容易,辛辛苦苦拉扯大兩個孩子,我不想讓她再受委屈。”

“裝修和傢俱家電還是我們來對嗎?結婚後還房貸也是我倆一起還對嗎?”

“對。”陳默回答的很乾脆。

麗香問他憑什麼,這個房子自己也付出了,憑什麼不能寫自己的名字。

陳默來來回回就那一句:我媽這輩子不容易,寫她的名字就當給她個安心。

麗香最後氣得說:“這婚我不結了!你找別人吧!”

“老婆,房子寫我媽的名字,房貸咱倆一起還。”“這婚不結了!”

後來麗香回家跟父母說了這件事,父母建議她慎重考慮。陳默還沒結婚就這麼不為女方考慮,結婚後萬一有婆媳矛盾更糟糕。

兩人沒多久分了手,麗香把陳默送她的禮物折算成現金還給他。

一切像是一場夢,好在兩不相欠。

“老婆,房子寫我媽的名字,房貸咱倆一起還。”“這婚不結了!”

4

雖說陳默和麗香是因為房子加名字的事情鬧掰,實際上卻反映出了陳默的母子關係問題。

從小到大,母親是他的天和地,母親在陳默心中的地位無人能夠動搖。

而對於母親來說,陳默這個兒子也是一樣,老了之後,兒子就是她的天和地。

即便麗香和陳默結婚,婚後的家庭關係裡,也永遠是母子關係大於夫妻關係。或許是看透了這一點,麗香才果斷選擇分手。

不知道陳默的母親為什麼要跟兒子說“房子不是自己的,住著不自在這樣的話”,是心中早有盤算,還是隨口一說?

如果是隨口一說還好,如果是一早盤算好,知道兒子會作何反應才這麼講,那麼我只能說,這個婆婆太可怕了。

“老婆,房子寫我媽的名字,房貸咱倆一起還。”“這婚不結了!”

陳默日後娶妻,不管是娶了誰,如果母親一直是這樣的想法,婆媳關係將會是家庭的一大隱患。

在這樣的家庭情況裡,我們無法明確地說如此母子關係是錯還是對。

母親和兒子是血脈親情,是打斷骨頭連著筋,所以不管是母親對兒子的依賴,還是兒子對母親的依賴,都是可以理解的。

只是這種依賴需要一個度,過了就會變得病態。

男人成家後,跟妻子組成了小家庭,生了孩子。夫妻關係才是所有關係中的首要關係,如果家庭關係錯位,勢必會引發矛盾。

“老婆,房子寫我媽的名字,房貸咱倆一起還。”“這婚不結了!”

今日話題:

如果你是陳默,聽了母親的話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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