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牽頭的聯合體EPC,安全管理應該這樣做


設計牽頭的聯合體EPC,安全管理應該這樣做

對於設計牽頭的聯合體EPC模式,設計院往往沒有很好的辦法直接進行現場的安全管理,特別是在合同的安全管理職責還不清晰的情況下。

但是,作為牽頭方,同樣存在安全責任的連帶風險問題。今天的文章,來自湖北一個實際的工程總承包項目。作為牽頭方,他們是這樣作為的,希望對你有所啟發。

目前,工程總承包模式在我國取得了長足的發展,逐漸成為主流趨勢。

隨著總承包模式的大力推行,設計院也越來越多的承接總承包項目,並且往往作為牽頭方,與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共同承擔工程建設,對業主負責。

設計單位牽頭開展總承包,有利於設計、採購、施工的緊密結合,在相應的合同類型下,有利於控制工程造價。

但是,從目前國內建設市場來看,總承包項目的現場安全管理存在著諸多薄弱環節。2019年上半年,成都雙流機場飛機滑行道橋項目、揚州一新建工程項目相繼發生安全事故,已造成多人傷亡,影響惡劣。

這些安全事故為我們敲響了警鐘,作為總承包管理人員,我們應該吸取教訓,舉一反三,盡力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設計牽頭的聯合體EPC,安全管理應該這樣做


所謂安全生產,是指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為了避免造成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事故,而採取相應的事故預防和控制措施。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是安全生產的保障。


總承包項目部作為安全生產的主要負責與落實的主體,應根據現場不同的工作面、不同的施工環境、不同的施工內容來採取不同的安全生產防護措施。

既然要採取安全防護措施,那就必須有安全生產費用的投入。

安全生產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於完善和改進企業或者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根據《企業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16]16號)中《第二章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中第七條有關規定,建設工程企業以建築安裝工程造價為計提依據,各建設工程類別安全費用提取標準為:房屋建築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為2.0%。

根據《企業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16]16號)中《第三章 安全費用的使用》第十九條有關規定,建設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費用應當按照以下範圍使用:


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


2、配備、養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3、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諮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5、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6、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7、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8、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9、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另外,按照《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導則(SL721-2015)》中有關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類目中新增了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及相關設備支出這一條。

以本人參加的湖北某總承包項目為例,就是按照相關規定執行標準化建設。

在項目部內和施工現場較長時間保持不變的有:七牌兩圖、企業標誌、項目部辦公室各部門門牌、各部門辦公室內部職責上牆、緊急逃生標誌等。

需要定期更換的有:辦公室及宿舍消防器材、管理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警示告知責任牌、安全防護圍欄等。

安全生產措施隨著工程進度的推進而不斷更新和完善,這是一個動態的過程,防護措施需要不斷地轉移、增加或者更換。

在設計牽頭的聯合體總承包模式下,牽頭方與參與方的安全職責不盡相同,但是均面臨著同樣的安全問題。

按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內容,我方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環保水保等方面進行監督和管理,施工單位負責實施完成全部項目工程,修補工程中的所有缺陷;保證工程及人員安全,負責環境與生態的保護,負責工程的維護和照管等。

自項目開工以來,總承包項目部在每年初都會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併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為項目經理(牽頭方),副組長為常務副經理(參與方),成員由兩單位人員共同組成。

項目經理為項目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範圍內的HSE管理工作全面負責,各部門、各協作隊均須服從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指揮。


設計牽頭的聯合體EPC,安全管理應該這樣做


下面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簡單闡述下本項目牽頭方與參與方的安全管理。


1、思想觀念上,雙方必須都提高安全意識。


生產安全不僅是參與方施工單位的頭等大事,也是牽頭方設計院的首要任務。


施工單位長期接觸施工一線,其管理人員相對具有較高的安全管理意識,而大部分設計人員在現場主要執行技術任務,對具體施工過程缺少管控,安全意識相對薄弱,轉型做總承包之後往往不能有計劃、有條理、有重點地做好現場安全的監督和協調工作。


針對此,項目部全體人員積極做好前期準備,內部也定期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平時在施工現場針對具體現象加強交流,相互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安全思想意識,才能更好地管理施工單位及協作隊伍。


2、文件體系上,雙方應互補強弱。


作為牽頭方的設計院,在從事現場管理的過程中,要嚴格把控各種過程文件。

項目管理體系文件的建立,是牽頭方在項目前期極其重要的事情,我方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範章程中列出的清單,來編制符合本項目特點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與安全生產現場作業文件等;

在施工過程中,要監督施工單位及時報送各類施工方案,並仔細審閱其中的施工安全保障措施、環境保護與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完善;

對高邊坡、深基坑、爆破作業等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單項工程,施工單位要上報安全專項方案,聯合體組織專家進行審查。

施工設備進退場均需我方進行審核,審核內容主要看設備質檢期限、各類機械駕駛員證件期限是否滿足要求等。施工過程中的各類文件,施工單位報送後,我方需嚴格把關。

施工單位具備豐富的施工經驗,自己的一套關於施工的文件體系相對成熟,我方應積極督促、引導施工單位按照本項目特點與業主要求,將各類文件格式、內容修改至符合要求。

設計院和施工單位應相互學習,取長補短,達到雙贏的目的。


3、人員配備上,設計院應補強短板。

施工單位在現場配有一定數量的安全管理人員,並且均為持有證件的專職安全員。

目前設計院存在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不足、人員資質不夠等現象,現場從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員大部分為兼職,沒有取得相應的安全執業資格證書。

項目部針對此,賦予了我院現場管理人員一定的權力,保障我院現場安全管理人員的合理地位,使牽頭方的安全管理職責得到落實,做到全員在現場都參與安全管理,這樣既有利於該項目的安全控制,也有利於整個項目部、整個企業安全文化的建立。


4、現場管理上,要做到及時反饋,獎罰分明。

聯合體模式下,我方與施工單位間簽訂聯合體協議,協議中並未明確現場安全管理的獎懲措施,所以對聯合體成員方的施工單位無法進行罰款。


同時,各分包隊伍直接與施工單位簽訂合同,與我方無合同關係,所以我方也不能對各分包隊伍進行罰款。


由此看來,除非合同中約定,聯合體模式下牽頭方無法直接對施工單位或者分包隊伍進行罰款。


現場一旦發現安全隱患,作為牽頭方,我們應該第一時間通知施工單位安全負責人以及現場生產負責人,拍照留底。


對於同樣的問題在一定時間內仍未完成整改的,牽頭方簽發內部聯繫單給施工單位,聯繫單中明確整改要求,比如立即、限期整改,要求施工單位對分包隊伍進行罰款等,安全方面的內部聯繫單均要求施工單位進行回覆,並附上罰款憑證,整改完成情況等。


雖然我方無法進行罰款,但是我們可以要求、監督施工單位進行罰款。


同時,我方每週會聯合施工單位進行安全檢查,每兩週進行專項安全檢查,每月底進行本月安全大檢查,每次安全檢查,均形成安全檢查記錄、整改通知,並督促施工單位及時進行整改,形成整改回復。


可以看出,聯合體模式下,牽頭方與參與方就好比親兄弟的關係,牽頭方是兄,參與方為弟,兄弟之間雖分工不同,但目標一致。


在兄長監督管理下,弟弟獨立開展行動,兄對弟的行為負責。兄長要時刻檢查、監督弟弟,對出現的錯誤要及時糾正,並且要不斷對弟弟進行教導,若出現問題,兄弟均有責任。


總之,安全管理在聯合體模式下同樣重要,牽頭方與參與方只有相互合作,共同努力,才能達到項目平穩受控,安全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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