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我的兩次車險報案經歷

作為一名2003年就拿到駕駛證的老司機,我真正摸車的歷史其實要從2009年4月15日開始算起。

那一天,距離今天整整十年了!我的第一輛車是一輛微型轎車,長安奔奔運動版。這輛車花了我整整五萬塊錢,之所以買它,完全是被它的空間相對其他微型轎車稍大一些給吸引了,雖然這有一些矮子裡面選將軍的意思。

這輛車是被4S店裡的兩個小夥子給開到我的單位的,接過鑰匙的那一剎那,我竟有些不知所措,真正意識到:哥也是有車一族了!雖然這只是一輛極其普通的微型轎車。

下班的時候,是我拿到駕照後的第一次開車。打火,鬆手剎,踩離合,掛擋,起步,一切熟悉而又陌生。很不幸,剛走了幾步路,車就熄火了,還正好停在了學校大門口的一個小斜坡上。那時候,正是下班時間,所有經過我車旁的人都看著熄火的車和車裡面無比窘迫的我。

這輛車總算被我開回家了,雖然到家的我一身大汗。我買車時是在店裡一塊買的保險,平生第一次聽聞那些稀奇古怪的險種,我已經徹底懵了,就知道各種交錢,至於是不是被坑,我當時的智商顯然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

我開車還算平穩,安全,起碼人畜無害,我說的人是我,至於車嗎,碰碰就習慣了。我報的第一次保險就是我出的第一次交通事故,過程也很簡單:我開車右拐的時候,沒有注意逆行的一個騎自行車的中年婦女,等我看到她了,其實已經來不及了,雖然我踩了一腳剎車,但是因為慣性,還是把她連人帶車撞倒了。倒下去的時候,那個婦女用右手撐了一下地面,就是這一個動作,導致她的右胳膊骨折了。

我趕緊從車上下來,把她扶到旁邊的臺階上坐下來。她痛苦地呻吟著,叫我給她老公趕緊打電話。我先打了120,又給她老公打了電話。

她老公趕來的時候,我的保險業務員也趕到了 。接著,120也到了,我協助大家把傷員送上車,對方老公帶來的一個男人走過來問我公了還是私了,我直接說,公了,我報警了。

交警來了,勘察完現場,因為涉及到傷人,先直接拖走我的車。看著我的小奔奔被那臺清障車拖著在夕陽中絕塵而去,那一瞬間我竟然有一種生離死別的此生再難見面的痛苦。

接下來就是正式進入交通事故處理程序了。這是我第一次出事故報險,我走著回到家中的時候,內心裡無比雜亂,腦子裡總在回想著剛才的細枝末節和那個女人痛苦的扭曲的臉型,越想越後怕。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第二天一上班,我就上網開始搜索一切有關交通事故處理以及報保險的信息。忘了在哪一個論壇裡,我看到了一個很熱的帖子,就是這一個帖子,給了當時手足無措慌里慌張的我極大的幫助,如果把它比喻成落入大海中的一條救生圈也不過分。

這條帖子告訴我,發生了事故,一定要冷靜,雖然說很難做到。按照那個帖子的指引,我首先要做的就是先要了解傷者的經濟收入來源和收入水平,這一點很重要,涉及到將來賠償時候的數額大小。

因為已經相互留了雙方的單位和電話,我就去了一趟受傷的婦女的單位。我帶著一顆誠懇的實話實說的心態,取得了對方財務室會計的信任,說明來意之後,會計告訴我,傷者是臨時工,月工資不到兩千。

瞭解了這一情況,大體就可以推測自己的花銷了。下午,我去了一趟醫院,看望傷者。請你一定注意,這一環節可有可無,不是必須的 ,看不看望一定要靈活掌握。

我去看望的目的很明確,首先是表示歉意,更要直接感受一下傷者的受傷程度,給對方一個好印象,有利於事故的處理和解決。當然,對於比較嚴重的死傷事故來說,肇事者的出現只會激化矛盾,千萬別貿然探望,切記切記!

從醫院出來,對方的一句話讓我有些不安。對方陪床的女兒說,打算住到胳膊完全好了之後再出院。要知道,傷筋動骨一百天,由此產生的費用肯定會比較多。我給我的保險業務員打了一個電話,業務員很淡定的說,她想住多長時間隨便,只要有正規票據,我們就報銷。沒有,就不報。聽完這話,我心裡踏實多了。

第四天,我去了一趟交警隊事故處理辦公室,瞭解我這個案件的進展情況。忙得暈頭轉向的一個警官給我普及了一下事故處理的簡易程序和事故的責任劃分與認定。

這起事故屬於雙方對半責任,我呢,觀察不夠,對方呢,人行道逆行。交警建議我們雙方調解,但是需要雙方全部到場,他們會電話通知我們到場調解。如果調解不成,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那就不是交警的職責了。

從交警隊出來,我就給對方的老公打了一個電話。聽我說完,對方委婉地表示,先看看傷勢恢復地怎樣吧!調節的事兒不著急!我心裡話,你不著急我著急啊!

就在忐忑不安中,我又等了十幾天。這十幾天,我一直在網絡論壇和現實世界中游走奔波,不客氣說,這一次經歷,我快成這方面的專家了。

大約在事故之後的第二十天,我接到了交警隊的電話,讓我到事故處理辦公室。

我趕到辦公室的時候,對方家屬還沒來。交警問我帶現金了嗎?我說有銀行卡。交警說刷不了卡,取現金去吧。我又趕緊出來,在最近的銀行取了一萬元。

回到交警隊,對方也來了。屋子裡剩交警,對方,我仨人了。交警把責任認定書給了我倆一人一份,很明顯,我負一半責任,對方也沒有疑義,接下來商討賠償數額。

交警看完對方提供的醫藥費清單,直接問對方打算要多少錢。對方伸出一個手指,一萬。

交警回頭問我是否同意這個數目,我當然表示不同意。交警對著對方說了一句話,你也別要一萬了,我說個數,八千。你要同意,現在拿錢簽字走人。不同意,你就去法院告他,法院判多少給你多少。你看行嗎?我的權限就到這了。

那個男人也沒說話,想了想,點頭同意了。這個數額在我預想範圍之內,我趕緊掏錢簽字領放車條,拿責任書。一切處理完畢,沒用十五分鐘。

這起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最後賠付了我六千多塊錢,前前後後我自己花了不到三千。錢是小事,總而言之,圓滿解決了,我收穫了理賠保險的知識,當然,還有安全開車的教訓。

這是大約十年前發生的一件事兒,今年一月份,我的第二起報案發生了。

大約一月初的一天傍晚,正是下班高峰期,車流量很大。我開著去年八月份新換的一輛SUV在最外側車道正常行駛,只聽到啪啦的一聲,我的車晃了幾晃,我趕緊剎車減速,等停下車,車門卻打不開了。我猜應該是車門被撞得變形了。直到我用了些力氣,車門才嘎嘎地被打開了。

眼前的一幕挺讓我痛心的,去年才買的新車,前引擎蓋子左側有一塊手掌大小的白漆被剮掉了,直接看到鋼板了。駕駛室車門被已經有些輕微變形的機器蓋子上的鋼板別住了,難怪我打不開。

肇事車輛是一輛江鈴皮卡,司機走過來,看了看兩輛車的剮蹭部位和傷情。看完就開始抱怨同車道的一輛開得極快的轎車差點颳了他的車,他只好向我這一側打方向,結果,出事了。

我聽完他的敘述,微笑著說,那咱報警吧!看看交警怎麼說吧。

兩個交警大約三十分鐘後到達現場,簡單詢問了我倆幾句,又勘察了事故現場。其中一個上點歲數的警官非常肯定地說:很簡單,前車全責。江鈴皮卡的駕駛員不說話了,趕緊掏手機給他的保險業務員打電話。

這起事故非常簡單,事故認定書都不是紙質的了,雙方直接在手機端簽名即可,認定書直接發送到各自手機上。對方保險問了我打算在哪裡修車,讓我第二天直接去就可以了。

這是我開車十年經歷的兩起保險報案,感觸很多,開車時間越長,其實膽子越小。我只想真心地說一句話:開車安全,就是最大的幸福!

十年,我的兩次車險報案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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