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男子嫌白車太普通改噴“草本綠”,違法了

3月7日晚22時10分左右,鞍山交管局海城大隊聯合屬地派出所與巡特警支隊在海城市鐵西區星海廣場附近進行夜巡時,一輛顏色扎眼的“草本綠”本田車“瀟灑”駛入民警眼簾。眼尖的海城大隊民警立即對該車進行攔截,經過警務通車輛信息對比,該車顏色應為白色。

鞍山男子嫌白車太普通改噴“草本綠”,違法了

鞍山男子嫌白車太普通改噴“草本綠”,違法了

原來,27歲的駕駛員胡某,因“覺得白色太普通,草本綠色‘炫酷好看’”,所以私自貼膜且沒有到車輛管理所進行車輛信息變更登記。


敲黑板,劃重點!!!

貼膜改色雖然不同於傳統噴漆改色,但也改變了車身的外觀,車主需要到車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否則是不允許上路行駛的!

駕駛員胡某因私自變更車輛顏色被處以500元罰款。同時,胡某需將車輛恢復原貌或到車輛管理所變更車輛信息。

都說“人靠衣裝馬靠鞍”,很多小夥伴為了追求“炫酷”和美觀,便私自給自己的愛車“換裝”,殊不知,自己已經違法了!那麼變更車輛信息需要怎麼做呢?車身的顏色能隨意更改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中的相關規定,機動車可以辦理變更車身顏色、車架、發動機和更換整車等業務,但必須在車管部門辦理相關變更程序,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車管所進行登記備案才可以。同時,雖然汽車顏色可以改變,但不是所有的顏色都可以改。特種車專用的顏色、消防專用的紅色、工程搶險專用黃色、國家行政執法專用的上白下藍等都是不能隨意使用的。

交警蜀黍提醒各位小夥伴:
裝扮自己的愛車一定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進行,並且辦理好相關手續。否則,當你開著“炫酷”的愛車上路,就會遇到“炫酷”的交警蜀黎,給你“炫酷”的罰單哦!

鞍山男子嫌白車太普通改噴“草本綠”,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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