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導遊證考哪些內容?

美到驚動人民


一、筆試

1、中文類考生考試科目為兩科:《旅遊職業道德與政策法規》和《導遊基礎知識和導遊服務規範》。

2、外語類考生考試科目為三科:《旅遊職業道德與政策法規》和《導遊基礎知識和導遊服務規範》,另外英、日、俄、韓四個語種考生需參加相應語種的筆試,其他語種不設筆試。

3、考試內容:旅遊職業道德與政策法規科目包括政策法規、職業道德和時事政治,滿分為100分;導遊基礎知識和導遊服務規範包括全國導遊基礎、當地導遊基礎和導遊業務,滿分為120分(其中導遊業務試題20分),外語科目滿分為100分。

二、口試

口試總分為100分。報考外語導遊考生須用所報語種語言講解和回答考試內容。

1、景點講解,在新出版的《遼寧導遊詞選編》一書二十五個景點中任意抽選兩個景點,每個景點20分,共40分。

2、導遊服務規範及應變能力,共抽選四個問題,每個問題10分,合計40分。

3、語音語調、語言表達能力10分。

4、禮儀儀表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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