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地上有錢就撿起來,是不是人品有問題?不義之財分文不取才對吧?

cubic素素


我來回答你的問題。

看到錢撿起來和人品沒有直接的關係。

錢掉在地上必須是要撿起來的,難道任由他被玷汙嗎?


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每一分錢都是血汗錢,必然掉地上就必須撿了起來。

這和人品沒有關係,人品和減不減錢一點兒關係沒有。

但是不義之財是不能取的。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是自己的錢不能拿,這是我們從小受的教育,就是這樣。

不義之財採取了會有什麼結果呢?首先你的內心是有很大的波動。波動必然會給你帶來很多不好的事情。內心無法平靜。假如說你內心足夠強大,你平平靜了。錢放在那裡怎麼去花有兩種選擇,一種就是你開始花胡天海地,酒山肉海,過著逍遙的生活,最後錢沒有了,可能你的精神靈魂也失去了。或者這種就是不花,然後你把錢放那兒,儘量把錢放那兒,那又有什麼意義呢?你還是不能夠改善你的生活。

君子也有有所為有所不為。不義之財不可取,我表示贊同。


大鵬教育


不能全盤否定!記得八十年代小時候教育孩子們,我在馬路邊,撿到五分錢,交給警察叔叔手裡面!

李嘉誠先生是一位非常成功的商人,多年來一直保持華人首富的地位。有一次他從賓館出來準備坐車去辦事,一不小心掉下了一個硬幣,恰好滾到了車子下面,他立刻彎下腰去撿,這時酒店的服務生看到了,替李嘉誠先生找回了硬幣。當服務生準備交還這枚硬幣時,李嘉誠說,這枚硬幣就送給你吧,為了表示感謝,李嘉誠又給了服務生100元港幣。

相信李嘉誠撿硬幣的故事多數人都知道!

撿錢不意味著你比別人低多少!



後六月


關於這個問題,你說的不是太明白,有錢就撿,看在什麼環境,這個社會人壞的很,大概是2013年時候,那個時候我在廠裡上班,下班時候,在廠門口取錢,我拿卡去自動櫃員機取錢,剛插卡密碼還沒有輸完,背後一個人輕輕的拍我背,說哥們你的金錢掉了,我低頭一看,地上有兩張錢,一個20,一個50,後頭只有三個人,我不慌不忙,用腳把20*的,還有50的踩在腳下,然後我把銀行卡退掉,彎腰撿起金錢,走的時候,後邊三個人用不好眼光看我,拍我背的那個人差點要揍我。我看不對勁,我直接進廠裡了。進了廠裡,拿起錢一看。他奶奶的那個熊,20園是複印機打印出來的。只有50是真錢,外頭那三個人狠狠地瞪我,第二天上班,聽說有幾個同事也是在廠門口櫃員機取錢時候,有人排背後。就說地上有錢,有的人呵呵。被別人取錢大幾百。我想想都害怕。騙子無處不在,


豫西薛哥在珠海


看到地上有錢撿起來,是一個人正常的舉動。跟人品沒什麼關係。如果無緣無故在你面前出現一堆錢可要小心了,可能是騙子的圈套。我親身經歷過,記得在外打工的時候,放假去找我姐,半路上看到個一箇中年人掉了一包的錢還是一百一百的,我知道是他們的圈套我一眼就識破了。那個男人就走在我前面他以為我會撿起來,想跟我說話我沒理他,就在我後面就馬上過來兩個男的他們是一夥的。我從來都不貪便宜,他們的陰謀對我一點用都沒得。天下掉餡餅,一定是要注意了,天底下沒那麼多好事。



農村小麻煩


撿地上的遺失之物,包括錢財的行為,不能以不好的品質觀念標準來判斷,中華傳統美德就有助人為樂,拾金不昧的行為規範。拾遺者,有的是出自善意,更好的是為丟失者保護物品,這事我有過親身經歷,一次令我感動的事情。那是在一八年七月的一天,我從外地回來的第二天,,那天我從戰友家吃飯後回家,晚上天還沒黑不到七點。因為先前他是開車接我去的,飯後我與另外一個戰友一起就搭的士回家,途中我先下車,從錢包裡拿錢準備付車費被戰友生氣的拒絕後我就先下車了,因為七月天氣很熱,衣著單薄,穿的是無口袋短衫,下身是溥的牛仔褲,可能口袋不是很深錢包比較長的那種,下車時錢包估計就是在那一瞬間從口袋裡掉了。當時根本沒有察覺,兩個多小時候才發現錢包沒有,家裡找不見,我又分別向戰友打電話尋問都沒有結果,我又親自去下車的地方尋找也沒結果,最後確定掉了而且被人撿去了。當時非常焦心,因為包裡除了三千一百多元的現金外重要的是還有身份,駕駛證行車證,銀行卡,這些證件補辦很麻煩,當時心情很是憂慮。沒想到在晚上十點多的時候,我接到同小區一個熟人的電話,問我是不是掉了錢包,。他說兒子的朋友圈有一個尋物啟事的信息上面有身份證照片,兒子看照片覺得有點面熟所以讓他確認發現是我,才給我打電話。當時我別提有多高興了。我這朋友兒子是名體育老師,他說撿包者他不認識,只是朋友圈裡的人,留有電話號碼,據說是晚上帶孩子散步時路邊撿的。我當即按留下的號碼撥打了電話,對方很熱情的說明事情後讓我第二天按說的地址去拿。第二天我就按說的地址找到了拾物者,是位四十的女性。自己經營的窗簾生意,在經過印證之後她把包還給了,記得當時她還半開玩笑的說你點點錢是不是夠的,當時我非常感動,對她講你這樣真的讓我無顏啦,感謝你的話都是多餘的了。可惜的是她姓什麼也不告訴我,從她口音我知道是個外地人,後來我也去過哪裡,可她轉店換了地方一直沒見著。這是一個拾遺者,一個善良正直的女人,一個高尚品味的女人。一個不己之財不取,有道德的女人。


飛鷹82716765


看見地上有錢就檢起……爭對這題目,我來寫幾句:這件事說起來足四十來年,當時的我二十幾歲,一天我和一個比我大幾歲的一個大姐,到鎮上去玩,她男人在書店工作,我喜歡看各類書籍,所以一有空就和大姐去書店,有天從書店迴轉,還在街上她在前我在後,都騎著自行車,忽然她從車上下來,彎腰一瞬間,我發現她手裡拿著錢,我一笑說撿錢了,她朝我一望,報以微笑,算作回答,因天色已晚,我倆著急,匆匆忙忙回家,第二天下午吃晚飯的時候,忽然聽到人聲喧譁,濃煙滾滾,我連忙趕出一看,發現是那位大姐的豬屋失火了,豬屋連著正屋一起起火,火勢兇猛,火苗竄上了屋頂,好的是左右鄰居來了幾十人,不大一會兒火被撲滅了,這個事情發生後,我在想肯定是她昨天撿了錢,撿的錢是別人的,屬以不義之財,我不是迷信反正有這麼一點。


說來話長125


不義之財分文不取,是道德問題,人品問題,是歷史的沿革,是約定俗成的文化底蘊,做人是不能夠超越這個底線的!

如果取了一文不義之財,就是違背了道德觀念,是為人不齒的!

如果地上的錢,是不義之財,取了!就是沒有道德觀念,就是一個人的人品出現了問題!

如果地上的錢,是不義之財,只是看見了就撿起來,沒有佔為己有,就沒有違背道德觀念,那麼,這個人的人品就沒有問題!

如果地上的錢,不是不義之財,看見了,取了,也沒有違背道德觀念,人品仍然是沒有問題的!

如果地上的錢,是不義之財,看見了,就撿起來,取了,就是違背了“不義之財分文不取”的原則,人品就出現了問題!

根據這條規定,那麼,問題的關鍵,就是:一,地上的錢,是不是不義之財;二,看見了就撿起來,是不是自己取了!

看見地上的錢,如果是不義之財,那麼,沒有看見地上的錢,就不是不義之財!

是錢在變化,還是人在變化!是人是不義的,還是錢是不義的,就是一種文字遊戲而已!

地上的錢,看見了就撿起來,就是取了;看見了,沒有撿起來,就是沒有取!那麼,“撿起來”就是“取”,這可能有點斷章取義吧?

因為“看見了就撿起來”是一個動作,存在“取”與“不取”兩種結果!所以,不同的結果,代表不同的人品!

根據現在的法律,看見的,落在地上的錢,沒有定性為不義之財,定性為他人財物!撿到他人的錢,是必須歸還的!

如果金額小,不夠立案調查的條件,是不追究責任的!如果錢太多,能夠立案,就不是單純的道德問題,而是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法律問題啦!

如果看到地上有錢,就撿起來的錢多,是能夠向失主要百分之五的酬謝費的!

法律照顧了雙方當事人的利益!把道德和法律有機地結合起來,更加顯示出了法律柔情!

綜合分析,“看到地上的錢——是不義之財”。用“不義之財”來講人品,講道德,是沒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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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以前總是會覺得,走在路上突然撿到錢是一件特別幸運的事情,然而現在大街上就算真的有人掉錢,大部分人都會選擇視而不見,直接走掉了,難道現在的人都這麼富裕,看見地上有錢都不撿了嗎?

其實,這倒也不是因為大家都太有錢了,如果細究起來的話,主要還是有以下幾個原因。

第一,一般掉在地上的錢面值都不大,但是大庭廣眾之前蹲下去撿個幾塊十塊的錢,會讓別人覺得自己特別貪財,面子上很不好看。

第二,現在社會上騙子太多,誰都不知道這錢背後會不會藏著什麼騙術,所以很多人不敢撿,特別是面值大的,就更不敢撿了,保不準錢剛剛撿起來,就有人衝出來施展“調包計”什麼的,防不勝防啊。還有一點就是,大部分家長都會告訴小朋友,地上的錢很髒,最好不要隨便撿,萬一是傳染病人用過的呢?這也導致很多人對地上的錢挺忌憚的,大多不會輕易去撿。

第三,如今大家出門都人手一部手機,很多年輕人連走路的時候都在低頭玩手機,就用眼角餘光看路,這樣的狀態下,可能連地上掉了錢都看不到,更不用說撿起來了。

事實上,現在不少人甚至會覺得,地上有錢挺尷尬的,有一種撿也不是、不撿也不是的為難感覺,還不如運氣差點兒不要遇到丟錢的。就是不知道,如果大家在街上看到錢會去撿嗎?


唯愛趙麗穎


一個人一座城。一紋銀錠一個靈魂。智者見智,仁者見仁。以小見大是一門藝術。管中窺豹不失為一種邏輯,謬誤也是邏輯的客觀存在。讀人,藉助行為分析讀出你的判斷。小時候的歌曲“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交到警察叔叔手裡邊。”這是多麼純美的畫面。反映了那個時代人們精神家園的聖潔。如今,一分錢同樣折射出愛國情懷,及人品優劣。當然,同樣事件在不同歷史時期產生了行為偏差,並不能斷言社會風氣變得糟糕了或者優美了,背景不同。“曹衣出水”與“吳帶當風”都是風景,各有千秋。我們一起用欣賞的目光看風景,雨絲如詩,風聲亦畫;太陽有過慵懶疲態,月亮曾經淺吟低唱;《醜石》(賈平凹)“它是以醜為美的!”





尼采之光


茫茫人海,萬象人生,士農工商,凡天下之人,皆有愛財之心。

'然君子愛財,誠信正當合理,自然是取之有道。貨通天下,貨幣流通,身上帶有錢物,自然而然有不慎之時,撿者竊竊自喜,失者後悔傷悲,這叫有得有失,屬正常現象。

相信人人掉過錢,人人撿過錢,只是金額大小吧了。

地上有錢不撿,大腦肯定有問題,要麼就是大富翁。

看到地上有錢,人的本能是條件反射,自然是驚喜,然後是豪不猶豫非撿不可,實在不想撿,一定是面值較小,沒有足夠的吸引力,所以擰可擦肩而過,也絕不後悔。如果面值較大,對於每個人來說,輕而易舉所得的意外之財,絕對不會放棄。

關於題主提到的問題,我認為:撿到錢和人品沒有半點關係。不偷不搶,棄之可惜,棄之浪費,棄之損失,其不罪過更大。

只於撿到錢後的結果,品德高尚、大公無私、拾金不昧的人,交還失主的大有人在,這樣的思想境界自然受到大家的稱讚。據為已有的大有人在,雖然有點私心,情有可原、也無可厚非,畢竟不撿實在可惜。

總之一句話,撿到錢的人,大多數品行端正,真誠善良、有擔當有責任心,即使偶爾撿到錢,成為個人的私有財產,也絕對不能和人品差相提並論,而切撿到的錢,也絕非是不義之財,確切的說是意外之財。

什麼是不義之財呢?不正當不合理,不應該得到的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的錢財。

比如:違法貪汙、走私賄賂、非法集資、非法傳銷等不合法的財富,這些都是不義之財。

所以,當你幸運的撿到錢,能夠完璧歸趙交還失主更好,如果真的找不到失主,也無可非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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