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隱瞞父母遊13國,回國發熱被隔離,被學校記過處分,你怎麼看?

大喵財經


這樣的大學生實在是太沒有責任心了,疫情當前,每個人都以呆在家裡為使命,為國家做貢獻。大學生真是天之驕子,怎麼能夠做出如此不負責任的行為呢?!

即使你自己不怕感染,你有無畏的心態,那在旅途當中,跟你同行過、甚至是擦肩而過的每一個人,都會有被感染的風險。這樣的行為不是為國家做貢獻了,而是給世界人民增加了患病的危險。現在你又回到了家裡,萬一你是新冠肺炎患者,你想過你的家人的安危嗎?

大學生尤其要以德為先,做任何事情都要周全地考慮好相應的後果,只有這樣,在他們畢業之後,走上工作崗位才能給社會帶來福利,現在你是圖一時之快出國旅遊了,可是嚴重的後果也緊隨其後而來。

生命面前無小事,任何危害生命安全的事情都將被人們所不齒,作為有知識、有文化的大學生做出如此不負責任的事情來,她是得負一定的責任的。

學校的記過處分,我覺得有點輕了,對於沒有責任心的大學生,學校完全可以讓她勒令退學。


Julia中考英語


深圳某高校應用外語學院學生郭某靜於2020年1月20日隱瞞父母獨自出國,到達土耳其、法國、瑞士、冰島、意大利等13個國家。3月3日,郭思靜回國後,在珠海口岸出現發熱症狀,被送往珠海中西醫結合醫院進行隔離,3月4日、5日,其核酸檢測結果均呈陰性。由於違反該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規定,郭思靜被被學校予以記過處分.

1.起初這個女孩其實並沒有什麼錯,因為1月20日還沒有進入疫情防控緊急狀態。我其實對於這個感想敢做、有目標有行動的女孩很支持。她沒有告訴家人,證明她沒有向家裡要錢,而是通過自己打工賺錢,去實現自己的目標,這一點很可貴。



2.但是後來她在國外已經通過朋友和家人得知了國內的新冠疫情的發生情況,就應該調及時調整自己的旅遊計劃,按照學校防疫規定重新確定自己的行程,不能在國外進行更長時間的逗留。該生也承認自己的私心,那就是國內爆發疫情,在國外正好多呆幾天。


她最後一站卻是意大利,疫情發展形勢不容樂觀,因此便搭乘飛機回國了。幸虧她只是普通的發熱,要不然又要傳染很多人,同行的人都要隔離,這會給其他人和國家帶來很大的麻煩。

所以她應該接受學校的處罰,更需要時刻以大局為重,做一個有擔當的中國人。


嚴寬並濟


很多人在看這個新聞的時候,其實都有一個誤解,因為大家看到了“隱瞞”,就會非常痛恨這個學生,而實際上,這個學生並沒有隱瞞國外旅行史,而是瞞著父母,藉口去深圳打工,然後呢,去歐洲13個國家進行了旅行。

女大學生出國的時間是1月20日,也就是臘月二十六,說實話,在當時各個地方對於疫情的嚴重程度都認識還不是很夠,是到1月23日才開始封城的,對於我們很多地方其實到了大年初二,才真正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所以從這一點上來說,女大學生出國旅行,也不應該受到過多的譴責,而且很多明星,在這段時間也是在國外旅行的,當然也可能是為了逃避。

女大學生歸國的時間是3月3日,遊歷了意大利等13個歐洲國家,最後飛到香港,通過港珠澳大橋,珠海後被發現發燒,然後緊急隔離,醫院檢查後發現肺部受感染,但是核酸檢驗為陰性,暫時排除新冠肺炎。隨後,該女生所在的學校,根據有關的規定,給予女大學生記過處分。

大學的處分也是有大學的依據的,女孩的行為確實令人不滿,但是也不能因此“一棍子打死”,應該理性的看待這件事情。

當然,女大學生瞞著家人,打著去深圳打工的名義,一個人出國旅行,確實令人費解,既然打工,家庭條件應該不會很好,卻能夠去周遊歐洲13國,是自己去的還是和別人去的?費用從哪裡來?還要瞞著父母?我們不得而知!

我是贏在高三,專注教育,用心解答教育問題,如果對你有幫助,歡迎關注!


贏在高三


這件事我是這樣看待的

1、一個人出國旅遊,女孩有勇、有謀、有夢想。

大二也就20歲吧,敢於一個人出國旅行,可以看出這是一個非常獨立,而且有決策力,是個膽大細心的孩子。1月20日出發,無可厚非。

她懂理財,會理財

資金籌備,隱瞞父母需要節省日常花銷。之前回答的人說經費還靠代購,那需懂得一些代購技巧和法規。需要提前確定代購內容並考察國內市場價格。

策劃能力、應變能力,個人綜合素質極強

女孩1月20日出發,3月3日回國,這麼長時間,那麼多國家,猜測應該是自由行,前期未必是13國遊,後期考慮到國內疫情,還不如在國外自由,索性繼續游下去。估計沒想到國內疫情到三月還沒完,不得已必須回國。出國之前,路線和每站預算,鄉土人情、飲食、溫度、語言等等都需要攻略,工作量不小。特別是後期,國內全員封閉滯留國外,對國內國外局勢的預判和決定。一路有效溝通,安全保障等等,女孩個人素質不錯。

2、女孩比較自我,家國意識還沒有建立起來。

疫情發生後,人已經在國外了,當時的情況也許是個好辦法。但隱瞞父母和學校確實做的不對。學校如果是經常上報排查,女孩就是敢於撒謊,一次次撒謊,沒有大局意識和法律意識,這可以上升到人品問題。其實沒有必要對學校撒謊,畢竟那時候國外比國內安全,誰能想到有朝一日倒過來。

3、女孩父母也太心大了。疫情下,一個女孩在深圳打工,打什麼工,一個多月孩子怎麼過的,如果視頻,應該發現問題的。

4、學校等單位今後抓落實,應該提供多種依據來確保工作到位。比如提供外出乘車買票記錄截圖,或者發定位圖,或者發送本人和周圍場景還有的時間截圖,一旦發現問題,學校也可以自保。

具體情況都不瞭解,只是看字面意思有這些想法。


捨得與自由


深圳一大學生刻意隱瞞父母,獨自一人出國旅遊13個歐洲國家,她先後到達薩維亞、土耳其、法國、摩洛哥、西班牙、瑞士、冰島、挪威、匈牙利、斯洛伐克、奧地利、意大利、梵蒂岡等13個國家,她卻告訴家長在深圳打工。

當她於3月3日上午9時許飛回香港時,檢測並未發燒,22:00左右到達珠海口岸,出現發熱症狀,被送往珠海中西醫結合醫院隔離,3月4日、3月5日核算檢測結果均呈陰性。最終專家組在3月13號排除新冠肺炎的可能,這才讓周圍的人放下心來。

大家可以看看為什麼不能開學了吧,學校是個特殊的公共場合,特別是大學,學生來自全國各地,在疫情最後階段如果沒有完全結束的話,貿然開學真的會有很大的風險。

雖然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但是對於最後的防疫情況產生了惡劣的影響,當然學校對該生也做出了記過處分。大學生已經是成年人要為自己的過失承擔責任,幸虧不是,如果像河南出國的那個,已經造成惡劣的後果,再出來道歉又有什麼用呢?

下面有可能是是該生的道歉信。

所以啊,現在國內情況已經控制住了,關鍵是預防境外輸入病例,這才是最後收尾階段的關鍵!


J老師百分課堂


我只能說這名大學生太不像話!學校處理得對。

1.隱瞞父母遊13國,目中無父母,是沒有規矩的女孩。

三歲小孩子尚且知道“出必面,返必告”,一個成年的大學生難道不懂這個道理嗎?說明從小家教不好,父母沒教育好,沒有規矩。再說一個女學生哪來的那麼多錢,吃、住、玩、機票,跟誰出國旅遊呢?令人深思。

2.疫情期間遊13國,置自己與他人於險境,缺乏大學生應有的素質,沒有頭腦。

如果我沒記錯,1月20號左右大學就放假了,26號左右武漢疫情問題就已經在媒體大幅報道,該女生還旅遊13國,不考慮途中有可能感染的風險,以及感染別人的風險,這樣的大學生,真的是沒有頭腦。

因此,該女生回國後,發燒被隔離是自己作的,學校應該狠狠處分、教育她。


我是敏學老師,喜歡評說教育教學現象,分享語文學習方法,歡迎關注敏學課堂。


敏學課堂


大學生隱瞞父母由13國回國發熱,被隔離,被學校記過處分。我覺得必須的!

因為沒有擔當的意識

在大疫當前,國家花費了那麼多的精力,財力來阻止疫情蔓延。

國家要求大家呆在家裡,就是愛國、是為國家作貢獻。

她卻不管不顧,去赴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接受採訪時,她說她走的時候還不知道疫情爆發,但她此後應當知道的,她有手機有微信、有微博。那麼多人在外國買口罩,運回國內,她卻在那遊山玩水,結果回來發燒了!

雖然她寫道歉信說她要為自己的行動負責,我想問,如果她真的感染了,她又把病毒傳染給同飛機的人了,她拿什麼負責?

其次沒有作為一般大學生該有的素養

即便他走的時候不知道,但後來各個學校單位都在統計行程,她是否報備了呢?

如果她沒有報備,連一般的大學生應當有的規則意識都沒有,更別說像那些醫護工作者或者志願者,逆行奔赴前線!

我女兒的學弟連續兩天沒報備,就給處分了!

所以給處分是應當的!

年輕人千萬別把任性當瀟灑,做什麼事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後行”!


初中語文李老師


女大學瞞父母瞞學校遊13國,回國後發燒被隔離,關於對此事的看法分兩個方面進行闡述。

一、事情經過,深圳某高校外語學院女大學生郭某某,於2020年1月20日獨自出國前往土耳其、法國、瑞士、冰島、意大利等13國進行旅遊,於3月3日回國到珠海口岸,出現發熱症狀被隔離,郭某某對家長說在學校駐地進行家教,對學習講回家了,隱瞞了出國遊的行程。慶幸的是在隔離期間經核酸檢測呈陰性,未被感染,深圳某高校給予郭某靜記過處分。

二、對此事件的看法,1.不知肺炎疫情的嚴重性,在疫情發生後,全國數十億人民居家隔離,數萬醫護人員軍人逆向而行無私支援,無數英雄為此獻出了寶貴的生命,疫情才得以控制,全國如果再次出現鄭州郭某鵬事件,將重新陷人民於水深火熱之中,給國家和人民帶來巨大損失,後果將不堪設想。2.在不恰當的時期進行了一次不該有的旅行。3.1月20日出行不是她的錯(當時疫情還沒發生),錯就錯在全世界疫情爆發,依然不經請示回國,在珠海海關發燒被隔離。

新一代大學生是祖國的未來,祖國的希望,不僅要有知識,還要有憂國憂民之心。


清江之旅


剛剛看了南方都市報的報道細節,還是想就這個事情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根據該學校的相關調查,這位學生,她是1月20日從香港出發去往歐洲,在歐洲遊歷了13國,三月三日從歐洲返回香港,從香港經港珠澳大橋回到深圳。

女生說是瞞著父母,自己在深圳打工,然後偷偷的出去遊玩的,我們現在也不能確定她是不是真的是瞞著父母自己偷偷出去玩的,大家也不用去猜測她出去遊玩的錢究竟是怎麼來的?那是她的個人自由,或者說屬於這位女生的個人隱私,只要她不犯法,大概別人誰也干涉不了她。

1月20日出遊的時候,那時候國內對新冠疫情的認識還不那麼深刻。大家都知道武漢是1月23號才封的城,而我們更多的非湖北籍的非醫護專業人士,基本上都是春節以後才感受到問題的嚴重性,也就說基本上是1月25日以後才感受到問題的嚴重性,此後到了一月底因為要上班而不能上班,上學的也不能上月,大家在家禁足在家,白給我們的感覺是問題越來越嚴重。但是這時候這位女生她已經早已經出去了,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其實不能指責她什麼,這個處分也不太說得過去。

我想她身上最重要的問題是她回來的時候應該提前跟相關部門申報自己的行程,讓大家瞭解她的過去這段時間裡面的狀況,以便於防範,如果有錯,也只是這點問題。

我覺得她這個問題並沒有太多的實質性的問題,相比於河南那位姓郭的二貨,同樣是姓郭,他們是完全不一樣的性質。這位女生,1月20號出去的,而那位男生是3月1日出去,3月1日大家都知道正是我們國家除湖北之外新冠疫情得到一個較好的控制,很多地方都期待著完美收官的時候,他卻逆行去到意大利,去往疫區。如果說我們把當初那些去往湖北的醫護人員稱為最美的逆行者的話,那麼我對這位逆行者真的是無話可說。

所以,在這裡,我有點為這位女生抱屈,於法律法規來說,她沒做錯什麼。


蘇小妮


深圳某高校應用外語學院郭姓學生於2020年1月下旬隱瞞父母和學校獨自出國,到達土耳其、法國、瑞士、冰島等13個國家。3月3日郭某某回國後,在珠海口岸出現發熱症狀,被送往珠海中西醫結合醫院進行隔離,3月4日、5日,其核酸檢測結果均呈陰性。郭同學因違反了學校疫情防控規定,被學校予以記過處分。

該校相關負責人說:“她瞞著學校去的。對老師說回家了,對家長說在深圳打工。”“應該不會影響畢業,只要表現好,同時不是原則性的問題,一般在畢業前都會取消處分。”


這個女大學生真是挺“能耐”的,一頭騙著家長,一頭騙著學校,獨自跑了歐洲13國玩了一個多月,一定是早早辦好了簽證,做好了時間和路線安排的有計劃的出行。

首先,她的經濟能力非同小可,歐洲遊玩一個多月,需要花費多少錢?省著花也至少得10幾20萬,恐怕普通家庭、普通的大學生承擔不起吧?她這麼有錢嗎?

其次,為她的安全感到擔憂。一個女孩子,瞞著父母和學校,獨自跑去語言、文化不通的異國他鄉,又是這麼長時間,真的安全嗎?萬一發生了不測,誰都不知道她在哪裡,這是對自己人身和財產安全的極度不負責。

再次,為什麼在疫情如此嚴重的情況下,還要貿然出國?而且在學校防疫登記時,還要對學校隱瞞自己的行程,這是對於疫情防控工作的不重視,也容易造成防控風險。

最後,她有1個多月的出境記錄,而外國的疫情形勢目前又非常嚴峻,她回來後有發熱症狀,對她進行隔離並做了2次核酸檢測,是國家對她身體健康的負責,更是對全體國人的負責。還好她並沒有被感染,不然這一路下來不知又會把病毒傳播給多少人。

大學生想要在年輕時多出去走走,看看外面的世界,本身是很正常的事情,但一定要懂得保護自己,注意安全,否則很容易樂極生悲。況且在境外疫情增速迅猛的情況下,沒有哪個國家的疫情防控能像我們國家這樣到位。相信我們的國家,老老實實待在國內、待在家中才是最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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