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刑罰為何喜歡打屁股?

張曉家


打屁股其實就是古代的杖刑,杖刑是“去衣而杖”,這裡的去衣是脫去“中衣”,中衣就是指內衣。

杖刑起源很早,在《尚書·舜帝》中就有“鞭作官刑”,就是用鞭子施行杖刑。到了隋唐之後,杖刑更是盛行,成為五刑之一。

那麼古代為什麼喜歡打屁股呢?


古代體罰,喜歡打屁股的兩個重要原因。

原因一,屁股容易痛,不容易受傷。

屁股上沒有什麼比較細小的骨頭,只有大塊骨頭,和比較厚的肉。古代在懲罰犯人時,很多時候都會因為施行刑罰時,下手不知輕重,造成犯人死亡。

到了唐朝之後,《明堂針灸圖》出現了,這本書裡寫到,臀部不易受傷,但是卻很容易感到疼痛。這正是杖刑盛行的一個重要原因。


原因二,杖刑可以達到刑罰的真正目的。

其實刑罰的目的並不是折磨人,而是震懾人,讓大家都能夠守規矩。古代打屁股,是要光著身子的,當眾被打者,顏面盡失,尤其是女性,人多被杖責後的女性,會被掃地出門,以後都不會有人要。

古人比較看重顏面,杖刑剛好可以抓住古人的這一弱點,起到很好的威懾作用。

那麼我國曆史上,都有哪些名人受過杖刑呢?歷史上,有些皇帝的妃子,竟然也會被當眾脫去中衣(內衣)打屁股。


我國曆史上唯一一個受了杖刑的妃子。

光緒皇帝十分寵愛的珍妃,就曾被脫下褲子當眾打屁股,而且監督的人正是當時慈禧身邊的紅人太監李蓮英。

那麼珍妃作為皇妃,為何會被打屁股呢?珍妃被打屁股後,貞潔不在,光緒又是如何對待她的呢?

珍妃14歲時就進宮了,做了光緒皇帝的妃子,由於珍妃長相討人喜歡,而且比較有才學,十分機靈,深得光緒喜歡。《國聞備乘》記載:“惟珍妃生性乖巧、討人歡喜,工翰墨,善棋,日侍皇帝左右,與帝共食飲共樂,德宗尤寵愛之。”

不過珍妃這人有點不知足,珍妃仗著皇帝的寵愛,在後宮之中十分囂張,後來竟然公然干預朝政,慈禧看在眼裡,十分不悅。1894年,慈禧以忤逆太后為由,當眾杖責珍妃。

珍妃儘管被當眾羞辱,但是由於她天生漂亮,所以光緒還是很喜歡她。1900年,慈禧藉口珍妃留下會有損皇家顏面,將珍妃推進井中殺害。

打屁股,在古代是中比較常用的刑罰,受刑者感受到的的不僅是疼痛,還有屈辱。


斯幽說歷史


因為屁股就是人最柔軟,但也最易感到痛覺的部位。

一方面脫去褲子,能最大程度羞辱囚犯,使囚犯感到尊嚴被侵犯,從而引以為戒,以後都不敢再犯。

另一方面屁股被打也最疼,而打人者的力道也更好掌控,如明朝時的“輕杖”與“重杖”,僅我所瞭解的,明朝時候受刑的犯人,通常會提前和行刑的衙役說好,多交些銀子,為的只不過是能在被打的時候下手輕一些,謂之“虛杖”。

但如果是一窮二白,又犯了不小的罪行,那就可著勁來吧,不到皮開肉綻,是絕不會罷休的。

總而言之,杖刑在中國古代歷史上持續的時間最長,諸如腰斬或者是刖刑一類,由於太過殘忍,都早早被廢除,然而唯獨杖刑被流傳下來,自然有其背後的道理。

原因前面也說了,一是杖刑在受刑時必須脫褲,此舉是為了增加罪犯的羞辱感,使其終生引以為戒,二來也是因為屁股作為人體脂肪最厚的部位,即使被打,遭受的損傷也最小,且能夠迅速恢復,不耽誤繼續生產工作。

所以在我國曆史上,杖刑一直作為“輕罰”而存在,但也不乏“受杖刑而死”的個例,不過這種個例一般都是忤逆皇權或者統治階級對受刑者憎恨極深,才會使用這種活活把人打死的刑罰,一般而言的杖刑都是隻打屁股,讓人感受到疼痛,又不至於身死,從而達到刑罰警戒世人的目的。


錢品聚


打屁股就是中國古代的笞刑或者杖刑,是五刑中刑罰程度比較輕的一種。

五刑的主要內容是笞、杖、徒、流、死五種刑罰。

笞刑,就是打屁股,原來的刑具用小荊條擰成,後面用竹板製成的,是五刑中刑罰程度最輕的一種。

杖刑,用粗荊條擰成,擊打部位是背、臀和腿。打屁股也是杖刑的中一種,比笞刑中打屁股程度更重。

徒刑,強制犯人勞役的刑罰。即勞役。唐朝不附加杖刑,而宋朝則加脊杖。

流刑,就是將犯人流放到邊遠地區,不準回鄉。

死刑,一般是兩種:絞和斬。宋元明清還加上了凌遲,明清加梟首。

笞杖刑並不是打屁股那麼簡單

笞杖刑,並非就是簡單的打屁股,其中刑具很多,雖然受罰的部位都是屁股,但是所用的工具卻有多種,細的有藤條、竹鞭、鋼條等,粗的則有竹杖、木板、鐵棍等等,這些東西打在身上,輕則皮開肉綻,重則落下殘疾,非常之可怕。

笞杖刑過程中有一定的黑幕。酷吏或打手的手段之一是在杖刑的刑具上做手腳,用灌膠、夾金屬片、放大尺寸等辦法加重板子的分量,用保留竹節、嵌入鐵釘等辦法增強板子的傷害力。所以歷代的刑法都規定板子的尺寸和重量,還專門製作了標準板子,拿到各地比較檢查。

另一種手段就只能憑打手的良心了,因為任何法律都無法規定打手用多大的力氣,板子打下去的輕重全操在打手手中。經驗豐富的打手可以在有限幾下中將人打殘甚至打死,也可以打上數百上千下而不傷筋骨。打手們下手的程度決定於刑罰的輕重,因此古代會出現金銀財寶賄賂打手們的現象,看起來下手很重,其實打到屁股上力度收小了,以減輕受一些皮肉之苦。

明朝的特務衙門招收打手時有一項測驗,在一層薄紙下放上磚頭,要用標準板子在規定的數量內將磚頭打碎,卻不能將紙打破。這類打手用刑時自然得心應手,完全可以根據需要打出不同的結果來。

同時代挨板子的黑幕也相當普遍,明清時江南的城市中一般都可出錢僱乞丐頂替,按捱打的數量付錢,所以出現了代人捱打的專業戶。當然還得買通衙役,他們得的錢比捱打的人還多。

古代刑罰多笞刑的原因

在歷史上,凡實行笞刑之人,必須褪掉褲子,將臀部露在外,有時候還要在腹部墊上一切物品,使得臀部抬高,一則是便於行刑,二則是可以讓百姓看熱鬧的看的更清楚。

古代習慣用這個刑罰除了簡單之外,杖臀全刑時得褪掉褲子,臀部裸露,便於打得結實,也是為了對受刑者羞辱。中國古代講究的是儒家思想,所以對於人的身體有很多的道德標準,如身體不能裸露。臀部(屁股)也是一個人非常隱私的部位,大數都羞於在外人或公眾場合袒露出臀部。特別是女人或者官員學士,露出臀部那簡直就是嚴重的羞恥了。

所以在一般情況下對官員和士人不用杖臀全刑,但真要打起來也就沒有什麼兩樣。有時還將犯人拉到廣場或大街上,在眾目睽睽下打屁股。

當然,中國歷史上最壯觀的打屁股場面還是出現在明朝,幾百號人一起挨杖刑,捱打的又都是朝廷官員。嘉靖三年(1524年)一次廷杖規模更大,一百八十多名五品以下官員被集體打屁股,其中十七人先後死亡。古今中外,不乏大屠殺的暴行,但對知識分子如此隆重、如此大規模的打屁股典禮,大概是絕無僅有的。

同時被判為打屁股的犯人,除了一小部分要求笞殺、杖斃,大都犯罪行為都不是太重,而屁股的肉很多,比起人身上的其他部位來說,打了後不容易殘疾或者致死,起到警示的作用。

總結

古代刑罰多喜歡打屁股的原因,既達到了懲罰效果,又不至於讓犯人致死,還能起到羞辱的作用,都是古代統治者維護政治的需要。


叨說歷史


打屁股是古代的一種刑法,特別是明朝嘉靖年間用的最多。當年,許多官員反對嘉靖追封自己的親生父親為先帝,嘉靖大怒,命令打屁股。幾百名朝廷重臣,瞬間被扒去褲子,露出白花花、細皮嫩肉、嬌嫩無比的小屁屁,隨著廷杖落下,"啊""啊""嗯"的聲音此起彼伏,牙根咬緊,滿臉憋的通紅,那場面,嘖嘖嘖……



為什麼皇帝特別喜歡當眾打臣子的屁股呢?排除掉某些皇帝的特殊癖好,牛娃認為,主要原因有兩點:一是打私密位置,羞辱效果好;二是留有餘地,分寸好把握。

公開羞辱身體私密部位,效果好

古人對身體很重視。常言道,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所以,要異常尊重。頭髮長了,不能像現在一樣剪頭髮,而是要洗乾淨,盤起來,最後用髮髻固定。鬍鬚長長了,怎麼辦?經常洗,經常梳,經常撫摸使其光滑柔順,其效果就像現在用飄柔洗髮水一樣。太監被淨身了,還要想辦法把小弟弟買回來。

那麼,要羞辱一個人,最好的辦法,是從肉體上給予折磨。而且,越隱私的位置,效果越好。而男人身上,最私密的位置就兩處:小弟弟、屁股。

小弟弟顯然是不能打的,一來太小,不好打。二來太脆弱,不耐打。三來涉及傳宗接代,不能隨便打。那麼,只能打屁股了。屁股是隱私部位,明晃晃的屁股暴露在外人面前,被打者承受的不僅僅是肉體的疼痛和羞辱,還有精神信仰的轟然倒塌。自古刑不上大夫,堂堂孔聖人的學生,國家棟梁,被這般羞辱,以後有何臉面和自信還站在朝堂上,代天批評皇帝?

留有餘地,不至於撕破臉皮

把臣子肉體痛打一頓,效果好,既可以發洩皇帝心頭的氣,又可以摧毀一部分知識分子所謂的自尊和清高,變得老實點,從此不敢再與皇帝作對。

然而,天下這麼大,不可能靠皇帝一個人治理。太監吧,討好皇帝,哄皇帝開心可以,但治國就差的遠了。文人集團雖然不聽話,有時挺討厭,可治國還真離不開他們。

既然如此,就不能把事情做得太絕,要留點餘地。打是肯定要的,但是頭、臉、手、腳、腿不能隨便打。因為太容易看到了,比如在臉上刺字,被羞辱的人很可能因此就無法再站在朝堂上了,很有可能因此產生無限的恨意。這樣的人多了,國家統治的不穩定因素就會增多。


所以,打屁股最好。因為,這是隱私部門,穿上褲子,誰也看不到傷口。而且,屁股肉多,容易恢復。再者,屁股肉嫩,打起來比較疼,效果比較好。如果不聽話,那就等長好了。再打就是。新加坡的鞭刑之所以效果這麼好,就是這個道理。

牛娃點評

文官集團和皇帝,從來都是互相對立,互相制衡的。這就意味著,雙方可以鬥爭,但是要有分寸,不能期望把對手徹底消滅。打屁股,就貫徹了這個原理。通過打屁股,從肉體上予以懲罰,彰顯皇權的威嚴,從肉體和精神上摧毀文官集團的尊嚴和自信。但是,又不至於破罐子破摔,雙方徹底撕破臉。不得不說,這是政治妥協的產物,是古人的政治智慧之一。


執著的放牛娃


人的屁股肉厚,經得住擊打。試問人的身體其它部位,能夠有像屁股一樣這麼經打的部位嗎?

小孩子調皮搗蛋後,家長打孩子,首選部位就是屁股。無論是手打,還是使用棍棒,打屁股都是一個非常好的選擇,不容易造成孩子受傷。

古代衙門的衙役打屁股,可沒有家長打孩子這麼心慈手軟。他們往往都是高舉高打,有多大勁使多大勁,恨不得把吃奶的勁兒都使出來。

所以,衙門老爺吩咐下來打屁股,衙役就可著勁猛打。一般人能夠吃住五到十下脊杖,皮開肉綻、半死不活是跑不了的;十下到二十下脊杖,一般人特別是女犯人或瘦弱者都吃不住,死去活來、骨折筋斷是一定的;一旦超過二十下脊杖,等於給犯人判了死刑。因為,沒有人能熬過二十脊杖的。

有人說了,如果衙役手下留情,不就使得犯人少遭罪或留條活路嗎?你試試看,如果衙役手下有私,一旦被發現,就要連坐,直接與脊杖者同樣被罰打。所以,行刑衙役都是人高馬大,膘肥體壯,以把犯人往死裡打為己任。打的好,衙門老爺高興,而且有賞。每年年底,執刑衙役們都要顯擺顯擺自己在過去的一年之內打死過多少人。





一風2008


古代刑法為何喜歡打屁股?打屁股也叫鞭撻之刑、杖刑,也許是因為比其他刑法隱蔽,不那麼血淋淋,隨手既來,可輕可重,所以被歷代官家所喜愛。打屁股其實大有學問,別說古代,就是今天的發達國家新加坡也很流行打屁股!新加坡的打屁股又叫撻刑,在全世界“惡名遠揚”,是目前世界上很少有國家使用的一種酷刑。一鞭子下去真的是皮開肉綻,屁股開花,據說甚至有人寧可選擇自殺也要逃避撻刑。

其實相對於我國古代的杖刑,新加坡的實在是班門弄斧,小兒科。因為我們的老祖宗在這方面實在是玩出了花樣,玩出了境界!

拿我國曆史上最會玩的朝代,明朝為例,其鞭撻之刑有幾十種花樣,根據不同的人和情節待遇不同。明朝的刑法名揚天下,單這個鞭撻之刑就很不簡單,規矩卻都是官家定下的,責打有九款八式七十二法,最重的是廷杖杖脊,手毒的,几杖下去便取了性命,最輕的叫做“鴛鴦板子”,警告大於懲罰。

首先來說一下“鴛鴦板子”。一般針對有多個懲罰對象,並且犯錯程度不大,社會危害不高的。所謂“鴛鴦板子”就是讓受刑者相互打屁股。因為是相互的,你打了我,我還要打你,所以彼此心理都有顧忌,心照不宣,不能往死裡打,否則呆會自己也會遭殃。所以一般都會手下留情,彼此都過得去。雖然懲罰不重,但這個“鴛鴦板子”也有門道,一般先打的人因為身體還健康,所以被打者較之前者要疼痛一些。後打者因為已經被打過,身體受傷使不上力,所以被打者較之前者要更加輕微。因而“鴛鴦板子”也分人,被安排最後被打的往往是官家的分外開恩,一定要懂得知恩圖報!

比“鴛鴦板子”更重的是篾片拍抽。我們一般愛稱抽打,其實這個抽打和拍打大不一樣。一片下去及時抬起曰拍打,就像父母責打孩子,讓其知道疼就行了,沒有留下累累傷痕的道理。即使有一點傷痕,最多也不過一些青紅,一兩日就會痊癒,斷不會影響走路,這就是拍打。一片下去往後一拖曰抽打。不僅要拍下,而且還要突出往後拖的動作,這就是連皮帶肉了,不到半個時辰屁股便淤腫起來,呈烏黑色,半個月都得趴著,還下不了床。這樣的懲罰是官家動了真怒,要給受刑者一點苦頭吃了。當然,這也僅僅是苦頭,真正厲害的還在後頭。

鞭撻之刑中最毒的,要收命的,當屬杖脊之刑!所謂杖脊之刑,顧名思義就是要敲擊脊椎,人的脊椎多脆弱,幾棍子下去還不粉碎了。所以又叫杖殺之刑。這個仗脊之刑比較生猛,也很殘酷,一些官吏往往回避這個赤裸裸的刑法,改用一種更加委婉隱蔽的形式,鞭撻內臟。施刑者用棍杖輪番猛擊受刑者後背腰間腎臟的部位。因為是柔軟部位,而非骨頭,每一杖下去都沒有聲音,也沒有血漬從衣服上滲出來,給人以比較輕微的假象。其實擊碎的都是內臟,鮮血一般會從受刑者的嘴鼻間噴出來,其性命就基本不保了。

所以,鞭撻之刑可輕可重,形式多樣、變化多端,實在是古代官家遊走於法律之間玩弄權柄的絕好工具,自然倍受歡迎了。




週週說古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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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非常的有意思。在看一些電視劇的時候,我們經常發現,有的縣官非常喜歡說:拉下去,重打五十大板!就是讓衙役打犯人的屁股,而且是狠狠地打。這些場景似乎經常出現,但是為什麼古代刑罰犯人的時候喜歡打犯人的屁股而不是其他的身體部位呢?且聽我慢慢道來!

打屁股的由來

唐朝以前,對犯人的刑罰不只是打屁股。在懲罰犯人的時候,有可能打犯人的頭部,有可能打犯人的背部,也有可能打犯人的腿部。這樣的話,有的犯人還沒有被審訊出什麼東西呢,便有可能被木棍擊中要害,被活活的打死了。

唐太宗李世民,有一次看到了一副圖,名叫做“名堂針灸圖”。他看完了這幅圖發現了人的生理上的一些基本的特點,那就是屁股上面的重要穴位相對其他的部位而言是最少的。也就是說,同樣的擊打,打在屁股上面會比打在其他部位上面,使人受到的傷害最少。

作為一位愛民如子的好皇帝,李世民便規定在刑罰犯人的時候就只能打屁股,而不能打胸部以及背部等部位。從此,打屁股就流傳了下來。

說實在的,打屁股受的是皮外傷。

打屁股一般要把被打之人的褲子脫掉,這才是最大的懲罰

在看電視劇的時候,我們經常看到打犯人屁股的時候,是沒有脫掉她們的褲子的。但是,真實的情況就是無論男女,一般都是脫掉褲子,露出自己的屁股被打。

在大庭廣眾之下,脫掉褲子露出屁股,這本身就是一件非常令人羞恥的事情。有極端的女犯人,被打了屁股之後,寧願選擇不殺,不想再繼續活下去。因為一般女子在被打屁股的時候,所圍觀的男性是非常之多的。清代俞越便在《右臺仙館筆記》中記載:聞堂上笞一囚,而咴咴呼痛之聲,則女子也,諸又趨往觀之,拉餘俱去。說的就是女性受罰的時候,很多男性都拉著自己的同伴前去觀看,而且他們就是看笑話的那種,時時發出嘲笑的聲音。

從這一方面來說,打屁股對心理上面有一種極大的震懾力。這同時也在告誡百姓, 如果不想要丟人的話,那就好好生活,千萬不要做違法的事情。

不過明朝時期的廷杖打的都是一些大臣,他們是不用脫掉自己的褲子的,至於其他的,比如審訊犯人,名門望族處置自己犯了錯的下人,都是需要脫掉褲子的。

結束語

打屁股的歷史很久了。直到現在,家長對自己不聽話的孩子可能也會稍微打一下屁股,不過基本上都是輕輕拍打罷了,和古代的肯定完全不一樣!你們覺得呢?


徐聊


我記得在林語堂的《論踢屁股》裡有這麼一句話“中國社會只有兩種階級:踢人家屁股者,及預備屁股給人家踢者。”

的確在在我國幾千年的歷史文化裡,古代刑罰一直十分的青睞於打屁股。甚至到了我們今天,依舊可以在電視劇中聽到這麼一句話:“來人啊!將犯人拉下去,重打二十大板!”

“打屁股”這一刑罰始於東漢時期,一直沿至清末。流傳時間達2000餘年。那麼,古代為何如此喜歡“打屁股”呢?

  1. 其最主要的原因是,這一刑罰對人體的傷害較小,這一部位脂肪較多,打的話不會傷及筋骨,且比較容易痊癒,控制得當的話不僅能讓罪犯受盡皮肉之苦,控制得當也不至於傷及性命。

  2. 其次我國乃是禮儀之邦,古人們視臀部為人恥部,在接受仗刑的時候需要當眾脫下來褲子,更是對犯人們一種心理折磨,所謂“廉恥”,精神上的折磨遠勝於肉體上的傷害。

所以打屁股這件事情,說白了就是打其“臉”,並且這一刑罰可以說是效果非常顯著。

我們不妨設想一下,在眾目睽睽之下,犯人被當場摁倒脫下褲子,這種精神羞辱,恐怕比要他們去死還要難受得多。所以說古代之所以那麼熱衷於打屁股,就是因為這會讓人記憶更深刻,同時也能對他人起到一個很好的警示作用。

說到“打屁股”在這裡就不得不提一下明朝了。

明朝可以說是將“打屁股”這件事發揚光大。在幾千年裡,在沒有哪個朝代像明朝皇帝那樣熱衷於打朝臣的屁股了,為此朱元璋還將這一刑罰命名為-廷仗。而且那些文人士大夫們更是奇葩,竟然一個個前赴後繼的硬著頭皮討打,畢竟在捱打之後能夠被大家“頂禮膜拜”,更是會被冠上“敢於廷爭面折”的名頭。

明朝的“賢臣”趙用賢就將把靠屁股捱打來換名節的遊戲玩到了極致。據史書記載這個趙用賢在被打的半死不活的,回到家後他還不急於給自己敷上金創藥,而是讓妻子將他屁股上那些被打爛的肉,給割下來“臘而藏之”。這個趙用賢將這塊爛肉當作一次榮譽給保存了下來。每每在翻閱《明史》看到這裡的時候,我都不禁感嘆文人之醜陋、下賤是最讓人作嘔的。

不過隨著朝代的更迭,“打屁股”這一刑罰最終走到了盡頭,清政府於1910年頒佈《大清現行刑律》正式廢除了這一刑罰,“打屁股”這一醜陋的刑罰正式畫上了句號。


像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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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刑始於春秋時期

回顧歷代王朝的刑罰,不乏發現有許多刑罰是十分殘酷的,甚者是不人道的做法。刑罰主要是起到警醒世人,讓百姓臣服於官府的管理,從而起到社會穩定發展的作用。而我們今天所講到的仗刑始於春秋時期,可以說是發展於歷朝各代中。仗刑的可操作性十分強,可以運用於各種想仗打的部位。這也是古代比較喜歡用仗刑打屁股的原因。


圖為臀刑

臀刑實則對人體並無傷筋動骨

我們可以發現到仗刑可以仗打多個部位,比如說可以打大腿,小腿或者是屁股。但是如果打腿的話很容易造成被打者殘疾,或者是直接打廢了。

圖為古代的臀刑

這樣子一來臀刑的優勢就體現出來了,由於臀部的肉是比較多的,所以臀刑的時候有著一定的緩衝作用。這樣子一來雖打得屁股是皮開肉綻的,但是實際上面並沒有傷筋動骨。這也是古代一般都喜歡打屁股的原因。

當眾打屁股有失尊嚴

一個人要是被當眾仗刑打屁股,那是對於他來說是十分有失尊嚴的事情。因為自古我們中國就是禮儀之邦,先生們教書都是教育人們要知道廉恥之心。所以在這種教育環境下的人們都是十分注重自己的廉恥,當眾打屁股對於許多人來說都是難以接受的。

圖為古代的臀刑

打擊人們的自尊心,不斷抨擊他們的心理承受能力,承受著更大的傷害。所以打屁股會讓人記憶深刻,這樣子也能夠起到很好警示世人的作用。尤其是女子還脫衣服再進行打屁股,可想而知在三綱五常的時代,被打屁股的女子要承受著怎樣的痛苦。

依小生看來古代之所以喜歡打屁股的原因是臀刑既能使人肉體上十分痛苦又不會傷筋動骨,沒有生命危險。還有就是打擊人們的自尊心,以用來警示世人。


小生論歷史


按照林語堂《踢屁股論》來說,中國古代只有兩種人,“踢人家屁股者”和“被人家踢屁股者”。真是一語中的。

古代中國對於打別人屁股,有著病態的執著,打老百姓就是拉出去重打八十大板。打官員就是推出乾清宮廷杖八十。

這裡的大板和廷杖就是打屁股及屁股下面的大腿,那麼為什麼古人總對打別人的屁股情有獨鍾呢?這有倆個原因。

第一,屁股上皮粗肉厚,脂肪多,打幾下沒多大關係,只要下手不黑,沒傷筋動骨,一般不會有什麼事,休息一陣子就好了。

第二嘛,屁股在古代叫恥部,打屁股需要脫衣服,露出臀部,這多丟人啊!所以,當著好多人的面,扒掉褲子打屁股,打的更多的是人心,心疼超過肉疼吶!



所以啊,打屁股真的很好使,現在連家長打小孩都學會打屁股了,小時候可沒少捱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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