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嫂如母,她當然有義務為我弟弟買房”“你們都在想當然”

“長嫂如母,她當然有義務為我弟弟買房”“你們都在想當然”

叔本華說道:“結婚就意味著平分個人利益,承擔雙份義務。”但是這種義務所指,也僅限於婚姻範圍內的責任,一切以心機和利用為前提的“義務”,都是別有用心的代名詞。

眾所周知,婚姻裡的利益也就只有那麼多,幫助身邊的親人必須量力而為。有人的地方就有利益的爭奪,但是婚內的財產有著特殊性,夫妻一人說了根本不算數。

盧梭說過:“真誠的結合是一切結合中最純潔的。”既然如此,那麼是否可以說所有的婚姻都是純潔的動機下的產物呢?其實也不全是,因為有的人結婚的目的其實包含了功利心和算計。

夫妻在算計籠罩下過日子,這種生活當然毫無幸福可言。愛一個人,只會想讓他活得更好更自在,而不是時時處處的想要他為自己做貢獻。夫妻雙方對家人的義務也都是對等的,不可以妄圖把自身的責任強加於配偶身上。

“長嫂如母,她當然有義務為我弟弟買房”“你們都在想當然”

《都挺好》裡面的大哥蘇明哲就是典型的“義務捆綁”實施者,他打腫臉充胖子,本來就不飽滿的荷包偏要去負擔老爸不切實際的買房和買傢俱的要求,不顧妻子的抗議一意孤行,其實就是在強行性的拖帶著妻子和自己一起盡義務。

也許他對於父親的愧疚心理減輕了,可是對於妻子和家庭的傷害卻也造成了,婚內財產被他拿去給父親買房,買完之後妻女的生活費當然就減少了。這也是為什麼吳非為什麼起了心思想要和他離婚的理由。

阮雯霞嫁給杜豪文的時候,母親就曾經對她說過一句話,女婿是家裡的長子,公公婆婆雖然都在,可是今後你嫁過去,免不了還是會對他的弟弟盡些責任。

雯霞對此嗤之以鼻:怎麼可能?杜豪文的弟弟和自己並無半點血緣關係,要說盡義務,也只是他盡,這跟我又有什麼關係?

“長嫂如母,她當然有義務為我弟弟買房”“你們都在想當然”

雯霞的小叔子比丈夫小7歲,還沒有結婚,跟著父母一起住。小叔子經常換工作,據說是受不了別人的氣,工作一直不穩定,手裡也沒有攢下錢。

婚後,雯霞和丈夫是個公公婆婆分開住的。但是果然如同老媽預言的那樣,小叔子經常變著花樣向夫妻倆要錢。開始的時候是婆婆直接向豪文開口,從大兒子手裡要錢接濟小兒子。

到了後來,就是小叔子直接向豪文開口要錢,今天是為了換個新手機,明天是為了和同事一起去新開的酒吧打卡,後天又是想要給自己的遊戲充值。

雯霞真的開了眼界。她不知道原來還會有人會把自己的大哥當做是錢袋子一樣,也不知道豪文原來是個對自己的弟弟毫無原則的人。她是獨生女,沒有弟弟,但是怎麼也理解不了一個有手有腳的男人為什麼會舔著臉問哥哥要錢花。

小叔子自己有在工作,可是他每個月掙的錢更本不夠他自己揮霍。他每個月至少有四、五千的收入,家裡的生活費不用他掏,有免費的吃住,在這個小城市裡完全也能養活他自己。

“長嫂如母,她當然有義務為我弟弟買房”“你們都在想當然”

可是他卻偏偏要當個“月光族”。如果說他問哥哥要的錢能用在正道上,雯霞也不會說什麼,可是看看他一天不務正業的樣子,每逢他來家裡毫不客氣的開口要錢,雯霞肚子裡就有一團火。

雯霞和豪文兩人婚後的工資加在一起也就一萬五左右,除了還房貸,雯霞會每個月給丈夫留2千塊錢,只是這些錢很少花在他自己身上,絕大部分都被小叔子給搜刮走了。面對雯霞的抱怨,豪文也只是嬉皮笑臉的說上幾句:“你

沒有弟弟,所以你不懂。”

雯霞是真的不懂,她不懂被公公婆婆慣壞的小叔子,為什麼到了丈夫這裡,依舊還是在溺愛呢?關心兄弟、幫手足解難,也不是這麼個辦法吧?

她幾次想要和丈夫探討一下這件事,都被豪文顧左右而言他的擋了回去。她天真的想,這要這件事沒影響到他們的婚姻生活就好。可是令她怎麼也沒有想到的是,平日裡丈夫零打碎敲的給小叔子零花錢,居然助長了小叔子的胃口,他開始打主意想讓哥嫂幫自己買房子。

小叔子談了一個女朋友,想要結婚成家就必須要買套房子。人家的父母家說的很清楚,沒有房子,免談。而想要買套市裡的房子,公公婆婆手裡的錢也只夠交一半的首付款。小叔子和以往一樣,向大哥開了口。

“長嫂如母,她當然有義務為我弟弟買房”“你們都在想當然”

豪文心裡知道,家裡的大錢都在雯霞手裡捏著,他回家後和妻子商量,看能不能幫弟弟先交了一半的首付款,等今後他有錢了,一定會還給哥嫂。

“等他有錢了,那恐怕得等你的鬍子都長白了吧。我不同意,你休想拿錢給你弟弟。平日裡你經常給他錢,現在居然打主意到我的積蓄上來了,想得美。”雯霞嘲諷道。

面對妻子的譏諷,豪文惱羞成怒:“今天我必須要給弟弟和父母一個回話,你是答應也得答應,不答應也得答應!”夫妻倆你一句我一句,互不相讓。結婚以來,他們很少為了什麼生氣,但是為了小叔子買房子的事情,兩人互不相讓。

雯霞最後氣得回了孃家,帶走了家裡所有的存摺和銀行卡。她打定主意堅決不開這個口子,否則今後還指不定會有什麼事情落到夫妻頭上。

隨後幾天,豪文天天登岳母家的門,每次都不得不好言相勸,但是雯霞紋絲不動。來了第四趟後豪文生氣了,他居然讓丈母孃為自己評理:“媽,您看,我弟弟有難處,我這個當大哥的怎能袖手旁觀。都說長嫂如母,她當然有義務為我弟弟買房,憑啥她就是不答應拿錢呢?

“長嫂如母,她當然有義務為我弟弟買房”“你們都在想當然”

一直在冷眼旁觀小兩口的丈母孃這時候才慢條斯理的開了口:“要我說,我女兒對你弟弟沒有任何義務可言,你們都在想當然。權利和義務都是對等的,我女兒長到25歲嫁給你之前,吃過你家一粒米嗎?你家裡為她唸書掏過一分錢嗎?說得好聽點,那是她小叔子,說得不好聽點,那個小夥子和她一點關係都沒有。”

“你們的婚姻過成什麼樣,是你們自己的事情,我本來不想插手。可是今天我必須要點醒你,你對你弟弟的義務,不要轉嫁到我女兒身上,也請你劃清楚婚姻內外的關係。你今天請回吧,想清楚了再來。”

說完後丈母孃不由分說的送客,豪文喪氣的回了家。他聽了丈母孃說得那些話,一點也不服氣。不是說夫妻倆要共進退嗎?為什麼雯霞就這麼自私,難道她忍心看著弟弟就因為沒房子結不成婚嗎?

豪文為了這件事,和雯霞徹底鬧掰。夫妻倆自始至終卡住這件事上不肯讓步。雯霞堅持認為自己沒有錯,而豪文認為她自私透頂。三個月後兩人最終辦了離婚手續,分道揚鑣。

“長嫂如母,她當然有義務為我弟弟買房”“你們都在想當然”

兄弟姐妹在一起同氣連枝,是從人道角度來講。可是一旦有了婚姻,你和配偶就是利益共同體,這時候你的財產就不僅僅屬於你個人了,它已經是夫妻共同財產。

利益怎麼分配,你的配偶是作為共同享有者具有發言權。就是“扶弟魔”也不能越過配偶的權利一人說了算。

婚姻,本來就是將兩個並無血緣關係的人結合在一起,不要因為所謂的“義務捆綁”來束縛你的配偶對婚內權利享有的自由。

一個家庭,夫妻兩人說了算才行,世上沒有那麼多“想當然”,有的都是包容、理解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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