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全“三人好做事”的一場鄉試
鄉試是科舉制度中最重要的考試。三年一次,在子、卯、午、酉年八月開考,又稱秋闈。初八到十六日共三場,試題印刷嚴格,中間蓋起講戳。首場四書文三道,經文四道,次場論一道,判五條,章表詔誥各一道。三場經史,時務策五跡。重點是首場。題目不許漏寫,字數不滿300或700違式,須註明試卷塗改之處,嚴格避諱。評卷:外簾初評(藍榜),經過彌封,譽錄,入房,薦卷,放榜。中舉人後身價大漲,既可參加會試,也可入仕。
古代選撥人才有春秋以前的封建世襲制,戰國時期的量才招賢制,兩漢時期的察舉徵辟制,魏晉時期的九品中正制。選拔辦法主要有世襲、銓選、薦舉、捐納、科舉。
唐武德五年(622)舉行了第一次科舉考試。明清時期用於科舉考試的一種文章題材是八股文。明清科舉常科考試分四級:院試、鄉試、會試、殿試。鄉試的參加者為生員(秀才),中式(錄取)為舉人。鄉試前有歲考、科考、錄科、錄遺。鄉試之前有院試,由學政主持,考場設在提督學政衙門。
學政為主持一個學區教育管理和實施歲科考的官員,由皇帝欽定,一般由監察御史或者各部郎中充任,任期三年。學政獨立行使管理教育的職權,不論其品秩高低,任期內均與該省總督、巡撫平起平坐,督、撫不得干涉學政事物。學政有四大職責:一是主持院試,決定童生是否進學;二是主持歲考,科考,決定生員的升降獎賞;三是確認生員參加鄉試的資格;三是管理地方事務,處理涉及生員的民事,刑事案件。
生員入國子監或地方府、縣讀書稱進學,有膏火補助。生員中的一等叫廩膳生,有廩米、膏火銀、認保費;二等叫增廣生,也就是自費生,可免捐稅徭役;三等叫附學生,不佔名額,其它同增廣生。每年歲考為生員的等級升降而設。歲考又分六等,歲考成績不好或操行次劣的生員,由藍衫改青衫。歲考不合格或嚴重違紀的生員,令其出府縣學到鄉社學學習,類似現在的開除學籍。科考是取得參加鄉試資格的預選考試,分三等,一、二等及三等前十名可參加鄉試。錄科和錄遺類似現在的兩次補考。
縣試考一天,八股文兩道,從大學,中庸,孟子,論語裡面選題兩道。府試也是兩道八股題。
道試兩道八股題、四書題一道為必考五經題一道為選擇。 因為考生治經典不同,所以考官實際是出六道題,四書題一道,五經題各一道,你治什麼經,就選什麼題。
能夠參加鄉試也是這樣過五關斬六將才獲此機會。
1492年,吳伯通已是浙江等處提刑按察司副使(正四品官員),同時也是提學官。
1492年的這次鄉試按慣例主持鄉試的二人由浙江等處提刑按察司副使、提學官吳伯通和浙江左布政使劉大廈組織。
這場考試在吳伯通撰《石谷達意稿》卷十六有《浙江鄉試錄序(壬子1492)》。序文記載了這次考試先取浙江全省十一郡士小試之,汰其繁,取二千二百餘人,錄取九十人以貢上國。在《浙江鄉議錄後序》中更是表達了自己為國掄才的工作態度。他說“自監臨暨提調監試,下逮吾輩。百執串,夙夜花勵,罔敢懈馳,期得真才,以上副國家求贊之意”。這次人才選拔,還真沒有辜負吳伯通的期望,成全了“三人好做事”夢想成真。
經過三年的準備,王陽明參加了吳伯通當時浙江提調學校時的鄉試,並順利考取了舉人,同榜的還有孫燧和胡世寧,為大明選出了三位棟樑之才。
王陽明參加鄉試的前夜,考場巡場人員在巡視考場後,發現考場當中站著兩個巨人,一個穿著緋紅衣服,一個穿著綠衣服,二人相向而立,正在大聲討論:“三人好做事。”言罷便倏然不見了,放榜之時,王陽明、孫燧、胡世寧三人同時中榜。
後來,王陽明、孫燧、胡世寧果真成為了治國之才。
《王文成全書》卷三二《年譜》也有這樣記載:“舉浙江鄉試。是年,場中夜半見二巨人,各衣緋綠,東西立,自言曰:‘三人好作事。’忽不見。已而先生與孫忠烈燧、胡尚書世寧同舉。其後宸濠之變,胡發其奸,孫死其難,先生平之,鹹以為奇驗。是年為宋儒格物之學。先生始侍龍山公於京師,遍求考亭遺書讀之。一日,思先儒謂眾物必有表裡精麄,一草一木皆涵至理。官署中多竹,即取竹格之,沉思其理不得,遂遇疾。先生自委聖賢有分,乃隨世就辭章之學。
明陳士元撰《皇明浙士登科考》記載,元按是科創場之日,空中大聲雲:“汝三人做好事”。眾舉子暨百執事無不聞者。及寧藩宸濠之變,胡端敏公世寧發其實謀,孫忠烈公燧殉其節,王文成公守仁成其功,皆是科所舉辦士也。始信豪傑之生,非偶然,而神語為足徵矣。後合祀三公於省會榜其祠。曰:三仁雲。
弘治五年(1492)年,王守仁參加浙江鄉試,便順利中舉,這個時候的王守仁才真正接觸到程朱理學中的“格物致知”理論,興趣一發不可收拾,到處蒐羅朱熹的書來讀。
弘治五年(1492年)農曆八月,由浙江等處提刑按察司副使,提學官吳伯通組織的鄉試,全省各地的秀才齊集杭州,參加三年一度的大考。鄉試一共三場,每場考三天。第一場考試的前一天晚上午夜,考生們就一個一個點名入場,按照自己分到的字號找到號舍,對號入座。
當時的貢院號舍建築,可是相當壯觀:有幾百列長長的平房,每列平房隔出60到上百間小空間,這就是號舍了;列與列間隔不過四尺,密密麻麻像蜂窩一樣。每一列號舍都用《千字文》裡的一個字作為代號,不過“天”、“地”、“玄”、“黃”幾個字不能用,“軻”是聖人的名諱,也不能用,“荒”、“吊”、“罪”這樣的字晦氣,沒人喜歡,所以也不用。成千上萬的考生就根據字號找到位置,等全部入了場,已經是中午時分了。
再看每一間小號舍吧,寬只有 1米,縱深1.3米,也就是說面積只有1.3平米,裡面的設施也很簡陋,三面是白牆,連遮蔽風雨的門也沒有,只有一張門簾,兩塊木板,左右牆上分別給砌上下兩道凸出的磚槽,可以在上面橫搭木板。寫字的時候,一塊木板搭在下槽當板凳,一塊木板搭在上槽當桌案;晚上睡覺的時候,就把兩塊板都搭在下槽拼起來做床,考生就蜷縮在這個膠囊公寓裡睡覺。考試期間,考生的吃喝拉撒睡都要在號舍裡進行,第三天交了卷子才能出去。這樣的屋子叫誰一連住上三天兩夜都會難受,但是當局也有說法:連這點苦頭都吃不了,怎麼能當好人民公僕?
接著說這場浙江鄉試。頭天晚上考生入場倒也沒什麼大事,到了第二天開考後,天上忽然烏雲密佈,炸了幾個響雷,接著就瀉下傾盆大雨。號舍的那層薄薄的門簾遇上這麼大的雨屁事不頂,每間號舍都一個勁兒往裡潲雨。雨打溼了紙張,考生們沒法答卷,只能停下筆來等雨下完,反正考試時間一共三天,來得及。
但是情況越來越不妙。雨不但沒停,反而下大了,積水越來越多,一會兒淹過了腳脖子,又漸漸淹上小腿,眼看著就漫過了坐板。這下子考生們心慌了,不知是誰帶頭衝出號舍往外跑,一排號舍的人全跟著擁出來,馬上,每排號舍都有考生爭先恐後地驚叫著湧出貢院,考場的官員、士兵們怎麼攔都攔不住,一會兒工夫人就差不多跑光了。
這件事很快上報到有關部門。許多官員都建議擇期重考。只有左佈政劉大夏認為不可。
劉大夏說:“再大的雨也有停的時候,倉促決定重考不利於穩定考生,而且增加行政成本。依我看,應該發佈公告,讓自我感覺有才幹的人不要跟著眾人逃走,留下來繼續考試,閱卷發榜都以留下來的為準。”處理意見報上去,上級採納了劉大夏的建議。不過公告發出去以後,上萬名考生只剩下八百人。八百人冒著大雨回到號舍,堅持著坐下來考試。雨不久就停了,考試得以如期繼續。發榜之後,大家都說這一榜的質量比以前好多了。
但上面的說法也有不符合當時的情況,吳伯通親自主持的這場鄉試有《浙江鄉試錄》和《浙江鄉試錄後序》,兩篇序文皆是從有資格的兩千餘八取九十,且有《皇明浙士登科考》印證,談何萬人參考,也沒記錄八百人參考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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