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溫度”融化九旬老人信訪六十年堅冰

“為了這件事我奔走了幾十年。雖然沒有得到我希望的結果,但通過你們耐心講解國家政策、法律,你們的答覆,我是接受的;你們的態度,我是認可的。現在,我終於可以放下這件事了!”

  近日,長春市經開區人民檢察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接待了一位“特殊”的來訪人陳某仁。記者從陳某仁的講述中得知,他今年已是92歲高齡。

  是什麼讓一位九旬老人不辭辛勞、頂風冒雨,奔走在信訪之路上?事情還得從1956年說起。

  “我的妹夫趙某是工廠的車間工人,當時正值廠裡改制,他不屬於被精簡人員範圍,本以為只是響應號召暫時回家待三到五年,待形勢好轉時再回廠上班,結果卻被工廠偷偷地精簡了。”

  據老人講,趙某認為工廠無權精簡自己,故要求撤銷精簡決定並要求工廠賠償損失。就此事,老人受趙某所託,走上了長達六十餘年的信訪路。他多次與工廠協商無果,到後來工廠幾經改制和轉型,也找不到能出面解決此事的負責人了。

  後來,趙某將工廠起訴到經開區人民法院。法院審查認為,趙某提出的訴訟請求屬於國家政策性精減,是歷史遺留問題,不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故裁定不予受理。市中級人民法院亦駁回其再審申請。

  2016年,趙某因病去世,其妻子陳某雲不服法院裁定,又委託哥哥陳某仁老人,向經開區人民檢察院提出民事監督申請。

  聽了陳某仁老人講述的情況,經開區人民檢察院接訪幹警對趙某的遭遇和陳某仁老人坎坷的信訪經歷感到理解。綜合考慮老人的特殊情況,控申部門協調民行部門共同參與接訪,耐心瞭解案情經過和當事人訴求,並依法受理了該民事監督案件。

  案件辦理過程中,因當事人年事已高,檢察院控申部門根據個案特質和實際情況,靈活調整工作模式,將“被動接訪”優化為“接訪與家訪相結合”,帶案下訪,主動到九臺區紀家鎮雞鳴山村,面對面聽取當事人訴求,就其反映的情況向村委會進行核實,並耐心細緻進行釋法說理。

  經檢察院民行部門審查,信訪人反映的情況發生在上世紀50年代末,結合當時的時代背景、國家政策和現行法律法規,法院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並無不妥。

  在將民事監督決定書送達時,經開區人民檢察院分管控申工作的負責同志、主任檢察官共同接待了陳某仁老人。經過兩個多小時的釋法說理,陳某仁老人最終放棄了固有觀念,認可了監督決定。

  “我能感受到你們處處為我著想的細心和善意,通過與檢察機關的接觸,我也更相信法律是有原則性和公正性的,跟你們這樣的檢察官打交道,我服氣。”在送陳某仁老人去車站的路上,老人牽著檢察院控申部門主任檢察官的手說。

  天氣微冷,檢察官將陳某仁老人送上車的場景卻很溫暖。老人不停向大家揮手道別。檢察官們也向老人表示,日後有任何生活上或者法律上的問題,可以隨時與檢察機關溝通,並叮囑老人一路平安。(轉自中國吉林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