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竟然無法欣賞《愛在黎明破曉前》

“我今天看了一部電影,叫《愛在黎明破曉前》。”

“啊,黎明演的?”


這是一段真實的對話,發生在幾年前,我和前男友之間,現在回想起來,註定不是同一個頻道的人,然而竟然也可以在一起相處過一段時間,反過來想,說不定他在試圖跟我講NBA時,我的反應也讓他無奈吧。


作為一個偽文藝青年,有一個毛病就是自以為是。當我看到愛在三部曲的時候,心想他也一定很喜歡,推薦給他,後來他果然用了這個電影的劇照做朋友圈封面。事實上,很久之後我問他對這系列電影的看法,他支吾半天表示太絮叨完全不能看進去,我才知道原來他是因為女友才假裝喜歡這個電影。“你看過《夢幻賽季》嗎?我很喜歡。”有一天,我從百度找來這部紀錄片來看,幾度要昏睡過去。自以為和對方的taste很像,到頭來才知道是假象,大家為了自己喜歡的人都嘗試過愛屋及烏。或者假裝有共同的愛好,最後在感情凋零之際,這些假象都在提示著自己曾經的愚蠢。


愛屋及烏這種事做的並不少,某人喜歡一個民謠歌手,我也去找了個精選集來聽,竟然也裝模作樣的聽了一陣子,某些時候也聽的淚流滿面。可一旦理智下來,個人感情因素消退之後,發現自己並沒有多喜歡。某人也推薦過陶立夏(某地理雜誌編輯)的《分開旅行》,我翻開細讀了幾頁,過於矯情尷尬,淺顯瑣碎的內容讓我感到不適,時不時借用一些文化名人裝點門面,看的人雞皮疙瘩掉一地,隨便翻幾圈下來,作者到底在說什麼?只記住了五星級海景酒店、私人導遊、豪車接送、米其林餐廳真是無聊透了。本以為是某人推薦的應該是一位才華橫溢的作者,想來也不過如此,遂不再讀。


不過最近又逐漸明白一個道理:共同的文藝愛好並不是一段感情能夠維持下去的關鍵因素,顯然你可能因為許多原因喜歡一個人,比如他正直、幽默、有耐心......而不僅僅是因為他也喜歡《愛在黎明破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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