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竟然无法欣赏《爱在黎明破晓前》

“我今天看了一部电影,叫《爱在黎明破晓前》。”

“啊,黎明演的?”


这是一段真实的对话,发生在几年前,我和前男友之间,现在回想起来,注定不是同一个频道的人,然而竟然也可以在一起相处过一段时间,反过来想,说不定他在试图跟我讲NBA时,我的反应也让他无奈吧。


作为一个伪文艺青年,有一个毛病就是自以为是。当我看到爱在三部曲的时候,心想他也一定很喜欢,推荐给他,后来他果然用了这个电影的剧照做朋友圈封面。事实上,很久之后我问他对这系列电影的看法,他支吾半天表示太絮叨完全不能看进去,我才知道原来他是因为女友才假装喜欢这个电影。“你看过《梦幻赛季》吗?我很喜欢。”有一天,我从百度找来这部纪录片来看,几度要昏睡过去。自以为和对方的taste很像,到头来才知道是假象,大家为了自己喜欢的人都尝试过爱屋及乌。或者假装有共同的爱好,最后在感情凋零之际,这些假象都在提示着自己曾经的愚蠢。


爱屋及乌这种事做的并不少,某人喜欢一个民谣歌手,我也去找了个精选集来听,竟然也装模作样的听了一阵子,某些时候也听的泪流满面。可一旦理智下来,个人感情因素消退之后,发现自己并没有多喜欢。某人也推荐过陶立夏(某地理杂志编辑)的《分开旅行》,我翻开细读了几页,过于矫情尴尬,浅显琐碎的内容让我感到不适,时不时借用一些文化名人装点门面,看的人鸡皮疙瘩掉一地,随便翻几圈下来,作者到底在说什么?只记住了五星级海景酒店、私人导游、豪车接送、米其林餐厅真是无聊透了。本以为是某人推荐的应该是一位才华横溢的作者,想来也不过如此,遂不再读。


不过最近又逐渐明白一个道理:共同的文艺爱好并不是一段感情能够维持下去的关键因素,显然你可能因为许多原因喜欢一个人,比如他正直、幽默、有耐心......而不仅仅是因为他也喜欢《爱在黎明破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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