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包裡夾帶毒品“送貨上門”細心防疫輔警當場識破

疫情封控期間,商場歇業、超市關門,隔離在家裡的人們,日常生活用品捉襟見肘。對吸毒人員來說,毒品來源也面臨“供應不上”,為了吸食毒品,千奇百怪的辦法都使出來了。近日,一名吸毒人員將毒品“麻果”夾帶在食品裡面,為毒友“送貨上門”,沒曾想送到小區門口,只差“臨門一腳”,卻被細心的防疫執勤輔警一眼識破。

面包里夹带毒品“送货上门”细心防疫辅警当场识破

3月9日下午17時許,在鍾祥市某花園小區疫情防控點點執勤的巡特警大隊輔警張襄鑫,攔下了一名欲進小區卻無通行證的男子。男子被攔下後,面色焦急的說:“我的一個朋友住在小區裡,年前就中風了,已經幾天都沒有飯吃,請您通融一下,我想進去看一看,看了馬上就出來。” 張襄鑫告知男子,疫情防控期間,沒有通行證任何人都不能進入小區,如果情況特殊,執勤人員可以幫忙送生活物資上門。

男子又是掏煙,又是說好話,軟纏硬磨,極力請求放他進轄區去看看朋友,輔警張襄鑫不為所動,堅持原則不許進。無奈之下,男子悻然離去。

面包里夹带毒品“送货上门”细心防疫辅警当场识破

沒過多久,離去的男子又提了個紙箱子來到小區門口,結結巴巴的跟輔張襄鑫說:“警察同志,那就麻煩您幫我把這箱子送進去可以嗎?” 張襄鑫問道:“你這一會就弄來個箱子,裝的什麼東西啊?”男子神色慌忙的說:“就是一點麵包,我剛在超市買了一整箱。”細心的張襄鑫總覺得男子有些不對勁,於是仔細的看了看男子手裡的一箱麵包。

超市買的整箱麵包,怎麼外包裝封條卻被撕開了?結合男子不正常的表現,張襄鑫越發覺得有問題。他一把抓過男子手中的麵包箱子,撕開封條仔細檢查,赫然在箱子裡發現其中藏著4顆紅色藥丸。多次參與毒品查禁工作的張襄鑫一眼就認出,這可能是毒品“麻果”。

面包里夹带毒品“送货上门”细心防疫辅警当场识破

他一把將男子摁倒在地,和執勤同事一起將男子控制住,連同麵包箱一起已送到轄區莫愁湖派出所。

面包里夹带毒品“送货上门”细心防疫辅警当场识破

經審訊,男子薛某系吸毒人員,由於全市採取疫情封控措施,其居住在花園小區的毒友廖某“斷了糧”,兩人通過手機聯繫後,薛某自以為現在公安民警都在抗擊疫情,有可乘之機,於是抱著僥倖心理“送貨上門”,哪知道,疫情防控的輔警依然警惕,剛到小區門口就被抓了個正著。

面包里夹带毒品“送货上门”细心防疫辅警当场识破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一)非法持有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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