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廣東5名考生被取消今年高考加分資格,另有1名考生獲得加分

3月9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發佈了兩則通知:


  • 關於公示取消部分考生具有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加分資格的通知


  • 關於補充公示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具有加分資格的臺灣籍考生的通知


通知詳情如下:


通知原文

關於公示取消部分考生具有廣東省

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加分資格的通知


韶關市教育局、招生考試中心:


我辦於2020年1月印發了《關於公示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具有加分資格考生名單的通知》(粵招辦普〔2020〕4

號),現根據《廣東省民族宗教委關於取消藍文超等5名考生享受少數民族聚居區考生資格的函》的要求,取消粵招辦普〔2020〕4號文公示名單中藍文超等5名考生具有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少數民族聚居區少數民族考生的加分資格(見附件)。現將上述考生的名單發給你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請務必於3月13日前,在市教育局、招生辦的相


關網站公示,同時轉發至有關中學進行公示,並公佈聯繫方式。同時,我辦從3月9日起將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聯繫電話:020-89338633。


二、如對公示名單有異議,可向地級市教育局、招生辦和省教育考試院反映,反映意見須內容真實且具體明確,屬個人反映的需簽署真實姓名、聯繫電話,屬單位反映的需加蓋公章、署上聯繫人和聯繫方式,否則不予受理。


附件:取消具有廣東省少數民族聚居區少數民族考生加分資格的考生名單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3月6日


剛剛!廣東5名考生被取消今年高考加分資格,另有1名考生獲得加分


關於補充公示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

招生具有加分資格的臺灣籍考生的通知


清遠市教育局、招生辦公室:


根據《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於進一步調整廣東省高考加分項目和加強管理工作的通知》(粵招〔2015〕6號)和《關於做好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招〔2019〕13號)有關精神和要求,經清遠市招生辦初核考生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省招生辦複核確認,予以補充公示鄧博文考生為具有加分資格的臺灣籍考生(見附件)。現將該考生的公示信息發給你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務必於3月13日前,在市教育局、招生辦的相關網站公示,同時轉發至有關中學進行公示,並公佈聯繫方式。同時,我辦從3月9日起將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予以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2020年底。


二、如對公示信息有異議,可向清遠市教育局、市招生辦和省教育考試院反映,反映意見須內容真實且具體明確,屬個人反映的需簽署真實姓名、聯繫電話,屬單位反映的需加蓋公章、署上聯繫人和聯繫方式,否則不予受理。


附件:具有加分資格的臺灣籍考生名單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3月6日


剛剛!廣東5名考生被取消今年高考加分資格,另有1名考生獲得加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