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到底值不值得同情?

說實話我覺得並不值得,在我看完聽證會之後,有點懵逼。如果是判決是事實那麼團隊做的很棒,如果是錯誤,那麼這個團隊簡直是在反向辯論。第一,你和檢測指南的編寫者一直爭奪指南定義,這不就是送人頭?相當於人家編寫法律的跟你說,我給你說說我寫這部法律時是怎麼想的,按我說的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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