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潔瓊:發現孩子被侵害,請立即報警

有了孩子以後,特別見不得孩子被傷害的新聞,可惜今天一早上班,電腦便彈出一則扎心的新聞——《2歲女兒被親媽虐待致死 曾被摁進油漆桶》,同樣身為人母的我坐不住了。

新聞寫到,母親王某因小女兒圓圓大小便弄髒衣服、愛哭、愛打瞌睡,經常用斥罵、擰嘴巴、毆打等方式虐待她。“強行塞進油漆桶裡,打開水龍頭,摁住她的肩部”,“吃棒棒糖弄髒了衣服,媽媽衝上去咬傷了她的嘴唇”,“圓圓打瞌睡,媽媽又甩她耳光”,“中午媽媽午睡醒來,發現女兒躺在地上,不對勁了”。

親媽的虐待行徑令人看著瑟瑟發抖,對此,王某說“想好好管教她”。專家說,王某對愛的理解出現了偏差,需要系統性改造。對於這一事件,我不想過多關注王某對愛的理解應當如何被改造,也不想過多關注已經被丈夫諒解的王某應該判實刑還是判緩刑,我想關注的是,當孩子受到監護人的侵害,我們可以做什麼?如果本案圓圓在被母親的虐待過程中稍微受到點法律干預,或許悲劇就可以避免。

陳潔瓊:發現孩子被侵害,請立即報警

一、 保護孩子,人人有責

最高院 最高檢 公安部 民政部《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規定,對於監護侵害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勸阻、制止或者舉報。學校、醫院、村(居)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其他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個人發現未成年人受到監護侵害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舉報,公安機關會立即出警處置。對於圓圓被妻子打罵的事情,孩子父親是明知的,兩夫妻經常因此吵架。但如果圓圓父親能夠有足夠的敏感度和法律意識,及時觀察到孩子受傷的狀況,判斷出孩子受虐待的處境,早日將孩子護送回老家或向公安機關報案,孩子最後也不會落到這個境地。


二、 就近護送,隔離監護傷害

《意見》規定,公安機關在出警過程中,發現未成年人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面臨嚴重人身安全或者出於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的,應當將其帶離實施監護侵害行為的監護人,就近護送至其他監護人、親屬、村(居)民委員會或者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為圓圓做屍體解剖的法醫發現,孩子身上有多處傷痕,頭部就有9處,新舊程度不一,系因鈍性外力致多發性蛛網膜下腔出血致死,而且這種外力是反覆的多次的。這也是孩子為什麼容易打瞌睡的原因。可惜這卻又成了孩子被母親毒打的原因。圓圓所遭受的人身傷害已完全符合被帶離監護人的條件,如果儘早被隔離,護送給安全的機構或個人照料,這一悲劇也不會發生。


三、 申請撤銷監護資格

若監護人存在虐待、暴力傷害未成年人、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侵害行為,臨時照料的單位或個人以及其他單位或人員均有權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法院判決撤銷監護人資格,未成年人有其他監護人的,應當由其他監護人承擔監護職責,其他監護人應當採取措施避免未成年人繼續受到侵害。王某長期虐待圓圓的行徑,早已符合被撤銷監護資格的條件,讓當時圓圓的父親或其他機構、個人能夠及時發現,及時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資格,由圓圓父親承擔監護職責,悲劇也不會發生。雖然圓圓父親工作繁忙無力照顧,但圓圓父親可以把孩子交託給孩子的爺爺奶奶,避免孩子繼續受到母親王某的侵害。


四、 申請人身保護裁定

在監護資格撤銷判決作出前,為避免未成年人遭受監護人的侵害,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或者其他臨時照料人根據需要,可以訴訟前或在訴訟中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裁定。法院接受申請後,會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內容包括“禁止被申請人暴力傷害、威脅未成年人及其臨時照料人”、“禁止被申請人跟蹤、騷擾、接觸未成年人及其臨時照料人”、“責令被申請人遷出未成年人住所”等。人身保護裁定一旦作出,會立即被執行。若實施侵害的監護人拒不履行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申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或法院報告,由公安機關或法院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提起撤銷監護資格訴訟時,圓圓父親及其他機構或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裁定,禁止王某接近圓圓。


五、 申請禁止令

若實施暴力侵害的監護人依法構成犯罪,被判處管制或者宣告緩刑的,可以申請法院下達禁止令,禁止該監護人接近被侵害的未成年人及其照料人。本案被虐待的圓圓已經去世了,即便母親王某被判緩刑,也不存在禁止令的問題。但如果類似案件,被虐待的孩子沒有像圓圓那麼不幸的,實施侵害的監護人若被判管制或緩刑的,可以向法院申請禁止令,禁止該監護人接近被侵害的未成年人。

“照片上,她胖嘟嘟的小臉,閉著的眼睛上蓋著長長的睫毛,她的模樣像極了你,像極了,但是現在她小小的遍佈傷痕的身體卻躺在冰冷的解剖臺上……”公訴人的話讓人動容,也讓人唏噓。都說父母對孩子愛是無私的,可惜,無私的愛也會偏離正軌。都說虎毒不食子,可偏偏有些孩子就命喪父母手中。這當中,成因複雜,有個人原因,有家庭原因,有社會原因,需要多方位分析與預防。而更重要的是,在侵害行為已經發生的當下,如果孩子的父親或其他身邊的人稍微懂得運用法律武器阻止侵害的話,今天的悲劇就不會發生,小圓圓就不會永遠的閉上眼睛,就不會帶著滿身的傷痕離開這個才生活了沒多久的人世……

在此呼籲,一旦看到身邊有孩子被侵害的情況,請立即報警!即便有可能只是個誤會。誤會可以化解,悲劇卻不會回頭。

陳潔瓊:發現孩子被侵害,請立即報警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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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潔瓊:發現孩子被侵害,請立即報警

陳潔瓊

陳潔瓊,浙江厚啟律師事務所管理合夥人。 南開大學法學碩士,現任杭州市律師協會自然資源與環境保護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女律師委員會委員,浙江省法學會環境保護與自然資源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浙江省法學會律師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杭州師範大學沈鈞儒法學院實務導師。

執業期間參與辦理各類百餘件刑事案件,辯護經驗豐富,辦案認真細緻,諸多案件取得不起訴、緩刑、二審發回重審等良好效果,如高某英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唐某敲詐勒索案、牛某盜竊案等。尤其在環境汙染犯罪辯護方面頗有心得,曾參與辦理在全國範圍影響較大的兩大農藥龍頭企業汙染環境案、某醫藥研發企業高管汙染環境案等。在企業環保刑事合規法律服務方面有獨到心得,研製了環保刑事風險評估、編制環保制度、刑事合規培訓、提供環保刑事風險化解建議等系列服務產品。

學術功底深厚,曾在雜誌上發表《淺議強制回收制度》、《因勞資糾紛引發的職務侵佔犯罪認定研究》等文章。撰寫的《企業環境汙染刑事風險防範》、《論律師如何在汙染環境刑事案件中開展證據辯護——以危險廢物類汙染環境刑事案件辦理為視角》等論文分別獲得“第三屆杭州律師論壇總論壇二等獎”、“第三屆杭州律師論壇刑事分論壇一等獎”、“首屆杭州律師論壇刑事分論壇二等獎”、第二屆杭州市律師協會青年律師演講比賽三等獎、“首屆杭州律師論壇優秀獎”。2017年度,因在行業組織管理方面表現突出被杭州市律協給予行業嘉獎。2018年度,獲杭州律師新星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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