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千萬不要再跟前任複合”

有一天,在某一個平凡而又普通的一天,你會無端的想起某一個人,那個人曾經陪你度過了美好的年輕歲月,你們有愛,有回憶,有甜言蜜語,有對未來的幻想和憧憬,但是那個人卻永遠從你的生活中消失。

未來也會有那樣一個人,她沒有陪在最年輕最美好時的你身邊,但她會陪你度過餘生,在更長的歲月裡。

“分手後,千萬不要再跟前任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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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跟前任複合的人,後悔了嗎?

分手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大多數人都經歷過最少一次分手,每一次戀愛,就已經註定了將來等待著你的,可能是分手。

只是,很多人只在乎當下的享受,不在乎今後能否一直在一起。

而每一次分手,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一次能分手成功嗎?恐怕很難,有些人跟前任糾纏反覆多次,最後都沒有修成正果。

跟那個愛的人分手了,你還會複合嗎?跟前任複合後,你後悔了嗎?我跟一些人聊了聊,他們的感受。

“分手後,千萬不要再跟前任複合”

胡女士,24歲,複合又分手

“跟前任複合,是我做過最錯誤的決定”

戀愛4年多,他幾乎貫穿了我大學的美好回憶,大學第三年我們兩個人在一起,經歷了畢業,人家都說畢業會分手,我們沒分手。

畢業之後,我們一起留在了大學的城市工作,租房,同居,日子雖然苦了點兒,但總是充滿歡聲笑語,我們對未來充滿了希望;每個月的收入,從最開始的幾千塊錢,到後來兩個人收入加起來2萬。

其實我也以為我們會一直在一起,但異地戀,父母反對,我們倆因為工作壓力,生活節奏不同,矛盾越來越多。

後來不得已分手。

分手後的1個月,徹夜難眠,失眠,胡思亂想,閉上眼睛,想到的都是前任。

於是我找前任複合,再次和好,但這次複合,僅僅堅持了2個月,再次因為同樣的原因不歡而散。

他工作加班嚴重,常常到晚上10點多到家;而我的工作早九晚六,比較正常;時間久了,我們倆的交流越來越少,甚至連彼此的生病、工作、難過心情,都察覺不到。

後來我就妥協了,在又一次爆發矛盾後,我收拾收拾了行李,搬出了我們的“家”。

我也辭掉了工作,回到了我老家的城市。

跟前任複合,大概是我做過最後悔的決定了吧。

因為這次複合又分手,讓我很難走出失戀的陰影;在最年輕美好的年齡中,愛上了一個男生,那些甜蜜又美好的回憶,需要用一生來釋懷。

“分手後,千萬不要再跟前任複合”

周先生,25歲,複合又分手

“我以為她真的能改掉犯過的錯,沒想到她再一次傷害了我”

跟前任第一次分手,因為她劈腿;那段時間,我出差半個多月,工作行程安排很滿,每天對她的關心也不及時,這是我的錯誤,也是我的粗心;而正是在我出差的那段時間,她精神劈腿,後來我出差回去,看到了她手機裡跟不同男生的曖昧聊天記錄。

我提出分手,冷靜冷靜。

在分手3個多月的時間裡,我沒有刪掉她的聯繫方式,確實是很捨不得,但我這個人又很要面子,不想主動找她,哪怕自己心裡特別難過。

3個多月的分手期,她主動找我,承認錯誤,希望我能原諒她,再給她一次機會。

我心軟了,這個姑娘哪兒都好,很賢惠,我希望,並且總是幻想著有一天我們結婚了,婚後的生活會是什麼樣子。

我原諒了她,選擇跟她複合,可複合後不到半年,又被我發現了她劈腿。

我把所有的證據全都拍照,發給了她自己,然後刪掉拉黑了她所有的聯繫方式,把鑰匙留給了她,我搬出了租的房子裡。

我耗不下去了,已經25歲了,父母每天催婚,我自己也不想再這麼浪費自己的時間。

跟她在一起,前前後後糾纏了3年多,我從來沒有受到過這樣的打擊和背叛。

這樣的感情,讓我徹底失望,甚至一度懷疑:還有沒有真愛?

後來我就釋懷了,總是會有愛你的人出現,也總會有一個永遠不會背叛你的人出現。

錯的人,傷害了你兩次,絕對不能給她再次傷害你的機會。

“分手後,千萬不要再跟前任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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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分手後跟前任複合的人,還會再次分手

年輕的時候,我也會跟前夫分手又複合,抵死糾纏,就是放不過前任;分手了,和好了,又分手了,依舊捨不得,來回反覆之間,我們都長大了。

年齡在增長,性格在變化,對感情的態度也在變化,哪怕再愛對方,也不能再這麼耗下去了。

因為這個時候自己也真的明白了:再耗下去,對彼此都是一個傷害,如果你給不了對方一個好的未來,對方也不願意走近你的未來,那麼你們就算複合1萬次,最後還是會分手。

在電影《戀愛的溫度》中,有一段臺詞是這麼說的“分手的人,重新複合的概率是82%,但能走到最後的只有3%;剩下的97%,會再次分手,跟第一次分手的理由一樣。”

“分手後,千萬不要再跟前任複合”

你們第一次分手,因為三觀不合,經常吵架,實在是過不下去了;但還是很喜歡對方,很愛對方,於是你們兩個人坐在一起徹夜長談,最終選擇了和平分手。

可分手一段時間,你發現還是忘不掉前任,前任也沒有忘掉你;於是,你們兩個人再次聯繫,再次選擇複合。

可複合後,過了一段時間又發現了問題:你們依舊三觀不合,依舊過不下去,依舊經常吵架。

於是,你們再一次分手,這次分手,可能就是真的分手了。

我為什麼總是勸那些分手的人,不要跟前任複合?

因為:當你沒有想出你跟前任分手原因的解決辦法時,你們就算複合100次,1000次,也都是徒勞無功。

比如:你們倆因為父母反對,因為異地戀,因為經濟,因為現實因素而分手。

當你們再次複合了,可橫亙在你們之間的這些問題,得到解決了嗎?

如果沒有解決的辦法,你們必然還會遇到同樣的問題,不斷循環,直到最後耗盡了你們對彼此最後的那點兒好感。

不斷複合又分手,只會浪費你們在彼此心目中的美好。


“分手後,千萬不要再跟前任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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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總得學會,跟自己和解

放過前任,其實就是放過你自己。

如果分手之後,你跟前任都各自打擾,不斷打擾,你們糾纏了三個月,半年,1年;你們的生命,時間,就該這樣耗費下去。

最後,你們得到了什麼?只有更深一點的難過。

所以,分手後,真的不要再去打擾前任了,放過她吧,也放過你自己吧。

未來你們沒有可能結婚,沒有可能生活在一起,你們只能變成陌生人。

給大家舉個例子:

你很喜歡吃雞腿,有一天你特別特別餓,一下子買了10個雞腿,信誓旦旦地說:我肯定能吃飽。

你一口氣吃下了3個,覺得意猶未盡,於是你又吃了2個。

當你吃到第六個是時候,已經感覺到飽了,但你捨不得熱乎的雞腿,想趁熱吃完。

你努力吃了6個,7個;可看到還剩下3個雞腿,你已經不是餓了,而是有點犯惡心。

你特別愛吃雞腿,但這一次,你卻討厭吃雞腿;你終於努力吃完了這10個雞腿。

但是,你生病了,大吐一場,拉肚子,你去打針吃藥。

這次經歷,給你留下了心理陰影。

你曾經最愛的雞腿,也成為了你食物鏈中的黑名單,從此看到雞腿,就感到害怕和反胃。


跟前任糾纏,就是這麼回事兒。

你愛他,他也愛你,但你們沒辦法走下去了,僅此而已。

這樣是最遺憾的,也是最好的狀態;因為你們給彼此留下的印象,都是美好,而甜蜜的。

所以,分手後,真的不要輕易跟前任複合,在你們沒有找到解決矛盾的辦法之前。

“分手後,千萬不要再跟前任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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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你還會跟前任複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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